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戎:问题的选择与理论创新——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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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一些1959年参加叛乱的贵族平反及提供大量现金赔偿,拉萨老城区有许多贵族大宅院,1959年后主人跟随达赖流亡印度。民主改革时,这些住房无偿地分给本地农奴和贫民,例如有个三层楼的大院子分给15-16户支持政府平叛的贫苦农奴居住。而现在政府要求街道办事处限期把目前住户全部迁出,修缮院落,归还给原来的贵族。由于实在无法安置现有住户,街道干部非常为难,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要给这些阶级敌人“落实政策”?

近些年,我的社会调查与研究写作集中于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领域。这与我的生活阅历与研究实践的感受密切相关。

我出生于1950年,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历次社会变革。1968年,我赴内蒙古牧区插队;1973年上大学,1987年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后到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所任教,曾先后赴内蒙古、西藏、新疆、甘肃、青海等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问卷调查和社区户访,又到10个省调查乡镇企业。1988年在北大开设“族群社会学”课程,指导来自14个民族的研究生,集中民族问题研究。

我对中国民族问题的实地调查

我对中国民族问题的认识与思考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生活经历中感知中国基层社会的族际交往,第二个阶段侧重于少数民族地区实地调查,第三个阶段转向核心议题的理论思考。

在生活经历中感知中国基层社会族际交往

这个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

我的父亲长期从事民族工作,少年时在父辈交谈中得到一些民族理论政策和各地情况的初步知识。1968年去内蒙古插队,在一个牧业大队放了5年羊,学习蒙古语,把当地牧民视为政治、生产和生活中的指导老师。虽然有语言隔阂和习俗差异,但蒙古族牧民和北京知青始终关系很好,那是在特殊年代不可复制的跨族群特殊情谊。

插队期间,我学习毛主席的农村调查报告,收集了所在大队户籍、集体财产与分红账目等经济数据,当时我想了解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村/牧区经济运行与社会关系。

当时生活中的政治氛围很浓,在人们意识中,阶级斗争重要性远超民族边界,尽管语言不同,人们不把民族身份差异看作是大问题。当时,我认为拥护党和政府是各族群众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战胜一切敌人的法宝。这也是当时我理解民族问题的知识体系和基本立场。

20世纪80年代到2000年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地调查

1985年我在美国布朗大学读博士,回国后开展迁移调查。费孝通先生认为赤峰地区的农牧交错、族群混居和移民传统在内蒙古更具代表性,建议我去赤峰。

人口学关注迁移模型、移民-本地人融合等专题,族群研究关注族群分层、居住格局、语言宗教、社会网络、族际通婚等专题。在赤峰调查中,我把西方人口学的迁移研究和社会学的族群研究这两个领域的理论、方法结合起来。我的问卷调查采用自然村整群-农户定距抽样,照猫画虎地把西方理论方法移用到国内,应用回归分析和路径分析,仅根据当地情况做一些调整。

1987年回北大任教后,我开展内蒙古、西藏、新疆问卷调查,主题和方法大致是1985年调查的延续与地域的扩展。当时我理解的学术创新大致分为三个层次:资料创新、方法创新和理论创新。通过调查获得新资料, 把已有理论和方法应用到前人未曾涵盖的重要地域和人群,填补知识涵盖面的地域——群体空白。在尚不具备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的能力时,我把西方理论模型和问卷调查-量化统计方法应用到特定地区,检验相关理论和方法是否具有同等解释力,探索能否得出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理论解读,从而思考为了适应中国社会国情,这些研究方法应作哪些改进,我觉得是有意义的。

在内蒙古农村和西藏拉萨居委会访谈时,我获知与民族关系相关的大量具体信息。这些与基层干部群众的交谈和切身感受,使我开始思考理论分析模型和问卷数据之外的问题,如政治话语、制度政策对族群意识演变、族际边界构建和各地区族际互动带来的深刻影响。这些鲜活的社会现实不仅展示了各地区历史和文化传统,也给我们提出在特定体制和政策引导下真实反映中国民族关系的新议题。而对于如何理解和分析这些活生生的社会现象和族际矛盾,国内教科书没有涉及,西方文献也没有提供答案。

