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3 day7!! 黃色樓梯、戰慄遊戲、音樂課
[day7:寫下一件你覺得莫名其妙但一直記得的小事。]
同學上音樂課了,我和其他逃課的傢伙躲在黃色的樓梯下的小犄角,蹲坐著。
我小學三年級(?)的音樂課一直都是那位奇妙的音樂老師拿來羞辱人的時光--小時候,我當然不會用這種詞,沒有這麼高深的體會。
那個年代,我們要先搬風琴到教室。教室是固定的,學生不動,是不同科目老師輪番上陣。音樂課,比起國語、數學,該是歡樂的吧?老師的教學手冊(如果有這種東西的話),我猜教學目標應該是「啟迪學生對音樂之美的欣賞能力」諸如此類的。
但不是。音樂課,是戰慄遊戲。
我們的音樂課若不是講樂理,就是考試。每次上課都要考唱譜,就是你對著發下的五線譜唱多雷咪。唱就唱,沒什麼了不得的吧?
每個人輪流站到風琴旁清唱,老師彈第一個音,你接著依照五線譜上下高低發出聲音。你唱完,她會撇撇嘴,敲出最一個音,它並不大聲,但震得你臉發燙--那個音跟我唱的音高差了有那麼點多----最後那個note的弦外之音是:你看看你,走音得多嚇人!
第一次覺得「弦外之音」這詞這麼貼切。
哎,我媽還花很貴學費讓我學鋼琴,看來手指和嘴巴並沒受到同樣的音準薰陶。音樂課成了我屁股上的刺,煩得很。
終於有一天,我們一夥「走音派」,決定蹺課,自決命運,不要再上台丟人。我們選定到教室大樓一側的戶外樓梯,漆成溫暖的鵝黃色,音樂難民藏身在它的庇護之下。
沒有人來抓我們。下一堂課回教室,另一科目老師講課。沒人對逃學的我們說什麼,彷彿什麼事都沒發生。
但我不知為何回家說了今天的人生第一次抗議行動。我爸大驚,責備我萬不可對老師如此無禮。拿著印著他名字的信紙,「志民用箋」,寫了給音樂老師的道歉信,囑我隔天馬上拿信去向音樂老師道歉。
按現在眼光,我爸沒「同理孩子的感受」,呵呵;不是應該衝到學校去理論:為何精神霸凌孩子、讓他們一生對音樂痛恨等等等等。
大概那還是個「尊師重道」的古時代吧。音樂老師收了信,笑了笑,沒罵人,只說「你有個好父親」。其他同樣蹺課的人回家口風都很緊吧,我猜。
我的確是因此對公開口唱歌有了心理障礙。直到有種東西叫KTV出現在世界上,簡直是我的life changer。誰管你走不走音?把伴奏調到震耳欲隆,或著多隻麥克風一起上,混在別人的歌聲裡濫竽充數。
我也可以唱啊。哇哈哈。
公開走音,有什麼了不得? 從小就有經驗了。----啊,原來音樂老師用心良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