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被拘留的在港德國人(二):我被拘留?還是度假? | 讓愛發電第二季
(本文根據史實及回憶錄,以書面中文創作,輔以香港粵文)
第一章:山雨欲來
1939年9月3日晚上7時,最後通牒時限屆滿,英國對德正式宣戰。 「咯咯」相隔不到數分鐘,就從我的門外傳來敲門聲。 「先生,你好。」站在門前的英國人向我問好,身旁站著一名英國軍官和兩名戴著頭巾,手持步槍的印籍英兵。他態度頗為友善,但帶點嚴肅。 他要求我出示我的德國護照,檢視過後要求我收拾行裝,跟他們走一趟。 此時我知道,最少在一段時間內,我不能回到自己的家和工作的地方了……
被帶走的,是到港工作僅三個月的年輕德國工程師 Gerhard Neumann,和他一樣被帶走的人不是個別例子。事實上當宣戰一刻過後,英國官員與英軍、香港警察、政治部探員等,就已經全面出動,在港九搜索並帶走仍然在港的「德國男性」[1]。
這並不是香港政府第一次在港搜捕和拘禁德國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就經已發生過,且有趣的是,兩次都是星期日開始執行。
雖然德國駐港領事曾經估計,在8月開戰氣氛濃厚之時,已有不少德國人離港到澳門、上海、岷里拉(即馬尼拉)、曼谷等地,到開戰之時應只有約五十名德國人尚未離港,唯事實上開戰後港府卻能找出超過一百人「德國男性」[1] 並將其帶走。
根據 Gerhard 的回憶,當他被帶到中央警署時,經已有廿多名德國人在內等候並登記身份,隨著時間的過去,至4日凌晨2時左右,已經聚有90人。Gerhard 回憶在等待過程中,有一名相信是負責拘押工作的英國人,就他們在拘押過程中所受到的不便而致歉,Gerhard 雖感到意外,但相信該英國人是真心抱有歉意。
經過登記後,Gerhard 與其他人分批被押上巴士,送到仍在趕工中的喇沙書院拘留營內。Gerhard 回憶到當巴士駛進喇沙書院,望出車窗外,見到於深夜中趕工的一批批華工,在大燈的照射下,在校園四周豎起木樁釘上鐵絲網。
他們到步後,經駐守營地的英軍米杜息士營士兵搜查過他們的隨身行李,扣起證件、報紙、私人文件等過後,獲發肥皂、剃刀等貼身用品,並被安置在書院頂樓的大房中,一人一床,開始他們在拘留營的生活。
身處現代的我們,在想像「戰時集中營」生活之時,或者都會聯想到當年猶太人置於納粹黨手中的恐怖景象;而在想像被拘捕者的心態時,亦可能會覺得他們對看守者恨之入骨。但若果我們抱著這種心態去看德國人在拘留營,應該會大吃一驚。
據 Gerhard 所認為,英國人在拘留營的最初期,顯然未有考慮過該如何定位被拘押的人,在客觀事實上英國拘留的不是「戰犯」,而只是「平民俘虜」,而且在當時營內外仍有一眾尚在趕工的華工,英國人或者因此不得不在他們面前對同為「白人」的德國人維持著一點尊重。另一方面,被拘押的一眾營友,不少都未有對被拘押之事有過多怨言,其當中不少均長期居於香港,甚或是從歐洲逃亡到港的猶太人,大多都理解香港政府在戰時的決定,並將自己落得如斯田地的原因歸咎於希特拉與納粹黨身上,故均配合守軍所令。
正因如此,雖然營內定明守則、設有時間表,但起初未有設過多限制,營友與守軍之間亦互相尊重,無明顯衝突。營友每星期有兩日可獲英軍安排與營外親友相聚觀談,甚至可以聘用營外華人替其洗衣,其工資則由每星期香港政府向營友所發放的四十元 [2] 中扣取。