1985年,我在赤峰农村户访,当地蒙汉群众关系很好,蒙汉几代人同住一村,彼此熟识,“远亲不如近邻”,生产生活互助是常态。村干部选自本村,彼此关系也很好。但当我在旗政府下属各机构访谈时,发现这里的蒙汉干部之间已出现很深的隔阂。一个具体实例是1984年旗政府选举。1956年热河省撤销,以汉族农民为主的乌丹县并入以蒙古族牧民为主的翁牛特旗。全旗人口中汉族约占70%,蒙古族为30%。1984年在旗人代会的旗长选举过程中,代表们出现分歧。上级部门推荐一位原巴林右旗蒙古族副旗长作为旗长候选人,得到牧区蒙古族代表拥护。而占多数的汉族代表希望推选一位现任本旗汉族副旗长,理由是他推动西部农区发展有成效。旗人大组织了四次投票,蒙古族候选人在第四次投票中当选。我在旗里访问到哪个部门,干部们都要和我“理论”此事。蒙古族干部说,翁牛特既然是旗而不是县,那么按照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则,旗长必须是蒙古族。汉族干部说,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是公民民主权利的体现,选举规则是少数服从多数。族际隔阂和意见分歧不是萌生在民间基层社区,而是出现在干部精英队伍中,并从上向下蔓延。我当时的感觉是:我们需要在体制和政策方面进行调整。

当年构建国家政治制度的整体战略,撤销热河、察哈尔和绥远三省,构建了面积118万平方公里的内蒙古自治区。但三省撤销后又进一步调整行政区划,以蒙古族牧区为主导来整合汉族农区,导致各旗县民族人口比例变化,并使尊重多数的民主选举制度在一些地区的实施过程中面临尴尬。

据当地干部介绍,当年旗县合并后双方都有收益:一是东部修红山水库时所需的数千劳动力主要来自西部农区;二是经济模式互补:牧区所需粮食饲料来自农区,农区所需耕畜和畜产品来自牧区。但是,遇到民族情感时,这些经济利益就被置于第二位。我在喀喇沁旗的户访过程中,发现不少被访户的民族身份是蒙古族,但既不会讲蒙语也不了解蒙古传统文化。20世纪80年代初,该旗3万多人把身份从汉族改为蒙古族(当时更改民族身份很容易),这样一不受计划生育政策约束,二可享受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高考加分、企事业招工、选拔干部等)。当时全自治区约有36万人更改了民族身份。当地蒙汉通婚家庭子女无一例外申报蒙古族,这与80年代实施的一系列民族优惠政策有关。

赤峰调查后我开始思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最重要的身份是什么?如何看待民族优惠政策与公平、平等之间的关系?现行政策如何在客观上有利于真正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988年,我组织了西藏城乡户访问卷调查和拉萨老城区的户访。老城区居民中都为藏族居民,对我们的访谈十分配合,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一些人们热议的社会问题。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座谈中,当地藏族基层干部抱怨最多的是对“文革”后“落实政策”做法的不理解,他们诉说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文革”后政府给一些1959年参加叛乱的贵族平反及提供大量现金赔偿,拉萨老城区有许多贵族大宅院,1959年后主人跟随达赖流亡印度。民主改革时,这些住房无偿地分给本地农奴和贫民,例如有个三层楼的大院子分给15-16户支持政府平叛的贫苦农奴居住。而现在政府要求街道办事处限期把目前住户全部迁出,修缮院落,归还给原来的贵族。由于实在无法安置现有住户,街道干部非常为难,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要给这些阶级敌人“落实政策”?

另一个例子,是叛逃印度的一个贵族回拉萨后获得隆重接待,请他提交因平叛和“土改”受损失的清单。他拿出一个上千万元的清单、政府照单补偿后,他又说自己还有一串价值百万珠子忘记写,政府马上又给补偿。那时当地藏族基层干部的工资每月仅几十元,他们感觉很不理解。这些藏族干部讲的是感到政治路线和宗教政策的变化。说是尊重宗教,活佛成了“香饽饽”和座上宾,而当年支持政府平叛的藏族积极分子却被冷落。落实政策的一些做法,使“民族”和“宗教”在藏族社会再次成为群体身份认同的基础。

