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虔生活之:禱告
船長按:來馬特市才一周時間,與這邊的大傢伙(全體市民)並不熟悉。平日裡要學習還要上班,都是匆匆來匆匆走。但是今天,小小船長我很用心地花時間,把#神與我 這個tag底下到目前為止的徵文全部看完了,大家真心都寫得太好。
其實這個徵文活動一出來我就已經關注到,當時心裡也在暗戳戳想“要不要參加呢?畢竟這是一次做美好見證的機會喔。”“可是,真的沒有空啦。”“可是可是,還是參加一下下比較好吧,把自己的見證分享出來也是為主作工啦不是嗎?基督徒的大使命就是要到處傳揚主的美名呀。”⋯⋯如此這般糾結來,直到被大家的文字感動,我實在也是有許多的話想要在這裡講。可是(又可是了),從何講起比較好呢?見證也實在很多呀。那就從禱告講起先囉,寫到哪算哪。(*¯︶¯*)以下是正文內容。
對基督徒而言,禱告是敬虔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早先信主的時候,別說禱告,連教會我都不去的。我不太懂“為什麼信主一定就要去教會”(具體可見我對45king那篇:去不去教会真的有关系吗?一文的回應),或者說“信主就信主,我讀聖經,知道這個世界是神創造的,到此就好了,為什麼一定要禱告呢?”總之,對資深基督徒而言的三部曲或者說三重奏:讀經、禱告、去教會,當時的我只認可第一部:讀經。
真正明白禱告的意義,還是從第三部——去教會,開始的。也就是說,當我開始有規律地參與到教會生活之後,才慢慢了解“基督徒為什麼要禱告/聚會”。至於是怎麼明白的?以後再討論,今天想談一談我自己與教會所在弟兄姊妹的生活,因為禱告而帶來的改變。
神啊,求你聽我的呼求,側耳聽我的禱告!【詩篇61:1】
禱告首先是神對人(不僅限於基督徒)的要求。當然,神並沒有強迫大家要這樣做。有很多事,神非常希望我們可以按祂的旨意行,譬如神說,“你們要愛人如己”,但我們常常無法做到。所以,只憑著神的要求,不能使我自願禱告。第一次禱告的時間已經忘記,可能就用愛宴,跟著周圍的會眾依樣畫葫蘆做做樣子。有一次半夜,我生病了,肚子很痛,坐在🚽上,待了足足有兩個多小時。當時我忽然想起來可以跟神禱告,於是嘗試用在書上看到的話語拼拼湊湊,做了一個非常懇切的禱告——我很想身體馬上就能好,自然用”恨不得神一下就把我醫治“的迫切心情不住禱告。一邊禱告一邊跺腳(哈哈哈,我也不明白為何要如此),很神奇的事發生:當禱告進行到一半,肚子真的不痛了,其他毛病也都消失。我即刻開心地回到床上。這算是我第一次經歷神蹟,第二日我馬上跑去跟牧師講。(那時候我可是都不接牧師電話,因為害怕他拉我去教會做主日敬拜。)
你以為這樣我就能持續不斷禱告了嗎?並沒有。神蹟過去以後,我還是不去教會也不想禱告。大概神要不斷管教我,祂覺得這個孩子實在不聽話,必須要讓他吃點苦頭才有效。沒多久我又一次舊病復發,這一次比上次更嚴重了。我又把禱告當成救命稻草抓住,拼命祈求”神救救我“。神也又一次醫治了我。(為什麼不去醫院呢?因為都是發生在半夜。我當時單身一個人居住在寓所,實在不方便夜裏出門)
這樣反反覆覆大概有經歷過幾次。我就像當初抓住神應許的雅各一樣,每次都拉著神不讓走,神一邊應允我,同時也摸了一把我的大腿窩。所以最後一次,我終於開始思考:“神為什麼這麼靈?難道我不管祈求什麼祂都會給嗎?”一般而言,一旦開始這麼想,神就不再聽我的啦。此後,我又為了一些別的事禱告,哼,就一件都沒有按我的意願實現。(; ̄ェ ̄)神壓根就沒理會我,他直接把我無視了。可是聖經明明有說:
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馬太福音21:22】
我信啊,我就是信才要禱告的嘛,但怎麼沒有得著?
