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即是永恆
「為什麼人會對藝術感興趣,因為藝術是人作為生命的過客,能在世上留下的唯一痕跡。」-《逆轉人生》
生活中,唯一與永恆最接近的,我想是藝術。
藝術於我這一生,浸泡在我體內最久的,是音樂與文字。而我資質駑鈍,在到了這把年紀,才逐漸意識到它們往往密不可分。
而我,並非老派的書寫者。儘管對於用筆寫作有過憧憬,青少年時也曾書寫過幾本日記,但如今日常裡唯一提筆寫字的時光,並非創作,而是抄寫英文單字。默背單字,我始終不擅長,要從這彷彿在解構語言本身的行為當中,將一撮一撮的字母,精確化為自己所能理解的語意,簡直像是要徒手剝柚子一般,即便硬生生地剝除了外皮,沾染了柚子的香氣,手指仍是疼痛不已,嘴巴則還品嘗不到甜美的滋味。相反地,我常能快速學會正確地唸出詞彙,但要真正懂得運用它們,往往是在許久之後。
這讓我想起小學時,我總反覆跟著日文流行歌曲唱誦。即便五音不全,從來也沒聽懂一句歌詞的意義,但我總願意花上龐大的時間,從當時CD的歌詞本裡去對照,先是慢慢摸索每個平假名的發音,之後再進一步去細聽,那一個個漢字,究竟發的是什麼讀音。
當我怎麼也聽不出個所以然時,我會再嘗試從別首歌曲裡,找到同一個漢字裡去聆聽。當我聽清楚並確信那個聲音時,世界便豁然開朗。我趕緊寫下讀音,像數學家抄寫方程式一般。
久而久之,我不僅熟記五十音,也記得了不少漢字的讀音。即便當時我沒有一點文法概念,也未能聽懂歌者,在曲調裡所傳達的情感,我仍為那些歌曲的旋律深深著迷。
我是左撇子,從小字寫得慢,也絕算不上漂亮。更精確地說,在成年後,刻意花過幾個月練習寫字之前,我的字都醜得挺滑稽,常能從寫下的字中,聯想出一些奇形怪狀的生物。那運筆的僵硬與緩慢,常跟不上腦袋的轉速與反覆修正。因此能夠透過電腦打字,輸出自己的所思所想時,我仍感到十分慶幸,自己生在這樣的時代。
偶爾,我也用手機寫作。以前在香港長途旅行沒帶筆電時,我曾用手機紀錄每一天的旅行,確實可行,但也實在累人。
我有輕微近視,不到必須戴眼鏡的程度,盯著手機看久了,容易感到吃力,用手機寫文章自然更是要命。出門在外時,手機基本只作聯絡用,鮮少用來觀看影片與文章。除非人在電腦前,不然一般我打開社群時,往往只確認有沒有人聯絡,很少花時間駐足漫遊。而這樣的弱點,或許也讓我自然降低了對網路的依賴。
通勤時看著人們,都如此投身於虛擬世界,有時我也會想,手機仍是萬能的,只是沒那麼適合我。我最常用手機聽Podcast,若我的手機有專攻的系所,那想必是大傳系。藉由無線藍芽耳機的能力加成,我得以不用像多數人當低頭族,走在忙碌的城市裡時,也可自在的行動。而在家中練習吉他時,打開專屬的應用程式,手機便能協助我調音與訓練節拍。
手機對我而言,仍與原始的電話相近,是聆聽的最佳工具。
而即便手機是機動性最強的寫作工具,卻不是最好的。用鍵盤敲打輸入文字時,有一種獨特的節奏感,跟音樂有一點類似。透過那樣的韻律,我能夠更順暢地,與大腦的思考迴路緊密接合,再一一透過指尖化為文字。那是手機難以契入,無法取代電腦的部分。
前陣子去澎湖旅行,突然腦中有些想法流經時,我曾隨手輸入一些想法到手機裡,等回到臺北住處,才再慢慢坐在桌電前彙整成文。於是在那樣的過程裡,我才再一次深刻體會,那像是早早背完了單字,卻在遙遠日後才懂得運用的過程。
曾看過一些作家在書中聊寫作,許多作家也確實有特定的寫作癖好,必須在特定環境或情境之下,才能進到寫作狀態。那個情境感覺就像鑰匙,唯有穿越那個通道,才能解開門鎖,釋放腦中的謎團。
於是背單字、寫字、聆聽,到寫作、彈奏音樂與歌唱,看似不同的每一件事,其實好像都是同一件事。所有的道理,在解開了門鎖後,結構都是共通的。只要你專注投入,那都是通往真理的道路。
人生似乎總是這樣,重要的訊息與智慧,早已在你眼前流經了千百遍,但你始終必須等待,自己真正潛心投入取得核心的那一刻,你才會真正明白,你早已錯過了千百次的真理。
不只作者寫下的意念如此,歌者共振的樂音、畫家揮毫的筆觸也同此理。每一個創作者極度專注的瞬間,都將化作永恆,藉由在這短暫借來的軀體中,因這段煥發傳遞出,最淵遠流長的價值。
每當我意識到這件事,我便想用自己所知的形式,試圖留下一點什麼。無論那終究是否被誰記得。
我對自己不復存在的時空,對未知的一種執念,或許在這身為我的身軀火化之後,終將虛擲到宇宙中,印證了我的人生,也不過是一片荒蕪。但我明瞭,自己亦在某些時刻,曾如此真切地活過。透過文字與音樂,我幾度萎靡的生命,便曾經是那麼繁盛過。那是一場不會結束的夢。
你所專注投入的每時每刻,都是人生的永恆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