藏族干部热议的另一个话题是学校教学语言的调整。1986年7月,自治区人代会提出小学至大学一律以藏语授课。但许多藏族干部认为汉语教材和汉语授课的教学效果好。当时城镇中小学严格推行了汉藏“分校分班”。拉萨市城关区17所小学,仅保留两所汉藏同校,1987年秋季这两所小学实行严格汉藏分班。校长告诉我,许多藏族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孩子上汉语班,但学校只能按文件安排藏语班。我们在“落实民族政策”中推动民族分校。

我在分析西藏与中央政府的经济关系时,发现20世纪80年代中央财政补贴在自治区总收入中所占比例高达104.7%。西藏不仅由中央提供所有政府开支,企业亏损也要中央填补。所以,西藏形成了单向“输血经济”。我感觉,西藏的主要问题不是民族关系问题,而是当时出台的一些政策脱离了实际情况,既脱离汉族干部群众,也脱离“民主改革”后大多数基层藏族干部和民众。我发现,要把西方的政治观念和理论应用到中国时,未必适合国情,那年在西藏调查的问卷设计,我确实在政治上很幼稚,有些问题是不可能通过问卷获得答案的。

在1988年及随后几年的西藏调查中,我最大的收获是:我曾将西方的研究指标和方法尝试着应用于中国,但许多深刻严峻的社会矛盾不在于西方传统理论框架之中。社会学研究指标和方法必须考虑中国的历史与具体国情,考虑现实体制和政策因素。

对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思考

20世纪90年代,我的研究集中在“民族”和“教育”两大领域:一个是“保底”,即国家不能分裂;一个是社会“发展”,即学校教育如何改善。自2000年后,我把主要精力用于民族问题的思考和实地调查,在田野调查基础上转向核心议题的理论思考,大致集中在基础概念、叙事话语、社会结构、国际比较这四个方面。

从分析“民族”这个核心概念的定义和解读入手

思考民族问题,首先需要研究“民族”核心概念的定义、内涵外延、演变历史及解读中出现歧义的原因。除了“中华民族”这一提法,国内话语体系中的“民族”主要用于56个“民族”层面,如“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民族”等。直至2018年宪法修正案,我国宪法首次提“中华民族”。1984年颁布、2001年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至今没有使用“中华民族”的表述。56个“民族”层面的“民族”话语,与“民族主义”“民族自决”“民族独立”等西方概念的汉译用法直接联系,客观上不同于以“中华民族”为单元的现代民族意识。

学者们考证,汉文“民族”一词是鸦片战争后自西方引入的,最早出现于欧洲人译文中,王韬、梁启超等陆续使用;1902年梁启超首倡“中华民族”概念。1939年顾颉刚的文章《中华民族是一个》曾引发大讨论。我建议保持“中华民族”提法,把56个“民族”改称“族群”、“××族”,以便把性质不同、位于两个层面上的群体在用词上区分开。这也符合费孝通先生1988年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框架。

我们应该严格定义“民族”概念的使用范围,在实际应用中,“民族”概念如使用不当,可能造成风险。例如,“跨境民族”这个经常出现在学术论文和日常口语中的概念,在应用中涉及蒙古、哈萨克、朝鲜以及西南地区的许多群体。我曾写过《如何认识“跨境民族”》一文,我的观点是,蒙古国的蒙古人属于“蒙古民族”(Mongolian nation),中国的蒙古人是“中华民族内部的蒙古族”(ethnic Mongolians of Chinese nation)。如果中国蒙古族属于“蒙古民族”,就混淆了国家界限,在政治认同上就会出问题。我借用顾颉刚先生的话强调:“我们今后要绝对郑重使用‘民族’二字,我们对内没有什么民族之分,对外只有一个中华民族!”