後來我才明白:這根本不叫信,這叫試探。是試探神到底靈不靈啦。如果信,就不會故意這樣子說“我看你給不給我實現”,而是“我相信你必定會為我成就”。神是不能被人試探(不會因為人的試探改變他的心意)的神,也不會因為討好人就真的讓人的試探成功。神要一件事成就,乃是因為祂早就要使其成就。神讓當時信心還沒有被建立的我疾病得醫治,不過是出於對我的憐憫,祂希望我可以因此加添對祂的認識和信心。
【二】當我跟隨一起信主的父母(被迫)回到教會,參與主日崇拜與教會團契以及查經時,一開始我依然一副吊兒郎當、很無所謂的浪子樣。每次被父母催,因為快要遲到,父母很是不滿,我也常因為這點事與他們發生衝突。有一次我乾脆不要起來,爸爸看我完全講不聽,真的氣到直接摔門,還撂下一句話:“我不信了,還信什麼信?自己的孩子一點沒有被神改變,我不相信這個神真的有用。”那個早晨,聽見爸爸這麼說的我,也沒法再安心睡著。想了想我也不死心:如果父母不信主,那虧大了。要不我就努力努力,改掉賴床的習慣,跟著去吧,哪怕就為了爸爸。
這樣我跟著爸媽又回到了教會,從那以後,再也沒主動缺席過(除非偶爾有加班無法調休的情況)。教會的講台,在主日那天,除了講道,必定有禱告環節。我開始跟著瞎禱禱,還經常偷窺其他人,有時看見別人閉眼虔誠的模樣很想笑。但真的笑出來會非常無禮,只好轉移注意力,忍住不要出洋相。牧師講道的內容,一開始我也覺得實在枯燥,一點也不好聽。
可是⋯我只能說,一旦有了“可是”,神就開始發力了。神不會任由我這樣沒前途下去。( ̄◇ ̄;) 縱然是一塊爛泥巴,只要神這位偉大的窯匠出手,我就可以變成精美的瓷器。
神讓聖靈內住在我心裡,使我的心慚愧。當我一次一次到教會,次次看見弟兄姊妹很敬虔,禱告時很認真的樣子,我不再覺得好笑,而是被這份虔誠打動。於是我有意識地開始學習禱告。我找出廣播節目(譬如“良友電台”。當時有一位我熟悉的牧師在上面做節目,那牧師後來去了洛杉磯牧會;還有一位我很喜歡的姊妹做主持,她畢業於加拿大維真神學院),也找來一些podcast,通勤路上收聽。我還專門去搜索了與禱告有關的內容。不僅如此,我還查閱了一些講述禱告的書籍(諸如慕安德烈《禱告的學校》一書)。
我承認剛開始是不知道的,只是別人說什麼我就聽什麼。隨著閱讀與收聽,還有查經的持續進行,我終於明白了禱告意味著什麼。禱告就是與神交通(似乎是基督徒專用語,“交流溝通”之意),跟神說話,把心裡的一切喜怒哀樂告訴神。但禱告並不僅僅只是這樣,也不僅僅只是對自己有用,禱告還能帶給別人信心與勇氣,與力量。
【三】我參加過教會組織的兩次感恩節與一次復活節活動。活動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就是公禱,也會留有單獨私禱的時間。當牧師帶領會眾一起禱告時,那一刻所有信徒都彷彿身上有光,渾身充滿了能力。因為聖靈與我們同在。
不過,這個專輯我想分享的是兩次與父母一起去弟兄姊妹家中禱告的事。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18:1】
第一次我們去了一位阿姨家,她因為下樓曬衣服摔了一跤,腳後跟要做手術。我們第一次去時,家裏的叔叔也在,他出來開門並熱情接待了我們。這位叔叔還沒信主,而且他認為阿姨信得不好,不聽他的話,總是一意孤行。這使他對基督信仰毫無信心。當叔叔看見我們一家(我和我家先生和我爸媽)人整整齊齊出現在他家門口(他家比較偏僻,我們找了很久),他有些感動。我們坐下聊了家常,也聊些別的,鼓勵安慰阿姨要有信心,相信神的大能。又寬慰叔叔不要著急,凡事都有個過程。臨走前,我們站立(阿姨腿不便就坐著)一起禱告,邀請叔叔也參加,他沒有拒絕。阿姨告訴我們說,以前叔叔都不禱告的,因為他覺得自己不信主。我觀察到那天叔叔有很用心在聽我們說話。
