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不至死】性侵犯罪下,受害者/加害者的樣貌
十九歲的艾妲答應前往熟識男性的家裡晚餐,在同一個星期內被性侵了三次。
我望著天花板,
我在心中吶喊,下巴卻卡住。
他問我還好嗎? 我說我想休息一下
但他依然繼續衝刺,猛力的衝刺
我還是繼續去找他,我不知道該不該跟他交往,但我就是留下來了 (摘自雖不致死)
性侵定義是什麼?
「性侵害犯罪」是指刑法中的性交犯罪與猥褻犯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
白話意思是,只要沒有經過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藥物控制或其他違反意願的方式發生任何性行為,就算是性侵害。
加害者可能是什麼樣人?
聽到上述的形容,我們腦中可能自然浮現陌生人、身強力壯、或許有精神異常、更或許是猥褻暴力的怪物,才會犯下如此可怕行為。但如果真是此可怕的犯罪,但...為什麼每年被性侵的人,還是這麼多? 難道真不曾出現在我們身邊嗎?
幼年曾發生過被性侵,但因為沒有實質證據,只能不了了之,被性侵的憤怒、無法訴諸法律、無法向人傾訴、內在自我羞愧感不斷累積,這些情緒促使我成為了女性主義,但直到我與女朋友分手,那一刻才了解自己從不瞭解【性】與【愛】。
「我以為睡在一起就是做愛,但當中我從來沒看過她,沒有詢問過她。我不知到戀愛的關係、性的關係是交流的關係。直到分手後,她才說她一直很痛苦,希望從此不要再有任瓜葛。到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好卑劣,意識到我真的傷害她。」
因為以前經歷過性侵,這無法消弭的記憶,讓我迷失在瘋狂情緒中,狀況時好時壞,有時我無法控制自己。當時年輕嗑藥,嗑藥這件是會讓勃起持久,但又不會射出。那一次的失控,我推倒我的男朋友,不知道持續多久,男朋友想要停下來,無法再接受,記得他說了3次不要,但....我依然持續猛撞。我成了那該死的渣男。 他是我交往11年的摯愛,我卻用最糟糕最厭惡的方式對待他,這件事讓我心碎。
為什麼無法提告?為什麼要與加害者見面?
艾妲為什麼要與他見面三次?為什麼跟他交往?
聽到艾妲的故事,心中不禁浮現疑問「為什麼艾妲回去找那位男性三次? 為什麼還要繼續見面?」。我們不了解艾妲的反應,一心想知道為什麼受害者反應是如此?
導演想試著用不同角度去理解艾妲,為此導演將故事寫下並分給不同膚色、種族、年齡、職業的人,這些擁有相似經驗或是相關背景能理解艾妲故事的人,對於艾妲的反應完完全全能體會,這些人結合自己經驗詮釋了艾妲的故事。
第一次發生時,那時還年輕不知道該怎麼去解釋那件事,對愛一無所知,對性不了解。我告訴自己我要去弄懂,我要去打戰,要去釐清發生什麼事。第二次見面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但狀況變得更暴力失控了。那時我還要求他綁住我,只是希望他意識到我是人,希望藉由這樣拿回一點主導權。
我只能做到這樣了,那個時候我還能做什麼呢?
我很害怕面對這件事,我到現在還是無法面對她。她是修女,我父母信任她,我相信她。但每一個晚上到來,我都非常害怕,只能窩在被窩裡,不停重複同樣的噩夢,而我一直流血。但到早上時,她會哭著跪著向我道歉,打自己責備自己,保證自己不會再犯。那個重複畫面才是真正讓我創傷的。太矛盾了,我無法理解,也令我害怕。
在期限的最後3天前,我才去報案。警察問我為什麼不早點來報案,我說因為你們會問我一堆問題,面對你們面對問題都很困難。十年後的現在我才來,是因為痛苦始終啃蝕著我,不曾離開過。
發生的當下,受害者不一定知道戀愛是什麼模樣,性關係是什麼?在知道不對勁後,出現對當時記憶難以理解的想法,開始不相信自己的記憶,告訴自己,自己是個騙子,這段記憶不一定是真的。因為那是你熟悉的人,無法確定自己有沒有責任,對於事件的發生產生懷疑。這些想法不停縈繞著受害者,在這之間嘗試想要釐清,想要確定那是什麼,所以可能出現與加害者見面的想法。而在意識到後,連性侵這個詞都很難說出來,畢竟這不是能令人有好感的詞彙,加上內心的羞愧感,又要如何揭露發生這樣的事。面對為什麼發生的質疑,一切起因,當中自己是否有責任疑問,這疑問始終沒有答案。
「提告時我發現一件事,沒人強迫我,我該負責,這是第一次我沒提告的原因。這次我知道我犯錯了,我有責任,但我沒有犯罪。」 (摘自雖不致死)
面對性時,我們可以坦然問對方「你願意跟我做愛嗎?」
在關係裡面對性時,有時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的方式,一方面沒有完全探索自己,一方面要在雙方完全信任的關係下,才可能一步一步慢慢探索達到雙方可接受的方式。紀錄片裡,一位性工作者在工作時,發現客人要求以暴力方式服務他,但真的以較暴力方式服務時,客人才發現自己完全不能接受。自己底線在哪裡需要去探索,探索後才能讓對方知道以什麼樣的方式對待自己。
但對性的不了解、對性的衝動都不是傷害對方的理由。雙方調情就是否代表已進入戀愛關系,對方一個親吻是否能代表同意下一步,那接吻加愛撫是否就可以進入做愛,這些疑問在進入關係時,可能不停發生。「你願意跟我做愛嗎?」這個問句看似簡單也很困難,但這簡單的問句卻可以完全理解對方的意願,完全尊重對方,在雙方都有意願且以可接受的方式互相表達愛意,愛才會在這樣的信任基礎產生。
在性關性中,產生疼痛、暴力、創傷、甚至到性侵犯罪,這些無法抹滅的傷害,無法撫平的憤怒,無法消除羞愧感,將一生一生影響受害者。雖不致死,但那一刻記憶卻已永恆殺死受害者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