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換概念的吐血攻擊
以下為網路教育百科的定義:
偷換概念是非形式謬論(Verbal fallacies)的其中一種。「偷換概念」又可以稱作「稻草人謬誤」。因為對方並沒有受到實質的攻擊,而是由論者樹立起一個像是稻草人的假目標,並對此進行攻擊。
無心或刻意犯下這種謬誤的論者會將對方的言論重新塑造成一個較為容易推翻或反駁的概念,並且針對這個概念進行攻擊。偷換概念廣義上可以視為一種修辭學的技巧,並常用於對人們遊說的過程中。但是事實上,這只是誤導人的說詞,因為對方真正的論據並沒有被推翻。
例子
對象事實:教育部於中小學的教師手冊內編入「性別平等」以及「包容不同的性傾向」的相關內容。
偷換概念:「教育部支持並鼓勵同性戀,推廣濫交行為。」
[1]外部連結參考資料
授權資訊: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最近,過得不是很好,人際關係方面。
最近求學中,幫忙處裡許多問題,有時候雞婆多幫忙反而出事,像是匿名平台上解答校方處裡方針事件,否定他人臆測觀點,結果反而被嘲諷霸凌。
首先,智慧電錶電費計算不當源自於宿舍大停電,支出多了二三倍之多,有人提出之所以校方後來將多收得電費退回是因為,他向教育部提出反映信件施壓、找議員勢力幫忙,才得以使宿舍電費得以正面處理。
事實:
智慧電錶廠商初始設定出錯,導致電費增加許多,職員花費很長的時間才算出真正的使用電費,並進行退款處理。
智能電錶出問題跟大停電是否有關連,無從得知。
但廠商確實坦承的是初始設定有誤,而不是大停電。
被攻擊的點:
搞錯大停電日期,被酸態度雙標,要求別人提出事實證據,自己卻一直只有"臆測他人"論點沒有證據。
偷換攻擊點:
我要求提出事實證據,進行討論解決。
他人放出跳電日期截圖,我搞錯日期。
因此,我先前解釋的電錶問題、反駁他人寄信以及施壓,是解決問題的主因,從而被視為偽證。
我們將我搞錯的宿舍跳電事件為事件A,智能電錶出錯造成電費溢繳簡稱為事件B。
首先有人(簡稱施壓達人)提出事件B的解決推手其中包含他向教育部以及地方議員的反應所構成,學校態度消極無能。
我提出該事件B的事發主因為智能電表廠商失誤造成問題,學校事後有立即處理以及計算多出來的電費,並沒有他說的那麼迂腐。
然後該人便將B事件與A事件進行連結,表示A事件,就顯示出學校的無能。更何況是B事件。
我表示A事件是在B事件之後,不可能有關聯(該處我有誤,事件順序為A-B,我誤認成B-A)
然後,我就被鞭了。
好,我們來說明這個施壓達人偷換了甚麼概念導致他的詭辯能夠贏我,搞不好辯論賽前可以參考:
例子
對象事實:
校方在事件A時處理不善(反應不迅速,沒有及時穩定住宿生的情緒),令人住宿感受很差。
偷換概念:「因此,校方在事件B上也依然處理不善,因為校方就是這麼消極迂腐,而我,施壓人的登場,造就了世界和平(誤。」
換個說法:
事實:由於校方多層式跑公文流程的緩慢,處理進度較慢不即時,而且沒有24小時服務,此外只要其中一個環節有職員不小心漏掉這篇公文,事情就會被推延執行處理。
而事件A、B多少能夠顯現出來。
而施壓達人偷換的概念是:
校方支持且一直使用緩慢流程進行,是因為消極迂腐,一定要有人從外進行鞭策(向教育部投訴及找地方議員)才能順利將事情快速解決。
請觀者自己慢慢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