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關鍵字:遠距離
既然這一期新性感雜誌的主題是在愛情裡的成長,那就繼續聊和愛情有關的事情,而這篇文章的關鍵字是遠距離。
第一個問題:多遠才算遠距離?
和初戀男友交往將近五年,其中有三年半的時間,每兩個星期我們其中一人就得台中和台北兩地跑——對於20歲左右的孩子們,這就是所謂的遠距離戀愛,大學時代的我很難想像生命中還會有什麼更遠的距離?並且天真的以為愛情既然能夠通過這樣的考驗,想要白頭偕老也不會太難吧。
其實,台中和台北對於當時經濟堪稱寬裕的我們來說一點都不遠,想像一下:有時後吵架吵得兇了,大吼說要分手,甩上電話,夜裡闔不了眼,半夜兩點跑去搭統聯,趕在清晨對方麻將八圈都還沒摸完之前就大復合,能演得起這類戲碼的兩個城市,中間哪有甚麼距離?
後來,純真的初戀自然不如我所料地通過距離考驗就可以通過其他考驗,兩人還是散了。於是有一小段時間裡,我堅信自己非得和喜歡的人生活在同一個城市不可。
再後來,經過幾段可有可無的情感,又意識原來自己只要和喜歡的人生活在同一個城市,就會慌亂手腳,分寸盡失,久而久之我開始懷疑起自己能夠在生活的城市找到戀人的可能性。
後來的後來,我會對自己說:最遠的距離真的昰兩個人內心深處嚮往卻背道而馳的人生方式,至於地理上的所謂遠距離,只是什麼時候買張車/機票的問題罷了。
然遠距離戀愛還是難。想想當我在遠距離戀愛時的生活:傷風感冒時獨自去掛病號;等不到其他朋友抽出時間而偷偷摸摸去看午夜場電影;學語言、當義工、看展覽來填補本可只是和另一半膩著發呆的空閒時間、成天掛在社交媒體上反正那是唯一能夠說話的方式、最後還要寫大量的文章向別人炫耀在一場遠距離戀愛自己有多麼堅強。
誒等等,這和我每次分手後的單身生活時景況不是差不多嗎?(差別只在單身時也沒什麼人需要報平安還是為其守貞節。)
這領悟讓我得一個偏激的結論:要想談場真正的遠距離戀愛並且能夠撐下的人們,必定多數時後在情場上是失敗者,大部分時間因遇不上交往對象而長期單身的那類。否則為什麼交往多年的情侶各自出國讀書就會分手?結婚多年的另一半要被外派時對方會怕得要死?越習慣被愛情和伴侶間的相互(物理)支持包圍越難分離吶!
而失戀得多後,一旦習慣了獨自生活也不畏懼獨自生活,反正事情就這樣了,無可抱怨。等到有天,有緣分遇上一場遠距離戀愛,之前不情不願的練習忽然間派上用場。
當然,以上也只是我婚前憤世嫉俗的愛情觀罷了。
然我的婚姻也是遠距離戀愛的倖存者,在婚前交往的三年間,見面兩個月分開三個月算是常態,兩人在台北/柏林/多倫多之間奔走,申請依親簽證時加拿大移民署要我們陳列出在一起的時間和地點,正式表格上只有五行,我還得密密麻麻做了張總長45公分的精細的表格浮貼上去。
雖說小別勝新婚,但兩人太過頻繁的小別也讓遠距離的時光看起來沒什麼,碩士時應學位要求去波士尼亞實習三個月,第一個10天我們甚至不需要任何視訊通話,兩人自然而然各自回到單身生活,直到聚會時偶然提起,喔!原來我還有老公/老婆。
綜合婚前所有遠距離戀愛的相處結論,我想遠距離戀愛成功與否可以歸納成三點。首先是至少要有一個人的心理狀態非常堅強,言談之間語氣要絕對堅定,沒有也許和可能,我們必然且一定會走向美好結局。
再來大概是要懂得適可而止,小鬧一下得到糖吃了,就要恢復所謂的「乖巧懂事」和以往獨自生活的堅強,並且學著永遠以最少的字數就得到最大的滿足。這當然也不是鐵則,尤其是當你們的距離在高鐵沿途停靠站上時,爭執還可以靠著跳上車去「面對面談清楚」,然而當你們各執地球一端,甚至遇上如今疫情肆虐而國界關閉,除非你已經想好結局,否則兩手一攤翻篇就算了。
最後,遠距離戀愛說到底靠的就是兩個人同時莫名其妙的信念:例如僅僅三個小時彼此初識的記憶,就足以維持了兩個月再見一面的想望;例如不過十天共同走過的旅程,竟然對彼次熱烈的喜歡就橫著一個大陸一個季節也沒消散;例如幾個月的朝夕相處,便願意執著在接下來的餘生裡攜手跨越所有變動的距離。
遠距離戀愛不是信仰是什麼?
作者:@捲氏俗女
專欄區:流離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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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於 新性感雜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