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寫.七日書:橙色的親密關係
應該不止是靈感了。實際來說,這是兩個獨立的故事,因著我想要表達的東西而連在一起。
第一個是男同性戀故事,講述深櫃男在街上接過男同秘場的宣傳單張,深藏的慾望再難壓抑;他沉溺於秘場裡的歡愉,掙扎於白日與黑夜之間,最終被父親發現並打死。
第二個是女同性戀故事,講述兩個相戀的女生出櫃後看似幸福、實質在生活各個層面受著隱性歧視,兩人在價值觀上無法磨合,最終因深愛而分開。
已經是好幾年前便想要寫的作品,走的依然是我一向的現實風,探討向的硬性和軟性歧視。雖然沒有寫下來,但實際上我已把故事大綱整理好,分章內容也有了,甚至已完成男同性戀那部分的資料搜集(秘場的光景真的讓我大開眼界)寫了三個章節。故事的名稱也早早定了下來。Proud to Play。
坑了。
當年沒法寫下去的主要原因是男同性戀那部分太黑暗,太壓抑,給予的負能量很大;再加上結局已定,且有真實個案支持,那無力感很重。我的筆停在男主角第二次在秘場尋歡後,要在父親面前說謊的情節;我幾乎跟隨著主角的呼吸,心跳有下一刻要停頓的感覺。
太真實了。我的腦袋比雙手快太多,還沒敲出來的字詞已經噬食我的心神。後來,時間下來,待我能抽身去當一個純粹的作者時,年代更替,已再沒有寫下去的必要。
其實,即便到了現在,這個看來對性向再沒有那麼壓制的年代,我想說的核心問題依然存在。在LGBT+成了顯眼包的這個世代,同性戀看似已是稀鬆平常的事,當年我想要深挖的劣根性並沒消失;不過換了個模樣,繼續噬食人心。故事裡我要說的,隨時能開倒車撞死我。
但我不想寫了。
我不覺得我的文筆能寫出什麼能突破小眾的文學作品;我不是 Sarah Water,寫不了那種好東西。把自己限制在圈裡,又覺得它的狹隘和扭曲容不下這種不以愛情為主軸的故事;就是,受眾大多不會接受,我寫的文章根本不會有讀者。
這是我無法跨過的坎。
認識的文友裡有好些喜歡看耽美小說的人,都是文學造詣挺高、看過不少書籍的女生;裡頭還有女同性戀者。我想不明白她們為什麼喜歡看耽美,聽不明白她們的解釋。後來,我讀了一部男同性戀小說,覺得很好看,給她們推介;結果她們的反饋是受不了。
天吶!這太真實了。讀耽美的樂趣就是知道所有皆幻想,沒有人物實際受到傷害。其中一人如是說。
那刻,我終於明白,我想的是對的;這故事不會有讀者。或許不因為文筆,單純因為戳破讀者的幻想,讓她們受傷;用虐戀情深來刀讀者可以,用真實的悲劇刀人不行。
不禁搖頭嘆息。只能怪自己無法迎合市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