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都懂,港澳移民台灣申請工作許可辦法!
應聘者條件
投資移民及專業移民: 若是投資移民之隨行人士或專業移民及其隨行人士,需與雇主簽訂聘僱契約,確保每人月平均薪資不低於新臺幣 4 萬 7,971 元。
依親人士: 若擁有台灣籍配偶,且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48 條規定,則無須申請工作許可即可在台灣工作。
公司(雇主)條件:
雇主需滿足以下條件方可聘用外籍員工:
公司營業額需達到1000萬台幣以上。
或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
或代理佣金達美金40萬元以上。
公司營業額需達到1000萬台幣以上。
或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
或代理佣金達美金4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