後來爸爸媽媽又去了幾次,據說叔叔態度都很好,也會跟爸媽講訴他對阿姨的不滿(譬如阿姨有潔癖,對衛生狀況要求太高,叔叔有時真的做不到)。這在以前是從沒有的事,大概他覺得我爸媽能理解他。我們沒有停止為他們一家禱告,雖然說到現在這位叔叔還沒信主。
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馬太福音26:41】
第二次,我連同爸媽去了另一位叔叔家禱告。這位叔叔的家附近當時發生了一件命案,他作為現場目擊者,被嚇到大病一場,數日都不見好。他的妻子也是一位老姊妹,與媽媽關係很好。她請求我們一家為他家弟兄代禱。媽媽馬上放下所有,帶著我們全家為他禱告,又通知教會的大家一起為他禱告(不用擔心會洩露他們的私事,教會的弟兄姊妹遇到困難,都是可以發布信息請求大家代禱的,除非有特別說明)。這樣以後,我們又約定專門抽一個晚上到這位叔叔家中,並且邀請了其他幾位有空前往的弟兄姊妹,其中有教會的老傳道人。
那天我們一行八人到了叔叔家,他們夫婦早已等候多時,阿姨還做了一桌好吃的招待我們。她很驚喜我的到來,因為年輕的家人很少會主動參與老年團契的禱告事項中。那天晚上,我們輪著一個個先為叔叔的疾病和他全家禱告,接著我們每個人又為叔叔的屬靈生命禱告——叔叔這幾年變得不熱心,很少來教會,更是不願意主動禱告。我們求主再次幫助他堅固信仰,不要失散。最後,我們一起公禱。我自覺大家的聲音並不大,因為怕影響周圍的鄰舍。但禱告聲震動了整個屋子,我第一次感受到如此有力量的禱告。
那天半夜,阿姨發來信息,說叔叔的驚嚇病好了,身上的毛病消退。
但是,叔叔依然不願意開口禱告。
又過了幾日,叔叔患上便秘的毛病。
阿姨再次請求我們為他禱告。我們持續禱告了數日,無效。他也去了醫院,醫生發現髒東西出不來,只能用醫療手段捅出來,但即使如此也很艱難。沒有法子,叔叔繼續回家躺著,他的精神變得虛弱。阿姨繼續懇請大家,我們一家遵守阿姨的要求,持續不斷為叔叔禱告。
有一個主日,阿姨跑來說:“感謝主,昨晚上他自己主動禱告了!”我們聽見都萬分高興,大家歡呼,叔叔自己也在場,他很羞澀地笑了笑。是的,自從驚嚇病好了以後,他已經願意回到教會。
這樣又繼續了一段時間,有一天阿姨開心地告訴我媽媽:“我家弟兄的便秘已經好了,現在可以正常去廁所了。”更重要的是,“他現在每天都會開口禱告,求告神來醫治他,堅固他的信心。”
我們再一次為此感謝神。
這就是我想分享的,關於禱告的一些見證。其實還有很多,以後一定有機會慢慢講述。關於我是如何信主的,也是一個很漫長的故事。我相信,如果信徒了解保羅的轉變,那我的轉變,一點也不比保羅小,只是我沒有走到殺人那一步。(哈哈,這樣說好像很嚇人呢。其實,沒有信主以前,罪惡在心中滋長,要殺人也不是不可能的。至少,在言語上時常冒犯人得罪人。對過往沒信主的我而言,這都太稀鬆平常了。儘管那時候我還自信滿滿覺得自己很懂禮數,是個識大體的人。)
船長後記:貌似文中的兩篇文章🔗沒有添加成功(>﹏<),我就放到關聯作品當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