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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長鵬反擊SEC訴訟 質疑監管標準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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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獄的幣安創辦人趙長鵬(CZ)要求法院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他與幣安的訴訟,指SEC在加密資產的監管標準上缺乏明確準則。

剛出獄的幣安創辦人趙長鵬(CZ)要求法院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他與幣安的訴訟,指SEC在加密資產的監管標準上缺乏明確準則。

趙長鵬及幣安去年與美國司法部等機構達成和解協議,但他們與SEC間的訴訟依然持續。日前(4日)其律師團隊提交動議,要求法院駁回SEC在修訂後訴狀中的指控。律師團隊表示SEC在加密資產的監管標準上缺乏明確性,認為SEC未能清楚界定哪些加密資產交易構成“投資合約”。

SEC重申幣安違反聯邦證券法

SEC在2023年6月對幣安母公司Binance Holdings、趙長鵬及幣安美國(Binance US)等提出經營未註冊交易所、非法向美國投資者提供和出售證券、不當處理客戶資金等13項指控,雖然在本年6月被幣安和CZ駁回部分指控,但9月SEC再提交修訂後訴狀,重申幣安違反聯邦證券法,並把AXS、FIL、ATOM、SAND和MANA在內的多種加密貨幣列為證券。

根據律師團隊的說法,修訂後訴狀對法院早先裁定加密資產本身不是證券的裁決僅表面尊重,且拒絕接受該裁決的邏輯結論:“相反的是,SEC的修訂訴狀依舊堅持,幾乎所有涉及加密資產的交易,包括在二級市場的盲目轉售代幣,都是證券交易,因為部分買家可能希望資產增值。”團隊進一步指出,SEC最近還無理由撤回其對以太坊交易是投資合約的主張,在加密資產上的監管標準存在隨意性。

趙長鵬雖然被禁止出任幣安的領導職務,但他與幣安的關係依然密切,不過此前他透露收到出售自幣安股權的邀請:“我不會說我會永遠保留這些股份,我也願意評估每個報價方案,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做出決定,你知道的,我現在就是幣安的一個普通股東而已。

” Flockerz 提供獨特的“投票賺錢”機制

在加密貨幣領域,去中心化治理逐漸成為一種趨勢,Flockerz ($FLOCK)項目的出現無疑為這一趨勢注入了新的活力。自2024年9月初進行首次代幣發行(ICO)以來,Flockerz以其獨特的“投票賺錢”機制,吸引了大量投資者的關注。

Flockerz的核心在於其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結構,賦予每位持幣者在項目決策中發聲的權利。與傳統加密項目中的少數人決策模式不同,Flockerz允許每位$FLOCK代幣持有者參與項目的管理和發展。這種創新模式為投資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參與機會,打破了加密貨幣領域中以往由少數人控制的侷限。

“投票賺錢”機制是Flockerz的一大亮點。持有$FLOCK代幣的用戶不僅可以參與項目的重大決策,還能通過投票獲得代幣獎勵。這種模式極大提高了用戶的參與度,吸引了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其中,增強了社區的凝聚力。

隨著全球經濟逐漸復甦,Flockerz恰逢其時。它的推出不僅反映了市場對去中心化治理的強烈需求,更為投資者提供了可觀的參與和獲利機會。未來,Flockerz有望成為加密市場中的新星,為持有者帶來豐厚的回報和巨大的潛力。

在這一快速變化的市場中,Flockerz的成功不僅在於其技術創新,更在於其社區驅動的發展理念。隨著更多用戶的加入,Flockerz將繼續推動去中心化治理的發展,為加密貨幣的未來開闢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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