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妇人”们的自由

罗四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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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在她抬头的瞬间,有多少沧桑留下

按:曾经有一个写作计划,用美国文学史来写美国女权历史的发展。第一篇写的是第一位清教徒时期第一位女诗人安妮•达德利•布拉德斯特里特(Anne Dudley Bradstreet);第二位写的是清教徒时期另一位女作家玛丽•罗兰森夫人。下面是第三篇,写的是一百年后的南北战争时期的一批“小妇人”。


        1831年6月9日,在美国考察的法国人托克维尔,在写给自己妹妹的信中,是这样介绍美国妇女生活的:“亲爱的妹妹,我们现在在世界上最独特的国家。你肯定听说过,在英格兰,已婚的妇女基本上过着居家不出的生活,而年轻的女士则相反,享受很大的自由。好,那么在这里呢?这里的已婚妇女还不如英国的已婚妇女,犹如英国妇女不如法国妇女。当一位女人结婚后,好像进入了女修道院,当然,除开若没有病就生小孩之外,甚至生很多小孩。否则,这完全是尼姑的生活,不再有舞会;甚至都没有什么社交活动;一个丈夫就是难能可贵的全部伴侣;而这将持续到生命结束。一天,我大胆地问一个这样迷人的隐士,一个妻子如何能在美国度过她的一生。她非常冷静地回答:在对丈夫的赞美中。我很抱歉,但这是从她的英文照实翻译过来的。我告诉你这个是想让你明白,若是你刚好在家无聊的话,也许知道你必须做什么。”

      无论是美国的民主,还是美国的妇女生活,托尔维尔对美国的考察真可谓准确而犀利。一百多年后,历史学家芭芭拉·韦尔特(Barbara Welter)对这个时期的妇女生活和妇女杂志、社会读本,以及一些文学作品进行考察,写下一篇著名的学术论文,这便是1966年发表在《美国季刊》上的《真正女性的品质:1820-1860 The Cult of True Womanhood, 1820~1860》。在这篇文章中,韦尔特将这个时期社会衡量妇女标准归结为四种品质:“虔诚、贞洁、温顺、持家”。实际上,一百年后的美国妇女依然没有摆脱这四种品质的道德束缚,丈夫依然是一位妇女的生活的所有重心。在1954年的一本高中课本上,依然有着一篇如何教导女孩子成为一位好妻子的运用文。这篇文章给出了七个方法如何做一位好妻子:把晚餐准备好;把自己打扮好;把屋子收拾好;把孩子安排好;把噪音降到最低;不要违背丈夫的意愿或是抱怨;要倾听丈夫说话;让整个晚上丈夫感到放松。最后,总结这七种方法的目的就是一个“要让家成为一个宁静而又秩序的地方,从而丈夫的身心在这里都能得到恢复。”

        那么,身兼这四种“美德”的妇女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学者韦尔特的论文只对“四德”的具体行为规范进行了理论探讨,并没有举出实例,这个任务则由当时的作家完成,比如说哈丽叶特·比切·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巴德夫人。

       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斯托夫人笔下的巴德夫人无疑是视为当时妇女的典范。巴德先生是当时自由州俄亥俄州的议员。当时的俄亥俄河在美国历史和文学上被看作是自由和蓄奴的分界线,许多奴隶正是冒险穿过俄亥俄河,从蓄奴州逃往自由州,如《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位女奴伊莉莎正是抱着儿子踩着俄亥俄河上的冰块从蓄奴州逃到自由州的。作为议员,巴德先生对于当时的“逃奴法”投了赞成票,认为帮助逃跑的奴隶是犯罪。为此,从不关心政治和外界事务的巴德夫人突然对丈夫的“工作”表示了强烈的兴趣,因为她认为这样的法律是违反基督精神的。庆幸的是,她的丈夫的心比他的脑子要善良,当伊莉莎来到他家寻求帮助时,巴德先生和太太毫不犹豫伸出了援手。在斯托夫人笔下,巴德夫人是一位害羞的、脸总是红扑扑的“小妇人(Little woman)”,巴德(Bird)的意思其实是“鸟”,巴德夫人正是那种“小鸟依人”型的妇人,不仅个子小,性格温顺,还全心持家伺候丈夫。最重要的是,她还有着虔诚的宗教信仰。在这位“小妇人”身上,集中了这个时期妇女的四种“美德”,为当时理想的中上层白人妇女的典范,在其身上,其实多少可以看到一些斯托夫人的身影和对妇女的期待。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斯托夫人其实并不是如此典范的“小妇人”。

