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格漫畫】# 60 賴活
職場上的驚濤駭浪,刀光劍影, 常常在一個關鍵情緒的潰堤,或是一次的嘴角失手,下一秒就決定一個人的去留。特別在交手的雙方,有一邊是資方,此時員工更要小心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在老闆的情緒誘導或言語恐嚇下,做出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決定。
我本人及其他同事都有過這樣的經驗 : 主管一邊數落你的不是,激怒你的情緒 : 一邊又言語恐嚇,告訴你被 " 火 " ( fire ) 這件事在人事紀錄上有多難看,然後順手遞上「自願離職申請書」,就希望讓員工以一個 「一了百了」的悲壯心情了結一切不愉快,順勢他還替公司省了一筆資遣費,可以向大老闆邀功。
勞基法立法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勞工權益,所以當員工處於一個被資方威嚇的狀態下時,切記不要簽下任何文件,以免到後來還得進行勞資糾紛調解,走上法院一途,只為找回原本屬於自己的一些基本人權。
上一次我對那個向我遞上「自願離職申請書」的弱智主管說 : 「你不懂法律嗎 ? 只要你把錢準備好,你就隨時可以來找我談了 ! 」只見他傻眼的望向我這種難纏的惡劣員工,目送我甩門離開會議室。
「好死不如賴活著。」--> 謹以這句話勉勵仍在職場上水深火熱中的社畜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