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Day5. 遺失的錶
我是一個會好好愛護自己任何物品的人,很少把自己的東西給搞丟。
回想人生中遺失的物品,首先就想起來高中時期的一支 Swatch 限量聯名手錶。
它是黃黑雙色的,錶帶是閃電的造型。
高中時期我就讀台北公立高職室內設計系,在這個還需要穿制服的時期,能區分彼此的不同大概就是髮型和鞋子。
我還記得當時廣告視覺系的女同學,各個著重在化妝和頭髮。
那時候不知道哪來的原因,心裡有種鄙視開始化妝的女子。
我認為在高中時期會想要化妝,好似一種「急著想要成為大人」的行為。
個人覺得在什麼時期就該好好扮演那個時期該有的樣子。
(現在回想起來,其實也沒有真的應該怎麼樣,畢竟學生時期就是一個小型社會,各個圈子的同儕有各自的風氣,想要化妝也是一個成長的過程,只要不亂買化妝品,好好卸妝不讓臉爛掉就好。)
那時候的我跟班上幾個喜歡玩音樂的同學在玩樂團,我覺得我們這一團是怪在骨子裡的。
唸書唸得普通,但是下課後活動特別多的那種人:去 Live House 聽地下樂團,聽爵士樂現場演出。
我們這群人沒有化妝,也不迷限量鞋款。
週末其中一天,我會窩在音樂教室練琴,教室在中山站附近。
當時中山站出來的百貨叫做衣蝶,我喜歡先逛一輪再去練琴。
那時候看到了那款 Swatch 閃電手錶,因為它的閃電錶帶造型,從所有標準款式之中脫穎而出。
那時候的我很喜歡螢光色,簡約的黑和黃反差配色,一看到它就覺得:「那就是我的配件!」
我真的很喜歡那支手錶,那是在學生時期唯一身上能夠代表我的物件。
而且它也非常的實用,畢竟當時的手機螢幕還很小,功能也很簡單,不習慣從手機上看時間。
一直到現在,我是帶了飾品就希望可以一直戴著,連洗澡都不要拿下來的人。
不過手錶可是每天必須得拆下來。
也不知道怎麼著,當時戴了一年多,有一天我就突然找不到它了。
我依然想不起來是在何時何地把它拆下來放到哪裡,之後搬家也不見它的身影。
就這樣,之後我再也沒有買手錶。一方面是手機就可以滿足我需要知道現在幾點的需求,一方面也是我好像再也找不到一支我很喜歡的手錶。
那支錶,是我在未成年之前引以為傲之物。
長大後我喜歡簡約的東西,越簡單越好。
如果這支錶現在再次出現在我眼前,它已經不是我會喜歡或是配戴的款式了。
遺失的物品,就跟那個高中時期聽團仔的自己一起留在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