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
看不見的富足。
保持一顆從容而富足的心,就是幸福。
我懷著感恩的心情,接納這一切。
昨日因為被家人牽連,莫名其妙地被牽扯進一件詐欺案,成了被告。
當時收到檢察官偵訊通知書的時候,簡直是嚇傻了,如同丈二金剛摸不出半點的頭緒,想說我是什麼時候做了什麼大事,怎麼會突然之間變成了詐欺案的被告?
接到通知書後,循著上面的聯繫方式,打了通電話給服務的窗口。對方說,目前案件偵查中,不方便透漏案情。
我的心裡惶惶不安,一度害怕到極點,深怕自己如同電影情節般掉到陷阱中,無意間被捲入滔天巨案,又或者是個資被外洩遭到詐騙集團濫用,成為人頭戶還是什麼的。
胡思亂想老半天,都想跪下來舉手發誓了!
我可真真切切的是個循規蹈矩、守法知禮的人啊!
雖然不敢說從來不會做錯事情,但作奸犯科、違背良心、欺瞞詐騙的事情,那絕對、絕對、絕對是不可能的。
不過,事情都這樣了,我也沒轍,只能耐心地等候通知書上的偵訊時間,準時到庭說明。
這是我第一次進法庭接受偵訊,雖然知道自己是十成十被冤枉的,但因為完全不知道被告的原因,心裡頭非常地忐忑不安。
在庭外等候時,我緊張到自己從頭到腳都發虛,全身也狂冒冷汗,甚至不自覺地輕輕顫抖著。
但我知道不能退縮,必須冷靜處理及說明,否則之後恐怕必須面對繁瑣的法律程序,那才是更糟糕的事情。
偵查庭裡有一位檢察官及一位書記官,先核對個資後,檢察官向我說明被提起告訴的事由。我聽得一愣一愣的,檢察官還特別聲明,這個案子是由其他地方的地檢署轉過來,所以未曾做過筆錄就直接偵訊。
這個案件的起因,是原告與我的某位家人發生財務糾紛,事後避不見面也沒有歸還款項的誠意,因而決議對這位家人提出告訴。估計當時這位家人大概是提供了我的資料給對方,因此原告提出告訴時,就一併把我也告了。
聽完檢察官的說明,我感到萬般地無奈。這種狀況下被提出告訴,實在是太過於荒謬了啊!我擔心害怕好幾天,就因為這莫名飛來的暗靶子?
先不說我未曾在現場,又已經一年多未曾與這位「一天到晚捅婁子的家人」碰面了,他欠錢不還到底是關我何事?
再來,原告說我當時有允諾會幫忙處理債務,可是既沒有通聯記錄,也沒有簽名的本票,當我是會通靈的嗎!
更何況!我......我根本是剛剛踏進偵查庭,才知道我被告的這件詐欺案的啊!
檢察官大概是看我一會兒茫然懵懂、一會兒憤慨氣怒的模樣,十分盡責地導引我提出適當的說明,證實自己的清白。
於是我按耐住幾乎爆發出來的情緒,幾次深呼吸冷靜下來,配合檢察官的調查,詳細的說明。
總而言之,我是無辜被牽扯進來的,這件詐欺案件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偵訊的最後,檢察官還好意地詢問我是否有需要強調說明的部分,如果沒有其他新的事證,應該就不會再傳訊。
結束偵訊後,這幾日心中的大石終於落下。在外頭草草吃了頓晚餐,回家倒頭就昏睡過去。今晨醒來,覺得雨過天青的神清氣爽。
我願意懷著感恩的心情,接納生活中的不完美。但是像這樣的糟心事,拜託還是別再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