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逻辑反驳“用邏輯反駁「美國人佔領國會等於香港人佔領立法會」”
看到有人在Matters贴这篇文章,点进去看了下,标题很不错,吸引我了,用逻辑反驳。
仔细读完了后发现,这不就是白马非马的诡辩嘛。
如果原作者喜欢讲逻辑,那我也愿意从逻辑上来反驳这篇文章。
(注:本文仅从逻辑上分析,不讨论相关事件的对错。)
首先,原文标题用了“等于”这个词,然后列举了几点两者的不同点,于是就得出结论“两者不相等”。
公孙龙也是这样论证白马非马的:
白马有两个特征:(1)有马的特征(2)白色的
而马只有一个特征:(1)有马的特征
因此拥有两种特征的白马不等同马,所以白马非马。
这个逻辑有没有问题?从数学上来说没有。原作者所理解的“等于”,也是数学上“完全相等”,即如果双方哪怕有那么一点的不同,也可以得出“两者不相等”的结论,这是数学上可以成立的推理。
但请问原作者,有哪家媒体说了这两件事是等同呢?顶多也就是类比一下吧。别告诉我原作者分不清“比较”和“类比”的区别,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怀疑你作为媒体人的专业水平了。
所以原作者是立了一个稻草人然后自己打,这是原文逻辑的第一大问题。
其二,原作者说:
比較必須有同質的邏輯基礎,例如我和你一起吃午餐,各自吃飽了, 不等於我們吃的分量一樣。
能夠比較的不是我們的飽足感,因為這是主觀感受。
这段话是原文的一个推理基础。原作者关于“比较”一词的定义让我感到尴尬。什么叫“有同質的邏輯基礎”,恕我无知,没见过这样的定义。我理解的“比较”是找出同一类别下不同事物的异同。但无碍,就假设原作者这个定义是成立的吧。
然后作者说了两个理由:
(1)一個是因為選舉制度(美国),一個是因為立法制度(香港);
(2)同時,大前提是兩者的制度同樣被認可公平。其後的衝擊,才會有所謂的合理與不合理。(但作者认为香港制度不合理)
所以作者得出结论:
如今,除了有人類進入政府機關建築物,到底有什麼邏輯上的性質,讓你們認為相似?
这个论证对不对呢?不对!因为这有很大的问题,叫选择性论证。
原作者列举了两件事的两点逻辑的不同,就下结论“到底有什麼邏輯上的性質”。不是吧,你只有两个论点就下了一个全称命题了?(即找不到其他相同属性,就说一个都没有了?)
如果原作者想要两件事的逻辑相同性质,那我也给你两点:
(1)不服就反。占领美国国会是因为不服,于是反对;占领香港立法会也是因为不服,于是反对;
(2)非法。占领美国国会是非法的,占领立法会也是非法的。
原作者要反对这两点吗?
因此我认为,“美国人占领国会”和“香港人占领立法会”这两件事是可以类比的,而且是值得类比的,因为我们看到了大量政客、媒体和自由派的双标,整个互联网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与论证无关,仅为个人观感)
原文还有一些小问题,这里就不点出来了,以上两点大问题足以否定原文的论证。
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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