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19:受洗的意義和目的是什麽:火洗?
三種洗禮,水、聖靈和火,前面我們講了水和聖靈的洗。下面我們來查看火的洗禮。水洗是確實的水,聖靈是確實的聖靈。但是火洗有兩種情況,有真火和比喻的火。《馬太福音》3章記載,當施洗約翰告訴人說神要用聖靈和火給人施洗的時候,接著說: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净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這裏的火,指的是真火,是對于不信的順從魔鬼的人說的,就是最後這一類會落到和魔鬼一樣的硫磺和火湖裏,好像糠被火燒一樣。
但是《聖經》中,對信徒,也有說用火煉净的。比如《撒加利亞書》13章9節上帝說:地上的人的三分之一要存留,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同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同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説: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説:耶和華是我們的神。《彼得前書》4章12節彼得告訴教會說: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爲奇怪,倒要歡喜,因爲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
對於信徒來説,《聖經》也告訴我們,上帝會用火的洗禮,像煉金子一樣熬煉他的兒女。這裏的火不是指真火,主要指的是苦難和那些用來熬煉信徒,使信徒生命能結果子的遭遇。所以對於不信的人,火的洗禮是真火,是最後的火湖;對於信徒,火的洗禮,是神所安排的爲了讓信徒生命結果子的各樣苦難或試煉的環境,也是基本上每個信徒都必經的。所以一個真信基督,屬上帝的人,他需要受水洗,也會受聖靈的洗,還會經歷火一樣的試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