        斯托夫人出生于一位牧师家庭,她是家中第7个孩子第4个女儿。她的母亲在生完第9个孩子后去世,她的父亲很快又再婚,最终,她的父亲有13个孩子。斯托夫人的父亲里曼·比切是一位著名的福音教会的牧师,后担任莱恩神学院院长,并按照其教义来培养自己的孩子,这使得斯托夫人的兄弟姐妹中,不少后来成为当时的文化领袖,如其兄弟都是牧师,其中一位哥哥还是著名的废奴主义者;她的姐妹后来也多成为作家、老师、改革者和女权主义者。斯托夫人还在未出嫁之前便已经开始写短篇小说。1836年,25岁的她嫁给了莱恩神学院的《圣经》文学教授、纳撒尼尔·霍桑的同学卡尔文·斯托。虽然斯托先生是那个时代最好的希伯来文学者,薪水却非常微薄,斯托夫人不得不继续写作支撑家用。“我嫁给了一个除富有希腊文、希伯来文、拉丁文和阿拉伯文之外,唉,一无所有的男人……然而接着,我又拥有了另一种丰厚的财富:从两个卷头发的双胞胎女儿开始,沿着这条线,逐渐地我成为了7个孩子的母亲, 最漂亮最可爱的一个埋葬在辛辛那提的家附近。正是他临死时睡的床和他的坟墓让我明白,一位贫穷地奴隶般母亲可以感觉到她的孩子可能从她身边夺走……”

       也正如此,斯托夫人不得不在育儿与厨房中继续写作维持家用,她的一位朋友看她辛苦,将她的一些手稿拿去发表,得到的第一笔稿费,她买了一张羽毛床,接着新的小地毯,新的床垫……就这样,斯托夫人成了作家——这几乎是当时足不出户的妇女唯一能从事的工作。事实上,在婚后两年,斯托夫人就决定不让自己成为家庭奴隶,她下定决心去雇人做家务,以保证自己每天有三个小时的时间写作。这可以说是斯托夫人与她笔下的“小妇人”巴德夫人最大的不同之处,除开家庭外,斯托夫人还想要做自己。幸运的是,她遇到一位理解且支持她的丈夫。1842年,当斯托夫人到波士顿谈一个出版合同时,她的丈夫给她写信,鼓励她成为一位职业作家:“你必须是一位文学女人。这已经清楚写在命运之书上。”这个夏天,她一直呆在波士顿,等返回缅因州波特兰小镇家时,她坚持要求要有一间自己的房间:“如果我要写作,我必须有一间属于我自己的房间,它应该是我的房间。”十年后,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

       但斯托夫人实在是特例,一般的妇女生活如托克维尔所描绘的,一生都在对丈夫的赞美中度过,妇女花任何一分钱都需要征得丈夫同意的。若未得到许可,妇女甚至都不能为家里买上食物,更别提为自己买上一顶帽子或是一块披肩之类的。通常妇女外出购物,用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请把账单寄给我的丈夫。”即便在当时出现的少数几位职业妇女中,斯托夫人也是运气最好的一个,有一个完全支持的她的家庭和丈夫,当时的女作家很少有她那个运气,如露易莎·梅·奥尔科特。

        奥尔科特出生于1832年,比斯托夫人小21岁,她的父亲曾和爱默生、梭罗一起创立超验主义俱乐部,她的父亲还在波士顿建立了一座实验学校。当然这个学校是无法用来维持生计的,奥尔科特自小过着贫困的生活。为了帮助母亲维持家用,奥尔科特也开始写作。        在斯托夫人笔下,“小妇人(Little Woman)”还只是用来称呼巴德夫人,在奥尔科特这里,小妇人直接成了其自传小说的名字。

