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漏水,買家如何依瑕疵擔保責任要求賠償?
在房屋買賣中,根據《民法》第354條和第373條的規定,賣方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這意味着賣方在房屋交付時,需確保房屋沒有顯著的瑕疵,這些瑕疵可能會減少房屋的價值或影響其正常使用。「漏水」屬於減少房屋通常效用的瑕疵,賣方理應承擔這種瑕疵的擔保責任。
頂樓加蓋漏水的情況
若房屋存在「頂樓加蓋」部分,漏水情形如何處理?瑕疵擔保責任的範圍包括整個買賣標的。這意味著如果「頂樓加蓋」或「增建」部分列在買賣契約內,賣方仍需對這些部分的瑕疵負責,除非契約中有明確排除擔保範圍的約定。
例外情況
賣方在以下情況下可免除瑕疵擔保責任:
買方知悉瑕疵:如果買方在簽約時已知道頂樓加蓋存在漏水問題,賣方可免除瑕疵擔保責任。
重大過失:如果買方在簽約時未發現漏水瑕疵,但一般人會明顯察覺到,這種情況下賣方仍需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若賣方明知漏水情況卻故意隱瞞或虛假保證,則賣方仍應承擔責任。
如何要求賠償?
若發現頂樓加蓋漏水,買家應依以下步驟要求賠償:
檢視契約:確認買賣契約和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對於「頂樓加蓋」的描述,是否有關於漏水的保證或排除條款。
通知賣方:發現漏水後,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如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賣方。
證據收集:委託專業公司檢查漏水情況,收集證據證明漏水問題是賣方的責任。
要求賠償:根據瑕疵擔保責任,向賣方主張賠償,包括修繕費用、價金減少等。
結論
通過以上法律途徑和求償項目,您能在買到漏水的頂樓加蓋時,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專業不動產律師 的協助將是你在訴訟中獲得公平賠償的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