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你可能不知道的性 / 別小眾司法覆核勝訴案件
撰文:Mo(女同學社/G點電視義工)
文字編輯:Emily(女同學社/G點電視義工)
說到性/別小眾司法覆核勝訴案件,你可能會記得跨性別人士W小姐成功獲得婚權,或者Angus Leung經歷三仗後,爭取了公務員同性配偶福利和合併報稅的權利。 但其實還有幾宗不可不知的司法覆核案件,為我們的平權路上踏出了堅定的步伐。
三宗男男合法肛交案
早於2004年,時年20歲的男同志梁威廉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肛交合法年齡為21歲的條例,最終高院上訴庭裁定梁勝訴,政府將同性肛交的年齡限制下調至16歲,與「和未成年少女性交」的合法年齡看齊。法庭首次根據《香港人權法案》,裁定香港法律不能基於性傾向歧視市民,為同年的肛交罪歧視案及2017年的修改男男肛交罪行案奠定了勝訴的基礎。
《鏗鏘集》「同志‧戀人」案(曹文傑)
除了有關身體自由的平權,2007年的《鏗鏘集》「同志.戀人」覆核案勝訴,則首次肯定了性/別小眾議題的新聞及言論自由。香港電台於2006年播出一集題為「同志.戀人」的《鏗鏘集》節目,廣管局裁定節目偏袒同性戀,不適宜在合家歡時段播放,更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節目受訪者兼同志運動推手「小曹」曹文傑入稟指廣管局性傾向歧視,破壞言論及新聞自由。高院判定廣管局敗訴,指局方錯誤理解《業務守則》中的持平要求,此案件成功捍衛性/別小眾在大眾傳播平台上的話語權和能見度。
同性配偶受養人簽證案(QT案)
一宗平權案件所牽涉的不單是法庭上的雙方,更可能涉及國際對香港的觀感和投資意欲。2014年的QT案爭取同性配偶以受養人簽證來港的權利,經歷三審後勝訴。此案曾令高盛、瑞信、AIG和摩根士丹利等跨國金融機構向法庭申請,欲以「介入人」的身份參與上訴,希望挑戰入境政策,以便他們招聘優秀人才來港。雖然法庭以理據可能重覆為由拒絕了申請,但也證明了性/別權利對香港吸納人才影響深遠。
延伸閱讀:同性配偶受養人簽證案(QT案)
以上案件雖然都取得勝利,但言論自由、福利與異性情侶看齊等都只是基本人權,不應該要性/別小眾耗費金錢、心力,頂著壓力跟財雄勢大的政府打官司爭取。每宗案件的勝利都得來不易,我們未必能一樣投入,但至少可以關心他們的進程,為他們獻上一點支持。G點電視整理了「香港性/別小眾司法覆核案件資料庫」 ,邀請讀者點進去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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