在如此背景下,營內初時的生活頗為輕鬆,驟眼以為這是度假營而非拘留營。有營友趁自由時間到營內所設俱樂部玩紙牌遊戲,或在由課室改建的戲院觀賞電影,喜好音樂的營友可用營內鋼琴自娛一番,亦有營友到室外曬日光浴,或樂於在球場打網球出一身汗,更時常因將球打到鐵絲網外,而要勞煩負責監視的英軍由瞭望塔爬下代為拾回。營內三餐更是由其時身處營內的數名德籍猶太與匈牙利廚師自行負責,食材則由香港大酒店供應。
因為營友與當時的英軍守軍司令關係良好,在司令同意下,營友出資在拘留營內營運酒吧,每晚八時到九時開放予營友,不單如此,酒吧更在緊接的九時到十時為看守的英軍服務。據 Gerhard 回憶,酒吧營運後數日,有營友在「德人時段」自費邀請看守的一眾「Tommies」[3] 共飲一杯,英兵們亦樂於接受。此後,營友向守軍司令提議,讓英兵與德人同時共用酒吧,無須分開時段。
「Why Not?」
自此取消守軍與營友分隔時段,英兵與營友共同使用酒吧,亦因此這個酒吧成為這尤如度假營的拘留營內,最明顯的異象:英國守兵將自己的步槍留置於酒吧門外,與自己負責看守的對象 —— 被拘押的「德人」 —— 共坐一張吧枱,共享一樣的酒,同桌共歡。
不過,即使在這個相當自由的拘留營,仍然有人試圖逃走,而且還成功;而即使有著能讓英、德同樂的酒吧,亦因為之後發生的一件事,打破了拘留營內相對輕鬆的氣氛……
[1] 有留意到的話,或者會問道:「只有男性被送入拘留營嗎?」是的,據當時的政策,原則上只考慮統一拘押「對香港防務有實質風險的德國適齡服役男性」,部分被拘押的老弱或超過服役年齡的德籍男性,亦在數日後便「有條件釋放」。對於為數更多的德籍婦孺,港府則容許她們在受到警察及政治部的監視下,繼續居於原有住所。
[2] 其時一般華人熟練工人(如巴士司機、工匠等)周薪約為七至十多元不等。有指該四十元是屬被拘押德人的私人財產,被政府沒收後從中作個別支取;亦有指是從所有政府沒收的德國人財產總額中,劃分部分並在營內作整體分發。關於政府沒收私人財產部分,將另文補充。
[3] 「Tommy」作為俚語,用以泛指英國陸軍士兵。
本章後記:
本來在規劃上,下一章已經是完結,講述拘留營內的轉變與結束,連帶營內德國人的命運與去向。不過就此完結,好像有點不太全面(簡單言之:太短),於是決定在原定規劃本章刊出之期(即11月底)加插一章,講述「唯一」從拘留營中逃走的人,他如何逃走,逃走的經歷,以及逃向何方。這也是在我整理檔案之間無意中找到的,其逃走過程亦相當有觀賞價值。
另外今章內提及到,德國人除被拘押以外,其財產均被政府沒收,但到底包括些什麼?我會在系列完結章前,另外加插一章,講述的不是在港德國「人」,而是在港德國「財產」,到底香港政府如何處理這筆「意外之財」。至於完結章的預定時間,就預計維持於十二月中發表。
除此之外,或者會有人有疑問:香港政府徵用了喇沙書院做拘留營,那原本的學生去哪上課?我亦會另文在系列外的《輔助資料》中講述。
換而言之,接下來的三個星期,都應該會有系列的主線章節或輔助資料刊出。
至於今章相較原定時間提早少許完成這一章節,看似順利但實情相反。毫不意外地,香港政府並沒有保留,甚至沒有意圖重新搜集關於德國人拘留營的資料(真想問問所謂的「歷史檔案館」到底有沒有保留過戰前的政策檔案……),結果要從巧合發現的 Gerhard Neumann 回憶錄,加上找到的零散於華洋報章的內容,併合而成一個完整的景象。
這個故事教訓我的是:
在香港,研究香港歷史,不要試圖從香港政府的檔案中下手,隨時找到天荒地老都得個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