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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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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托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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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和一位台灣朋友討論死刑。其時,我是廢死派,論據是沒有人有資格定別人的生死。朋友反對,但沒多討論,認為兩個陣營都無法說服對方。

最近,我發現我的想法改變了。對,若不是看了這個短片,平日根本沒怎麼思考死刑這回事的我,根本不會察覺自己的想法改了。

我對死刑本來的主張,跟我對其他很多事的想法一樣,是傾向理想化的。那個時候我還不認為自己相信有神,不認為世上存在客觀的道德標準,但卻相信冥冥中有其秩序,我們是活在一個無形的框架裡;別人的生死,是框架的一部分,不為我們所控制。所以,我們沒有權利奪去包括自己的任何人的生命,無論是自私且無情的謀殺,還是以社會秩序之名行的死刑。

令我重新思考這些的,倒不是廢除死刑這議題,而是安樂死。至今仍未能摸清底線,但我認為我傾向支持安樂死。這麼說,我便是支持人類在某些特定情況下能掌控自己的死亡;我上面說的關於冥冥中有秩序,有框架,便說不通了。

當然,簡單的方法便是將框架的定義改一改,說我們沒有權利奪去別人的生命;但在這左傾的時代裡,身體自主的想法下,掌控自己的死亡則可以接受。

但我無法接受。

生和死,無論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都是框架的一部分,都不為人所控。這就像打遊戲,你不能無緣無故開了別人的SAVE然後輸掉,說他打得差不如不打。至於自己的,當然,有些玩家是會在玩得不好時故意輸掉重來;但生命卻是沒得重來的,打掉重來是不可能的,打掉便不合常理。

當然,你可以說打遊戲是自願的,而開始生命則不是自願,所以活得痛苦就該早早結束。這其實觸碰到遊戲和生命的根本分別;沒人說生命就是一個尋開心的過程。

生命的意義是什麼,這是個很重的問題。於我而言,就是為生命找到意義,然後實踐;自殺在這定義下便是完全放棄。

那沒,我又為什麼支持安樂死?安樂死不也是自殺的一種嗎?

這是我糾結的地方。我不支持自殺,但我相信在生命跌至谷底已沒有好轉的可能,沒有機會實踐甚或找到生命的意義時,安樂死不過早早結束,並非放棄。只是,我還沒有找到這種狀況的定義;甚至無法確認這定義可能定義。

如果安樂死能在某些狀況下被接納,那沒,在我的想法裡,殺掉自己以外的人也能在某些狀況下被接納。

以前,我會想到在戰爭中的殺戮該被視為這種狀況之一,因為戰爭的勝負必然引來死亡;但當我理解到英國光榮革命的歷史,也思考了戰爭可有合理可言的問題,我不再認為戰爭裡的謀殺能被必然接納。

戰爭中的安樂死倒是一個可能。有說,某些軍醫會為傷重、對生命沒了希望的士兵進行安樂死;雖然爭議依然,但在我上述關於安樂死的想法中算是可以接受的。

至於死刑,在某些狀況下也是可以接受的。

在我的思考裡,死刑並不是懲罰,也不是對受害人和其家屬的安慰,更不是公義的彰顯。它是為社會減低風險的手段;減低同樣罪行再次發生的風險,以及減低引發社會亂象的風險。

所以,只有當法官能相當肯定留下這條生命會引發這些風險,才有足夠的理據判人死刑。而這當中所包含的意思是,這一罪犯沒有被教化的可能,重犯機會極高,留其性命會引發其他人以身試法。基本上就是說,這人已於社會而言沒希望了。

從以上的論述裡能看出,我的想法雖然改變了,傾向支持安樂死和死刑了,但卻更顯我對生命不由人類自己掌控的信念。


關於最近在台灣被執行的死刑,我無意就其多說什麼。但是,有兩個現象讓我有點茫然,不得不說。

蔡英文vs賴清德

法醫高大成在某個訪問片段裡說,蔡英文沒 guts 所以讓這些該執行的死刑一直乾等,倒是賴清德有 guts,上任不久就做實事了云云。

先不說廢死與否的爭議早在馬英九執政時期便存在,死刑釋憲案在2022被提出,2024年才定案等事實,單從蔡英文年代西方社會左傾的程度,便知道這並不是有沒有 guts 的問題。若然蔡英文當年大力執行死刑,在國際層面上必然會傷害台灣的形象,在兩岸的角力中帶來負面影響。賴清德上任於死刑釋憲案判定死刑合憲後,加諸西方國家左傾陣營現在備受爭議和批評,傾向保守的特朗普即將再次就任美國總統,才有再次執行死刑的空間。

兩劑麻藥

當傳出死囚黃麟凯需要被注射兩劑麻醉藥後才被行刑,好些民眾表示為死囚打麻藥才行刑有如為他們安樂死,不是真正的死刑。有些甚至認為這種死刑沒有讓他得到應有的懲罰,也在受害人家屬的傷口上再次灑鹽,亦沒有為社會提供阻嚇作用。

如我上述,我不認為死刑的目的是懲罰。死亡本來就只會對未被定罪的人起到阻嚇作用;對已被定罪的來說,死了一了百了可能比被囚在鐵籠裡一輩子要好。若怕終生監禁的人可以假釋所以失卻作用,開放終生不得假釋的選項便可以。所以,當一個人已被判死刑,那已不再是個懲罰;反而久久不行刑,突然一天進來說要執行了,才更是種懲罰。打麻藥與否,在這當中根本沒有任何討論價值。

死刑對受害人以及其家屬的撫慰能力也不真的那麼大。怎麼說,人死了,受害的人也不會回來,傷害也不會被磨滅。只有時間能為活的人療傷。死刑於受害人家屬而言,是讓一切有個終結;只要畫下了這句號,才能把最後一絲負擔卸下,繼續活下去。同樣,打麻藥與否,在這當中根本沒有任何討論價值。

人們為什麼要執著於打麻藥這回事呢?因為以牙還牙的思想主導。

在得知案情後,我們很能與受害人和其家屬共情,覺得痛苦;而公義於很多人而言就是一對一,你打了我一拳,我就得回你一拳,無論對方已被狠狠叱責了一遍。如果可以,最好就是讓他以同樣的方法死去,以讓他死前嚐嚐自己創造出來的傷害。

但死刑不是以眼還眼;它是結束這件事,消除風險的社會工具。我們沒有必要為此而製造更多的暴力,也沒有理據這樣做。


上面的影片裡,主播(或她所介紹那本書的作者)有點樂觀,覺得社會終究會走向廢死,即便在那本畫的理論裡,國家機器定下的暴力是為壓抑另一種暴力而起。心底裡,我認同這個走向;只是,這大抵不是一、兩代人的事,它的出現大抵在以世紀去計算的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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