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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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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篇週記!

不知不覺一個學期又結束了,大學上久了便會發現: 時間總在開學的一開始慢速流動,在期中時以一種懸崖式急遽墜落,期末緊接著而來,便放暑假或寒假了。而有些人已經開始放寒假或暑假,另一些人則尚被17或18週的課程拖著,讓人跟學業有種藕斷絲連的感覺(尤其看著其他16週已放假的同學更是有如此強烈的感覺),彷彿卡在遲遲不落刀的斷頭台上,不上不下。


關於最後的週記,我想說說這堂課我認為我學到的最重要的東西是: 了解NFT的運作方式,以及認識到其價值。

現在回頭看,沒想到我的第一篇週記竟是於2024/9/22撰寫的,順帶附上當時做的一張圖:

詳細的內容我就不複述了,我認為其中最重要的概念便是「去中心化」;去中心化的核心在於,它不依賴於任何單一的機構或中介,而是由一個分布式的網絡共同維持和運作。NFT的去中心化特性改變了資產管理和交易的方式,讓交易更加透明、高效且全球化;同時,它也帶來了更多自由與可能性,減少了對中心化機構的依賴。

至於NFT的價值,由於這堂課有許多實際購買NFT的機會,所以透過一次次的購入,看到有些作品會限制數量、有些則不會限制甚至價格也很低,從這些「商品」中,我漸漸看出它們各別的價值。

回應之前2024/9/25我於週記中紀錄的疑問: 「我算是一開始比較難理解生成式藝術是否真的可以說是『真正的藝術』,畢竟如果將實際動手創作的元素完全抽離,而幾乎全然托付於其他媒介生成的話,還能叫做『創作』嗎?」

現在的我會說: 是的。

這幾週下來,跟著老師動手寫程式,且隨著程式的微調,畫面都會呈現出不同的圖案或變化,且這需要對程式有一定的理解力與技術(除非全部依靠chatgpt)。光是對可能性的摸索與探究,我認為就可以說是創作了,只不過不是一定需要一支筆以及繪畫能力。

我很喜歡的一幅藝術作品──克勞德·莫奈的《睡蓮》

但話說回來,也不是每個NFT作品都能稱為「藝術」,有些人只是為了賺快錢而創作,完全沒有投入對藝術的熱情或追求。如果作品只是單純的商品,那我們稱它是NFT商品其實也沒什麼問題,只是別自詡為藝術家,畢竟藝術不該是用來包裝盈利的名號。

所以當聊到NFT或數字藝術時要記得,藝術的價值不只是錢而已,藝術應該是情感、思想和創造力的展現。如果創作的初衷只是為了賺錢,那不管是NFT還是傳統藝術,都失去了真正的意義。

NFT不只是個潮流,而是一個重新思考藝術價值的契機。它挑戰了我們對藝術和所有權的想像,給創作和欣賞帶來了更多可能。但在擁抱技術創新的同時,也要記得藝術的本質,這才是最值得深思的地方。


最後,透過週記將每週的發現與心情紀錄下來也是十分有價值的事情,所以感謝這堂課讓我們能在一些平台上留下學習的痕跡。雖然不一定會維持寫週記的習慣,但某天也許會突然有「啊,或許來寫個文章也不錯呢」這種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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