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历史版本和 IPFS 入口查阅区,回到作品页
荷谓自由
IPFS 指纹 这是什么

作品指纹

在荷兰,大型活动的公共安全谁负责?

荷谓自由
·
本文首发于荷谓自由公共号,是高级研究员张展在黄河石林越野赛的悲剧发生后发表的一篇解读荷兰公共安全的文章。
“魔鬼汽车秀”事故

2014年9月28日是个天气美好的星期天。但是在荷兰东部小镇 Haaksbergen 却上演了一部公共安全的惨剧。在一场“魔鬼汽车秀”中,经过重装的“魔鬼汽车”用巨大的轮子碾压平常的汽车;如果你在现场观看的话会有身临电影摄制场地的刺激感。不幸的是,其中一辆魔鬼汽车突然失去控制,冲到人群中。那天,一家三口当场死亡,二十八人受伤。这场人间惨剧与几天前发生的甘肃黄河越野赛既不同,但也相似。一样的问题是,大型公众活动的安全究竟是谁的责任?

图片来源:https://www.ad.nl/dossier-ongeluk-monstertruck-haaksbergen/slachtofenshy-fers-haaksberenshy-gen-alles-is-kapotgeenshy-maakt~a9de23db/

当事故发生后,荷兰媒体马上将注意力集中在当地市政府给魔鬼汽车秀许可的审批上。这个活动的许可看似并不符合关于魔鬼汽车秀的国际标准——国际标准规定,观众与秀场的距离至少保持45米,而在 Haaksbergen 的秀场只有10米的安全距离。而且国际规则要求,观众也不可与魔鬼汽车面对面,但在 Haaksbergen 并没有这个要求。荷兰政府立即组织了各种调查,其中包括检察机关对肇事司机的调查,以及安全调查委员会【Onderzoeksraad voor veiligheid】对市政府发放活动许可的合规性的调查。在这个不幸的事故中到底谁承担什么责任——当地政府、活动组织方,还是魔鬼汽车司机?

最终,魔鬼汽车司机被公诉并被判入狱十五个月,同时吊销其汽车特技执照五年。肇事司机一方一直把事故归咎于魔鬼汽车的机械故障,汽车冲向观众的时候他刹车无果。在上诉维持原判之后,肇事司机决定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却在最高法院最初判决之前撤回起诉,于2019年 ——事故发生五年后 ——入狱服刑。

活动组织方 Sterevenementen 被公诉并被罚款两万五千欧元。组织方曾经在2018年准备上诉,因为“作为组织方我们没有责任。我们在活动申请中陈述了我们认为安全的活动规则,而且市政府批准了我们的申请,因此市政府应该负责。”法官则责问为什么组织方在申请中过于简短地描述汽车秀,“如果你们在申请中描述了一辆四吨的巨型卡车会在一个很小的广场跳跃过六辆汽车的话,市政府还会为你们发放活动许可吗?” 该机构在2018年放弃上诉。在 Haaksbergen 当地作为活动组织方经营了四十多年后,它再也无法在当地立足。

Haaksbergen 时任市长在安全委员会在一年后(2015年)公开了其调查报告之后失去了市议会对他的信任,继而辞职。他从此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不再担任公职。但是辞职之后,按照规定他在十年之内仍继续领取每年八万欧元的工资,这又一次在当地引起了巨大争议。自然,荷兰式的正义也从来都有自身的界限。

安全调查委员会于2005年成立,是独立于任何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在灾害和大型事故后对其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本事故的调查报告是公开的,链接是:https://www.burgemeesters.nl/sites/www.burgemeesters.nl/files/File/Crisisbeheersing/docs/20150520 Monstertruck Haaksbergen.pdf
事故调查结论

这个调查报告的中心结论是——在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问题上,组织人员和当地市长、公务人员承担共同的责任。在荷兰,市长是个独特的存在。他/她不经过选举,而由国王/女王直接任命。市长可以任职到退休为止,除非民选的市议会失去对市长的信任。市长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是维护当地的公共安全

报告解释,“活动的审批原则上能够确保参与各方对活动安全承担各自的责任。如果审批进行得好,可以确保活动组织者和其合作各方确认活动中的各种风险,并将其减少到可以承受的范围。同时,当地市长需对活动进行提出相关要求和规定,以确保活动的进行对当地的没有公共安全的威胁。”

这些要求和规定是在活动开始和进行时能够实施公共管理的基础;也可保证在组织者没有达到政府要求和规定的时候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然而,活动中的安全只有在市长和市政府积极地确认组织者已充分认识风险,并且采取了减少风险的措施之后才能得到保证。市长和当地公务人员在审批工作中既要有谨慎和警醒的态度,也要有相关风险知识的掌握和审批评估的技能。安全委员会的结论是,Haaksbergen 的市长和公务人员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在 Haaksbergen 的魔鬼汽车案例中,关于公开表演的安全性,有全球适用的公开准则,很容易查询。Haaksbergen 的活动审批中市长和公务人员并没有借用这些准则,也证明了报告的结论——既没有足够的风险知识,也缺乏谨慎和警醒的态度。

报告提出的建议
  •  把大型活动的许可审批过程作为对公共安全至关重要的流程来处理。市长和审批人员必须积极地核实,活动组织者是否充分了解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有效地管理,以使公共安全得到保证。
  • 积极投入资源,提高审批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 把市长置于公共管理过程的所有者的位置,以使其能够对审批过程的质量有效地实施监管。在这个过程中,公共安全是最重要的目的。

在本次甘肃黄河越野跑的组织环节中,据媒体报道并没有审批程序。 媒体的解释是这是因为 2014年底,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文件【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建议】,由此 “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在内的全国性体育赛事审批一律取消,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目的在于鼓励社会力量办赛,激活体育市场。 2020年5月1日实施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体育赛事活动应该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但是强调事中和事后监管,逐步弱化了事前体育赛事的监管。由此看来,甘肃黄河越野跑的惨剧,到底谁来负责公共安全的问题,似乎在现在的制度框架下还难以回答。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