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饅頭
近年,香港人很喜歡指責別人「吃人血饅頭」,意指有人借別人上位獲利,代價卻由對方一方承受。「人血饅頭」語出魯迅先生的短篇小說《藥》,小說描寫了革命者為革命流血犧牲,他們的鮮血反被無知迷信的人做成人血饅頭去醫治癆病。最後,主角老栓的兒子並沒有因為吃了人血饅頭而把癆病治好,病重身亡。魯迅的《藥》談的是革命者的犧牲與一般中國民眾的無知,「吃人血饅頭」只是個反諷,說不上是指責,跟時下的套用相當不同。當然,套用不一定錯,只要不太離譜便可。但這樣的套用,卻拿走了魯迅對無知的中國民眾的憐憫,這個倒是可圈可點的。套用者代入的,到底是革命者的角色?還是魯迅經常指責的麻目「看客」?這實在值得思量。
跟《藥》中所說相反,當香港人說某人「吃人血饅頭」時,通常是指責某些革新者在吃一般民眾的人血饅頭。套一句諺語說,就是「一將功成萬骨枯」。 但從《藥》所描述的情況,現在指責他人「吃人血饅頭」者,不正正在「吃人血饅頭」嗎?而這樣的「人血饅頭」又能醫治怎樣的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