讀《還原演化論–重讀達爾文《物種起源》》 — 重新發現演化論
《還原演化論–重讀達爾文《物種起源》》是一本我極力推薦的導讀書。生物和科學並非我感興趣的範疇,過往雖然聽過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大名,聽過《物種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但對其理論毫不了解;別人提起「物競天擇」,我卻誤以為是「弱肉強食」。正如本書的作者楊照所講,經典就是我們談論得最多,但是讀得最少的書。大家都誤以為自己懂得達爾文講了甚麼,但大部分人都誤解了他的理論。以下整理幾點我從書中得到的啟發:
[註:《還原演化論–重讀達爾文《物種起源》》為舊版(2009版,麥田出版社)書名,新版(2017版,本事出版社)名為《在地球瀕臨滅絕時,還原達爾文:讀懂達爾文與《物種起源》》]
1. 《物種起源》讓自然世界的時間重新流動
中古時期,受奧古斯丁(Saint Augustin)的《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影響,當時的人認為相比起永恆的「上帝之城」,我們所身處的會變化的、有時間性的「大地之城」不是真實的世界,它只是「上帝之城」的墮落。時間是負面的,人活在世上的目的就是要超越時間,藉由教會幫助回歸永恆的「上帝之城」。
直至十九世紀文藝復興,人們才改變對時間的觀念,認為人具有歷史性,可以從歷史中累積人的變化。然而,文藝復興時期的人認為時間僅僅屬於人類世界,自然世界的時間是凝結的,動植物並不具有歷史。上帝創造的世界不會改變,青蛙是自有永有,青蛙今天的模樣和創世紀時的模樣並無分別。
然而,達爾文提出「演化論」,挑戰教會一直主張的「創造論」。他透過紀錄家鴿,觀察到鴿子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中會產生物種變化,從而論證人類可以後天改變生物。自然世界並非創造論者所說的一成不變、自有永有。(按照「創造論」邏輯,全能上帝所創造的生物,不應該能夠被人類意志左右。)「演化論」學說證明自然世界亦有時間變化,動植物有其演變歷程。
2. 達爾文的誤讀
達爾文提出,物種的演化是接照「物競天擇」(Survival of the fittest)的原則。生物為了適應環境發生了各式各樣的變化,這些微小的變化會不斷一直累積、一直累積,繼而產生新的物種。以長頸鹿為例,長頸鹿是鹿的變種,在饑荒的時候,鹿群之間需要爭奪食物,而脖子較長的可以得到較多的資源,較有機會活下來,可以繁衍牠的後代。而牠的後代亦因為長脖子而獲得繁衍優勢,結果愈生愈多,同時脖子長的優勢一直累積、一直累積,最後導致整個物種變種為長頸鹿。
達爾文的「演化論」經常被誤讀為「進化論」,被理解成物種沿著明確方向演化,從簡單變成複雜,從不完美趨向完美。譬如看見演化圖,從猿屬,到直立人、智人,再到現代人類的排列,就以為人類在未來會進化成更加聰明的物種。但這其實是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而非達爾文的主張。達爾文認為物種會按其所處的環境進行演化,只是變得愈來愈適合生存環境,而非遵照單一方向變得更好更完美。
而對達爾文學說更嚴重的誤解,是將其「天擇說」(natural selection) 和「弱肉強食」(survival of the strongest) 劃成等號。達爾文「天擇說」中的「適者」和「不適者」屬於同一物種。比如容易被老鷹看到的鵝,一下子就被抓走;如果有一隻鵝有喜歡待在樹葉間的傾向,老鷹不易看到牠,牠就較大機會躲過天敵。達爾文的「物競天擇」是說待在樹葉間的鵝(適者)比起沒有這個特性的鵝(不適者)有繁衍優勢。可是,他的理論經常被誤解挪用,用作論證老鷹殺鵝(不同物種間的競爭)是理所當然,及後更發展為社會達爾文主義(優勝劣汰),用來為放任式資本主義(無須援助窮人)、優生學(低等人種應被消滅)和帝國主義(強國侵略弱國)正名,合理化納粹德國的種族滅絕政策。
3. 達爾文學說的限制與近代發展
3.1. 突變而非累積變化
達爾文的學說並非完美,亦有其漏洞。按照達爾文的「演化論」,長頸鹿的脖子應該是慢慢地、一點一點地加長的,那麼為甚麼我們沒有看到鹿和長頸鹿之間的過渡?為甚麼沒有脖子三分之一長的鹿,沒有脖子一半長的鹿?而且,若然競爭優勢是慢慢堆疊上去,一開始只比其他鹿脖子長0.01cm,又可以為物種帶來甚麼繁衍優勢呢?
後來的遺傳學研究推翻了達爾文的累積假說,生物演化是來自於「突變」而不是微小變化的累積。在有性生殖中,生殖細胞必須分裂,再與來自異性的另外一半細胞結合。細胞每個分裂結合的過程都可能產生「突變」,突變有各種方向和可能。一隻鹿可能突變使尾巴變長,不過尾巴長的鹿不會有競爭優勢,於是久了之後牠的基因就被稀釋。而突變使頸部變長的鹿則取得自然選擇下的優勢,繼而使突變的長頸基因可以繁衍下去。
3.2. 基因演化
達爾文理論另一個問題是無法解釋動物的利他行為。比如澳洲鼴鼠在群體中會有一隻專門負責看守老鷹,在老鷹來襲的時候會大聲尖叫,讓其他鼴鼠趕快逃跑。然而,看守的鼴鼠持續尖叫會吸引老鷹注意,往往成為捕獵的目標。套用達爾文學說,尖叫的鼴鼠根本沒有機會繁衍,但為甚麼這種利他行為依然在鼴鼠群中存續下去呢?
後來的生物學家發現演化的單位並非只有物種,還有基因。以個體作單位來看,帶有利他基因的鼴鼠當然馬上就被老鷹吃掉,可是若從基因的角度來看,帶有與牠類似基因的其他鼴鼠卻因為牠的犧牲而繁衍下去,所以利他基因不會因此消失。而且,這種自我犧牲的行為可以減少鼴鼠的傷亡,最大化自己基因的繁衍。
4. 女性的隱藏發情與第二性徵
自然世界的動物是「雄性競爭,雌性選擇」的。雌性在發情時會發出訊號,比如母猴會利用性器官變色來通知雄性進行交配。而雄性得知雌性發情後就要透過競爭來獲取交配機會。雄性必須向雌性展現牠的可欲性,要特別英勇、要特別強壯、要特別美麗⋯⋯因此, 動物的「第二性徵」都是出現在雄性身上,像是雄獅身上的鬃毛、雄性孔雀顏色鮮艷的尾巴等。
不過,人類是幾乎唯一的例外。人類是哺乳類中唯一一個隱藏發情的動物,而人類具備清楚第二性徵的是女人而非男人。女人在演化中產生變化,隱藏發情的女性個體,需要透過乳房(第二性徵)的長期存在,讓男人誤以為她一直在發情(而其他雌性哺乳類動物的乳房只有在發情和懷孕時會變大),從而增加繁殖機會。
女人第二性徵的發展導致男人搞不清楚自己應該在甚麼時候進行交配才最有機會生下自己的小孩。同時,隱藏發情的特點亦使男性無法確定自己是否小孩的父親,所以男人對伴侶不忠的恐懼就深深潛藏於人類的潛意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