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重要嗎?監護權判定標準是什麼?
爭取監護權的條件有哪些?對於子女接下來的成長環境,以及接下來誰會跟孩子同住生活,這場監護權官司可以說是至關重要,而我們在了解爭取監護權的條件同時,也必須從中理解司法的邏輯,因為這些條件並不是只要你覺得符合就有勝算,而是要在這些條件中累積勝算,並盡可能不要被扣分,才是最佳的致勝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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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監護權條件有哪些?
- 監護意願與動機評估
- 監護能力與支持系統評估
- 被監護人意願與照顧情形評估
法官在判定監護權時,會考量當下的實務狀況,主要分為三個大方向:「監護的意願與動機」、「監護的能力與支持系統」、「子女的意願及照顧情形」。如果想在這方面得到優勢,重點在於表現出對於擔任監護人有正向的意願跟動機,在經濟、經驗、實際互動等各方面表現出優勢,同時最好能提出對孩子周全的「未來照顧計畫」。當然這不是你的個人戰,法官除了也會關心孩子的意願跟與父母的互動狀況外,對方也會竭盡所能表現出自己優勢,甚至可能還會當著你的面睜眼說瞎話,而真正的考驗有時候就在這,就算要揭露謊言,也要小心不要破壞友善父母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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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釋字:酌定監護權七大原則。
- 幼兒從母原則:年紀小優先考慮給母親
- 子女意思尊重原則:尊重孩子自身意願
- 現狀維持原則:盡量不更改小孩生活型態
- 手足不分離原則:將子女都判給同一人
- 父母適性比較原則:比較誰比較適合照顧孩子
- 主要照顧者原則 :優先考慮平時主要的照顧者
- 友善父母原則:不妨礙孩子跟對方的親子關係
這七項原則是來自法務部的釋字,法官在判定監護權時會參考這些原則作為指標,不過並非符合的原則比對方多就贏定了,民事庭時常出現複雜的糾紛,法官必須權衡輕重比例,且原則之間也常常相互衝突,沒有一項原則是絕對的,都是由法官權衡哪個比較重要,判決就會對哪一方更有利。如果可以最好也了解這些原則背後的核心目的,這些能幫助當事人在訴訟時,表現出許多加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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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條件很重要!請務必客觀分析。
- 身體與性格:包括年齡、個性、品性、生活態度、健康狀態等。
- 經濟能力:包括資產、收入、職業、養育能力、有無其他親友支援等。
- 心理狀況:對子女關愛程度、保護與教養的態度、是否會阻礙對方探視小孩…等。
監護權的條件並不是絕對值,而是相對的概念,切記不要有「小孩是我的理所當然跟著我」的想法,而是要深入了解彼此的客觀條件,善用自身的優勢來爭取主要照顧者的角色,就算你收入比較穩定、經濟條件比較好,但對方也可能在照顧經驗跟陪伴時間上有優勢,有可能會變成你多出點扶養費給小孩,而對方負責照顧孩子的結果。所以不能站在對自己有利的角度去思考,也要客觀了解對方的優勢跟弱點,有時說不定兩人還能因此找到平衡,私下達成共識轉送調解,就不必繼續漫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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