国内体制中的“汉-少数民族二元结构”

所谓“汉-少数民族二元结构”,即在“民族识别”完成后,民族间的人口边界以官方“民族身份”彼此区隔;政府设立的民族自治地域,划定“辖地”区隔;各自治地方母语教学的“民族中小学”、以少数民族师生为主的“民族院校”、为少数民族学生设立母语教学“民语专业”划分了教育体系的民族区隔;此外,学科体系中以研究少数民族为对象的“民族学”对应主要研究汉族的其他学科,“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对应“全运会”,少数民族影视“骏马奖”、“腾龙奖”对应“百花奖”、“金鸡奖”。凡此种种,加之在计划生育、高考加分、干部任职、招工提干、社会福利、“两少一宽”等许多方面对少数民族实行优惠政策等,在多领域不同程度地构建起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制度性区隔,“民族意识”不断强化的“二元结构”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府和学术界应努力化解这种族际区隔,调整现存的“二元结构”。

调整目前的“二元结构”阻力极大,少数民族在许多方面获得“既得利益”,我们需要分类分区,审时度势,逐步调整。

民族研究的理论与实证经验的来源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民族”的论述

讨论民族问题需要借鉴的理论体系,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创立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东欧国家、新中国等)在民族问题方面的社会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理论、制度和政策,和建国初许多领域一样,是“以苏联为师”的。费孝通等回忆,在当年的“民族识别”工作中,斯大林“民族”定义、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许多观点是重要理论参考。“民族识别”后,每个国民明确自己的“民族成分”,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设立民族院校,实施一系列以少数民族为对象的优惠政策,这些做法和思路跟苏联大致相似。因此,我们需要系统梳理和总结前苏联在民族问题方面的经验教训。

我国在20世纪50-70年代保持了和谐的民族关系。80年代改革开放后,以经济建设为工作重心,加上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新中国初期各族民众间的“阶级认同”已被完全化解。国内的民族理论教科书的现实作用,已呈现为各族年轻一代被启蒙和强化的“民族”意识。我们追溯这些制度政策的源头及演变脉络,目的是面对社会现实,反思和分析演变的逻辑,探索改善民族关系的新思路。

我阅读了《马恩全集》并梳理了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民族”的论述。我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从未提出“民族”定义。国内的民族理论教科书核心部分是列宁、斯大林的论述;而斯大林有关“民族”的观点,则可认为是当年布尔什维克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革命策略。由于斯大林任苏联最高领导人近30年,这期间的苏共文件和苏联社会史涉及民族问题内容都应阅读,研究工作量很大。

西方学者对前苏联解体中民族因素的研究值得关注。一些学者长期生活在苏联,他们的分析很深刻。这些文献和资料可以生动地向我们揭示苏联的民族理论、制度和政策是如何影响苏联各族精英和民众的日常生活和政治-文化认同。在20世纪30年代,苏联在各加盟共和国推行各领域的“民族化”,例如在乌克兰,如果不掌握乌克兰语言,即使是乌克兰族也不能在政府任职;划分中亚5国时,为了增加俄罗斯人在哈萨克斯坦的影响力,把多个俄罗斯人聚居的省份也划给哈萨克斯坦,导致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哈萨克族人口不到总人口的半数;政府号召居住在其他国家(蒙古、中国、乌兹别克斯坦等)的哈萨克族“回归”(实际回归了近百万人),同时在就业等方面出现的排斥歧视政策导致俄罗斯人大批迁出;为了控制俄罗斯人占多数的北部省份,把首都迁到北部。这些资料和分析,为我们理解族际互动的规则和政府的引导作用提供了许多重要启示。

中国传统群体观念/认同伦理与族群关系史

中国文化传统的主脉是儒家学说,儒家学说作为主导的意识形态,在其话语体系中,对于国家政权、共同祖先、文化伦理、不同语言信仰人群,都提供了完整的观念体系和认同机制。虽然中原政权行政管辖边界时常变动,但是中华文明体系及对周边群体的影响力存在几千年,说明中华民族是个具有“多元一体”特征的政治-文化共同体。以二十四史串起来的历史脉络,不受朝代更替的影响,把中国文化核心延续两千多年,这在世界上独一无二。我们思考中国民族问题,需要从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寻找祖先的政治智慧。

清末和民国时期许多涉及“民族”问题的著述需要系统梳理,其中对梁启超、杨度、孙中山、傅斯年、顾颉刚、钱穆等人的著述需要给予特殊关注。在几本《中国民族史》中,王桐龄以朝代延续而不是分族介绍的体例,和他以族际交往融合为重点的叙事讨论值得关注。我曾把《左传》《国语》等先秦文献中的“族”字加以检索,写了一篇“族”字内涵的论文,特别指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中的“族”实际上指的是“家族”而不是“民族/族群”。

