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看待「網路中立性」的態度,應該要跟美國不一樣?
延續一下「網路中立性」的話題。
我昨天才看到上週12/28那場台灣電信業龍頭聚會的新聞,除了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明說了希望台灣不要有網路中立性的相關規定(事實上一直以來都沒有),還有另一件事讓我很好奇:
NCC(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台灣電子傳媒、電信業的主管機關)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說「網路中立性不是非黑即白,要有彈性。」
一、
我原本以為,網路中立性這個議題應該是信仰戰爭,而不是政策的討價還價,因此就是非黑即白的。捍衛網路中立性的一方,就是不能接受電信業對數位服務一絲一毫的「差別待遇」。
接著有朋友提到了「管制性市場」的概念,這就是直接進入「討價還價」的階段了,意指同意電信業者可以差別待遇,但差別待遇的幅度不能太大。至於幅度多大,就是討價還價了。
在這沒有要進入這些細節個公式設定討論,只是想先問,在這個議題上,到底應該當成「信仰戰爭」來打,還是當成「政策上的討價還價」?
二、
另一個朋友提到,台灣在判斷這個議題時,不能直接照搬美國的論點,因為台灣使用的數位服務多來自外國,在「保護國內創新」這個正當性上,台灣可能更高一點,否則無異「以台灣人的錢支持外國企業的創新」。
這裡為差別待遇切出的一條線是「國內/國外」,乍聽之下有點道理。(但當然以數位服務業者來說,如果台灣電信業者真的實施差別待遇,他們要考慮的不只這個成本,還有主機架在哪比較便宜、比較穩定等等。)
三、
我在 PTT 也看到一篇文章,作者說自己在三大電信業內做管理連外路由的工作,內容算是反駁了電信業老闆的說法。他說第一線的國外內容服務業者,例如 Facebook、Google、Amazon等等,都有自建 cache 放在世界各地,包含台灣。台灣電信業者針對這些服務需要付出的成本,其實很低。
另一個說法則是,造成這些電信業老闆口中「成本很高」的問題的,是從中國來的流量。亦即台灣人透過手機電腦在看愛奇藝、微信時用到的流量。這作者說,付給中國的流量單價是付給其他國家的50-100倍,總體的連外成本都是付給中國電信業者。
如果這篇文章的內容為真,那取消網路中立性就能一定程度解決「中國流量很貴」的問題?因為台灣電信業者可以把來自中國的所有服務的流量費都提升,把消費者從這邊趕走?
@黎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