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話」之後的感謝,順便閒聊最近的工作,讓我差點打電話給梁靜茹
感謝夜話主持人@Robert 的邀請,還有上週六在自由二台聽我亂聊的朋友。第一次在DC語音開聊,其實有點緊張,講得很雜亂又零碎。Robert說我知識淵博講得有條理,實在是過譽了,聲音明朗可能是當天朋友特地用他的手機分享數據給我連線,網路給力的關係。
Robert有意約我再講一場,因為八月底九月中我人在國外,想說要不要來個海外連線呢?要亂聊甚麼主題還不知道,也不知道旅館的網路連線到時候給力不給力?
這禮拜跟某個案主中止了合作關係。坦白說,這個案件的收入,可以補充水庫豐富的水量,也對旅行金費大有助益,不過我還是提出結束合作了,只領了這一個多月以來已經付出的成本,乾淨脫身。
有誰蠢到放棄一個好幾萬塊的案子,中途退出不做?那就是我。
合約不是應該要在確定合作意向就該準備了嗎?一個多月以來,生不出一份合約,直到提出中止合作了,才說合約的行政流程正在跑,似乎把一個「不夠耐心等候」的鍋甩給我。沒有合約,我根本無法照合約走,主張我的權益,例如支付的程序、版權頁的名字等等。但是這個案子的窗口,又聲稱案主很珍惜與我的合作。你很重視這個合作,但一個多月以來隻字不提合約?
這份工作涉及比較有點深度的歷史知識考訂,請案主提供他撰寫文案的參考書目、出處,問第一次,沒回應,問第二次,窗口才吐出一句:
希望校訂人可以在甚麼參考書目都不知道的狀況之下,來校訂這個文案,發現不同的觀點,跟考證文案裡的問題。
別鬧了!我又不是通靈少女,我連通電都不行啊,甚至通樂都沒有!學術訓練裡,寫論文要列註腳、徵引書目,就是為了讓審查人了解,作者利用了哪些材料,但是哪些材料沒挖到,他才能提供修訂的意見。沒提供參考材料,如果我找到的是重覆的東西,那很難考證出問題,雖然這份校訂工作並非學術論文,但任何需要編校的材料,作者提供資料的來源出處,是很基本的。
有媒體邀我寫稿,也會要求我提供參考來源,我從來沒拒絕過,我覺得這是自由歷史研究者、寫作者的職業道德。對方不提供書目所持的說詞,我認為非常不尊重校訂者的專業。歐對了,案主還是個一直把歷史系出身掛在嘴邊,說自己好喜歡歷史,歷史好有趣,流量超高的百萬訂閱網紅呢!歷史系為難歷史系,非常無言。口口聲聲重視雙方的合作關係。
我差點要打電話給梁靜茹,問她有沒有給這種人,不提供書目的勇氣。
我一直想要試著欣賞這位案主的優點,他努力用影像去呈現,把歷史知識變有趣,帶給大家歡樂的堅持,但是我只打開他YT頻道的其中一支影片,就覺得看不下去。至於,我負責校訂他要募資的商品文案,越看越覺得難以恭維,說難聽一點,歷史被這個案主擺弄成流於去脈絡化又只剩嬉鬧的知識,文案裡有些行文跟用詞,完全是把低俗當搞笑。
窗口當初跟我說,這個募資的商品會做版權頁,要放入校訂者(我)的藝名,但是在沒有參考出處的情況下,我邊校訂文案邊覺得不妙,要是以後有甚麼爭議,我也會被炎上,所以我跟窗口表示,我不要留名字在版權頁上,對方居然還問:
如果我們還是會寫,這樣可以嗎?
如果我們還是會寫,這樣可以嗎?
如果我們還是會寫,這樣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阿!都表示我不想留名字在版權頁了,講人話聽不懂嗎?充耳不聞耶!但是因為沒有合約,無法把這個意向寫進條文裡,約束他們不准寫,要是繼續做完這個案子,即使酬勞沒少給,但為了賺這筆錢,在一份可能有爭議的商品上,印了自己曾經參與過的痕跡,這個工作可能會成為我的汙點。
開始跟對方合作,將近一個多月以來,很多對方未能正面回應的問題,一直讓我一邊做這個案子,一邊有很強烈的不確定感,情緒有點拉扯到其他的撰稿工作,無論有酬的稿件,或是讓愛發電的文章,避免影響寫作品質,最終還是決定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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