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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與罰》#4

ti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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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與罰》p.606

「他犯下這樁罪一定是由於一時精神錯亂,恰好跟最近流行的一時精神錯亂的理論相吻合。在我們的時代,這個理論常常被用來解釋某些犯罪者的犯罪原因。」

作者搬出許多人替少年作證這些年一直受憂鬱症影響,大家認為少年根本不像一般的兇手,但是作者卻說了“這裡必有另外的原因”。在少年坦白地描述中,殺人原因是『是他的境況惡劣、貧窮和無依無靠;是他希望在被殺害者那裡至少要搶劫到三千盧布來保障自己出入社會的生活。由於自己那輕率的和猶豫畏縮的性格,加上貧困和失意,他決意殺人。』至於他自首的原因,作者說他是『直率地』,他徹底悔悟了。少年一開始所想的,是像拿破崙那樣不平凡的人,他自詡為這樣的人,但從這段描述來看,他只不過是為了自己。在他體認到這點,也許我們也就能明白,犯下罪行的他,心裡為何如此折磨。海特·麥當納在後真相時代一書中引用了伏爾泰的一句話「殺人是被禁止的,所有殺人犯都會受到懲罰;除非他們殺了一大堆人,最後吹響了勝利的號角。」看到這句話的同時,我就想起少年了。

然而,他直率地回答,彷彿打臉了所有的人,他讓所有人看見了惡,用他的善良來讓大家看見所謂的惡。一方面像是拒絕這世界的好意,但另一方面,卻是要大家看見真實的他。若是將少年視作一種人性,為犯罪而犯罪這種行為,彷彿是要所有人都面對自己內心與道德價值不相符的那一面。

要說這部小說難,難在他有太多東西你不看見就看不見,看見了就無法不去看見他。所以人家才會說魔鬼藏在細節中。看見一個人從怨懟到和解,從排斥到愛,仔細去思考那種情感便會知道是多麽的複雜。反覆讀《罪與罰》這部小說,越驚訝作者是怎麼在腦袋裡同時並存著那麼多的人和他們的情緒,我覺得那太不容易了!我特別喜歡尾聲的部分,不只是因為要讀完了很開心(喂喂喂),更是覺得在這短短的篇章裡,作者把少年的轉變寫得很好,讀的時候可以感受到少年漸漸變溫暖的內心。

最後作者再次提到《新約》這本聖經,記得當初少年讓少女唸給他聽,而少女遲遲不敢唸的拉撒路的故事正是出自這本聖經。看到《新約》的那刻少年依舊沒有翻開它。重讀到這,我突然好奇,究竟是信仰產生了愛,還是因為愛而信仰? 在這裡,我想是後者吧,由愛而生的信仰,也許才能賦予信仰真正的力量吧?想想過去的信仰跟現在利用信仰作為工具的信仰一樣嗎?總之,少年是這麼說的「難道她的信仰不能成為我的信仰嗎?」中文有一句成語叫愛屋及烏,大概是這種感覺吧!

所以我覺得經典文學厲害之處就是這裡,一句再平凡不過的話,便是藏著千頭萬緒。

而我們的《罪與罰》系列應該也該有個尾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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