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一朵思念
從小到大我收過許多卡片和信件,這些珍貴的東西在整理的時候簡直比衣服和書本更難下手,因為通常一張卡片或一封信背後的故事更是令人不捨的真正原因。
一封信件紀念著某個時期,某段回憶,看著文字留下的印記,好像乘著一台時光機回到了過去,原來,書信就是我的時光機,帶我回去想念的時光。
還記得我小學的時候就特別愛寫信,當然不是情書,只是一般的信件,內容記錄著我的心情和平凡日子的點點滴滴,當然還有我對特定收件者的情感。
當時我和一位朋友幾乎每天上學都會見面,但我就是習慣一個禮拜寫兩三封信放到她的抽屜裡,偶爾我也會在我的抽屜發現意外的驚喜,她通常會用一張信紙摺成可愛形狀,並貼著貼紙,坦白說,無論是小學的我,還是現在的我,一直都很享受收信及讀信的樂趣,而那段回憶成了我寫信的開始。
為什麼不寫交換日記呢?其實我試過,不過,後來總覺得信或卡片摸起來的觸感有種特別的著迷,那種將信件褶起來,再打開來讀字的儀式好像一種暗號,一種私密的語言。
寫信之於一篇文章更像隨筆,而且有給特定的對象。在書寫的時候可以很恣意地發揮,想到什麼就寫什麼,詞彙早已不及情感重要,不過即便如此,我對私人的信件的寫作依然謹慎字跡,不能太潦草,因為是寫給對方看的,所以把字寫好,就如同我想把話好好說那樣。
拜當今科技進步所賜,如今想要要寄一封簡訊只要打開手機敲敲幾個字,訊息就送出去了,聯繫問候這件事頓時間變得比煮頓飯容易。
快速傳遞的科技,滿足了人們對於訊息的效率需求,我很感謝科技帶來的便利,但這些「急件」文字似乎比手寫的文字少了點溫度,所以每當我收到親筆信寫總都會特別珍惜地讀。
我有個怪僻,喜歡「認字」。我很喜歡把某人寫出的字體記憶在腦海中,然後想像這些筆跡和這個人的樣子,有時我會偷偷地覺得「他們」好像喔!難怪有人說:「看見一個人的字,就彷彿看見那個人一樣。」這癖好至今未改,迷戀字跡對我而言有種彷彿偷窺的樂趣,就好似看見寫信給我的人伏案寫字,那個神情與模樣,很好看。
寫得好看的字,美得一個字就像首詩;寫得潦草的字,隨興自由得像一匹奔騰的野馬,認字如認人,於我來說,字很難明確地區分出美醜,再怎麼寫,都是一個人的個性,只有主流美,沒有醜,只有可能看不懂。
我的父親僅有國中畢業,讀字的速度慢,甚至和我笑說當年考汽車駕照是因為讀字太慢,學科考試初次才沒有通過,然而,這樣的他卻寫得一手好字。
父親是個認真寫字的人,一筆一畫都在筆畫上,我看著他拿原子筆寫字的模樣就宛如寫書法一樣,一勾一勒,力透紙背,簽個家長聯絡簿的樣子,彷彿令我見識到了永字八法。
而我的外子自從相識以來寫卡片給我總是僅有簡短的幾個字,讀著情話總覺得意猶未盡的我忍不住碎嘴了他為何不多寫幾個字給我呢?只見外子吞吐地說:「因為我寫字不好看。」
「哪會!」我連忙反駁,一個帥氣的男人怎能對自己寫的字沒自信呢?看來,先生小看了自己會讓我會迷戀上他的程度。
在我心目中,爸爸寫的字和外字寫的字雖然不一樣,但卻都是寫他們自己的樣子,我都很喜歡,用字的樣態去記住一個人模樣,這樣的我好幸福,謝謝你們願意寫給我最美的樣子 。
靜下來寫封信,把自己的心繫在上面,心意就飄揚出去了。收藏盒子裡滿滿的信件,我摸著那些字跡,想像那些人說話的樣子,這是不能見上一面的時候,除了視訊之外,最令我熟悉的東西。
記憶被連結著,透過這一張張的信紙,那人在某處點燈,我這一方的世界也好像可以亮起來,把別人交到我這的心收好了,珍藏的不會不見,淡忘的則可能會變成一張張的照片化做另一種收藏,哎呀!我這人怎麼就是丟不掉字呢?
那些蓋上郵局戳章的信函,可以裝下好多、好多東西,我畫出了一個天空,有朵長得好思念的雲飄過來了,伸手一抓,裝進信封裡,寄一朵思念給你,好嗎?
事實上,並沒有所謂的偶然。如果一個人迫切需要某樣東西,然後找到了這東西,那麼賦予種機會的就不是偶然,而是他自己;是它本身的渴望和迫切帶領他去找到它。—《徬徨少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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