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NFT|矯正非同質認知
NFT(Non-fungible tokens)意思就是「非同質代幣」,不像法幣、股票一般可以同質分割。第一次聽到這個名詞解釋的時候反應是:可以說中文嗎?(咦~都是中文怎麼完全聽無)。後來理解就像是物理世界的名畫作,它就是一張獨一無二的畫作,不可切割;不像法幣,100美元可以同質換成10張10美元面額鈔票。當然物理世界的畫作也有另類分割後變成另一種獨一無二的作品(算分割嗎!?),例如2018年倫敦蘇富比拍賣塗鴉藝術家Banksy《Girl With Balloon》班克斯揭秘:名畫自毀「本應全部被絞碎」 - BBC News 中文
本來對於藝術作品的認知是看得到觸摸得到的物件,後來才發現會有這種認知是還停留在物理世界的思維。然後今年看著新聞上越來越多創高價賣出的NFT,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月初由Twitter執行長Jack Dorsey以NFT形式,將自己在15年前於Twitter發出的第一則推文公開拍賣,以1630.58以太幣得標,當時約為新台幣7849萬元。
這個拍賣事件引起我對於NFT的好奇,也矯正我對於藝術以及數位藝術的認識。原本單純覺得這僅是Jack Dorsey在當年Twitter上記錄的第一則推文,很難與藝術產生任何連結,也很難想像與價值產生關係。直到這則貼文以高價賣出後,才理解NFT(Non-fungible tokens)「非同質代幣」可以是一幅畫、一首歌、一部影片,甚至一段文字,更可以是一個時代性事件,在以一串代碼的形式進入鏈上世界後的作品。就好比歷史事件中的照片,本身只是一張二維照片,但價值在於照片畫面內的歷史內容。這則NFT除了推文本身有開啟Twitter社群媒體起點的意義,還有著從Web2社群媒體推文跨域到Web3的歷史意義,只是這個意義的本身剛好有人以價錢做價值交換啊(自我解讀,有錯歡迎馬特市民指正)!
暢遊在區塊世界裡短短幾個月了,也嘗試過交易過NFT(@HsinIHuang 我購買的第一個NFT-ethermonkeys #9970),雖然試水溫就立馬淹死,但是更讓我成迷於區塊世界了。即便到現在我還是無法爬梳出NFT漲價的邏輯,但是至少有一點可以留意,名人光環加成的NFT價格都容易倍漲,這好像跟物理世界的藝術作品相同(泡沫也是相同~~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