两千多年来,把东亚大陆作为一个行政实体联结起来的,是源自中原地区的中华文明。其主脉儒家学说的基本特质是非无神论的世俗性,这决定了中华传统的群体观是“有教无类”和“和而不同”。周边族群的信仰体系(如萨满教、自然崇拜)、外部文明传入的信仰体系(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只要不威胁世俗王朝体制和儒家学说的主导地位,都有发展和传布的空间。而外来宗教为使人们接受,也必然对自身进行某些改造,如明末清初回回学者的“以儒释经”,佛教在汉地演化出禅宗,在青藏高原与当地“苯教”结合演化出藏传佛教。在儒家传统中,所谓“夷夏之辨”看重的是文明伦理,这与一神教传统的基督教国家、穆斯林国家之间有本质不同。边缘地带的“蛮夷”和位于中原的“华夏”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和辩证的,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绝对互斥。主政者的道义基础是“天道”,与皇族的族属、语言等无关。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入主中原”后虽朝代更替但文化传统保持延续,“亡国不亡天下”。

中国民族研究的其他专题

除了中国民族问题研究,其他亚、非、拉美等国的民族/族群历史演变,在殖民地行政区划内推动“民族-构建”(Nation-building)的理论讨论与实践,也应当引起关注。

20世纪50年代,国家开展的“民族识别”工作,是今天中国民族体制(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础。各地少数民族广大普通群众最关心的,还是民生、文化、教育、就业、环境等切身议题,需要对这些具体专题开展实证性调查研究,切实地把这些民众最切身的现实问题解决好,让他们享受所有中国公民应有的平等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并不是以“民族”为单元的群体特殊权利。在汉族地区,涉及到方言和地方性文化保护的实地调查与对策研究同样迫在眉睫。社会就是一本厚重的大书,学者的研究选题应当来自对现实社会的观察和体验,书本提供的只是前人的知识积累。我们能否提出真正有意义的研究选题,我们的知识探索、提出的观点是否深刻及反映世界发展规律,必须在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经受历史的考验,在理论创新方面尽力就是。

民族问题是一个敏感领域,但也是一个与所有人生活和命运密切相关的领域。民族情感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感性色彩,世界上今后还会发生民族冲突,这些非理性行为有时还会被宗教极端思想涂上“神圣”的光环。但是我们不能放弃,必须努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今后一个历史时期中国民族工作的大方向。费孝通先生期待的“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大同世界”,是中国人几千年的梦想。

知识和学术没有国界,但科学家和学者有自己的祖国。在国际竞争中,各国利益会发生冲突,当本国在国际交往中属于被侵略、被霸凌的一方,爱国主义就是正义的,是学者们应有的立场。国内的群体和个人利益之争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立场。在这方面,老一辈学者给我们做出了榜样。顾颉刚先生在文章中谈到他为什么坚持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主张:“我所处的时代是中国有史以来最艰危的时代。我所得的经验是亲身接触的边民受苦受欺的经验,我有爱国心,我有同情心,我便不忍不这样说。”日本扶植伪“满洲国”和“蒙古自治政府”,又鼓动成立“西北回回国”。1939年顾先生在西北地区亲眼目睹回汉民众之间的深刻裂痕后,发表了这篇动情的文字。这是一位爱国知识分子的心声。这是在现代通常以“民族国家”来划分政治实体边界的态势下,在国土被撕裂的急迫历史时刻,爱国学者顾颉刚不得不明确说出的基本立场。

同样让我感慨的,是美国学者戈登《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一书的结束语:“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那就是人们在这个社会里可以并排站在一起,以同等的自豪并毫无顾虑地说:‘我是一个犹太人,(或者是)一个天主教徒,一个新教徒,一个黑人,一个印第安人,一个东方人,一个波多黎各人’;‘我是一个美国人’,还有‘我是一个人’。”这是戈登教授对美国种族-族群关系未来发展前景的期待。与他的心愿相同,我希望有一天中国各族成员们也能够并排站在一起,以同等的自豪并毫无顾虑地说:“我是一个藏族人,(或者是)一个维吾尔族人,一个蒙古族人,一个朝鲜族人,一个彝族人,一个满族人,一个汉人。”“我是一个中国人。”最后,“我是一个人”!

马戎,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北京大学教授。

来源:《经济导刊》2022年3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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