      1868年,奥尔科特的自传小说《小妇人(Little Woman)》出版,小说中的二女儿乔正是作者本人的写照,为了养家不得不从事写作,为了“小妇人”的那份自由终身未嫁。巴德夫人相比,这样一位自立自强的“小妇人”更得到奥尔科特的赞许。在《小妇人》大获成功后,奥尔科特成为了一位著名的女权主义者,投身于“小妇人”的选举运动。

      与斯托夫人和奥尔科特相比,与斯托夫人同龄的另一位女作家范妮·弗恩(Fanny Fern),从“小妇人”成长为自由职业女作家的路,则更为艰辛和惨烈,“虔诚、贞洁、温顺、持家” 的“三从四德”在范妮·弗恩身上几乎荡然无存。幸亏,故事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范妮·弗恩本名莎拉·威尔士·培森(Sarah Willis Payson),出生在斯托夫妇曾经住过的波特兰小镇,后移居波士顿。与斯托夫人家庭相似,范妮·弗恩家庭在当时美国文化圈内也非常值得一提,其父亲1816年在波士顿创办了早期的宗教报纸《波士顿记录》,1827年的时候又创立了一个颇受欢迎的儿童杂志《青年伴侣》。范妮·弗恩的一个哥哥为音乐评论家,而另一位哥哥纳撒尼尔·帕克·威尔士则是著名的诗人、作家和编辑。范妮·弗恩曾在斯托夫人的姐姐创办的女子学院接受过很好的教育。1837年,她嫁给了其第一个丈夫查理斯,并很快有了三个女儿,同时也很快陷入债务和不幸。1845年,7岁的大女儿去世,接着第二年,英俊的查尔斯也因病去世。无论是其亲身父亲,还是查尔斯的父亲,都不愿支援寡妇范妮·弗恩和她的两个女儿,范妮·弗恩不得不靠做裁缝来维持生计。1849年,迫于经济原因,她嫁给了她父亲的一位朋友。然而,她很快发现这位丈夫是一位嫉妒的暴君。两年后,她离开了他,这在当时是一个离经叛道的行为。为此,范妮·弗恩的家庭从此以她为耻不再接纳她,而她的丈夫也到处散播她的行为不轨的谣言。

       离开第二任丈夫后,范妮·弗恩开始写作为生,这或许真的是当时受过教育的妇女唯一能做的工作。1851年6月28日,她在波士顿一个杂志上发表了她的第一篇文章《模范丈夫》,并挣得第一笔稿费50美分。她还将自己写的几篇文章寄给自己的 哥哥纳撒尼尔·帕克·威尔士。当时威尔士是纽约一个杂志的编辑,然而他不仅拒绝了妹妹的稿子,而且还劝阻别的编辑接受其妹妹的稿子,因为这些稿子肯定“粗俗”和“下流”。范妮·弗恩只能在波士顿的这个小杂志上继续写着她低稿酬的文章。1853年,她的第一本专栏集出版,售出十万册,即便是今天,这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接着,她移居纽约,在同一年出版了一本几乎同样畅销的儿童读物。第二年,又出版了一本专栏集。1855年,纽约的一份周刊《纽约文汇New York Ledger》约她写专栏,每篇专栏为100美金,这个数字相当于如今的5,000美金。《纽约文汇》周刊也因她的加盟,发行量从十万册上升到四十万册。范妮·弗恩不仅成为最受欢迎的专栏作家,也是当时稿酬最高的专栏作家,并成为了一位非常富有的女人。同时,她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1856年,她和她的一位编辑詹姆斯·培森(James Parton)结婚。范妮·弗恩的哥哥曾命令这位年轻的编辑拒绝接受她的稿子,这位年轻人不仅没有听从范妮·弗恩哥哥的命令,还大胆地迎娶了这位比他大11岁的女人。这在当时几乎是一个惊世骇俗的行为;范妮·弗恩在嫁给他之前,要求他签订一个婚前协议,放弃对她写作收入的任何权力,这在当时,同样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决定。然而,范妮·弗恩却充分证明了一个“小妇人”完全可以不依靠男人来获得自己自由幸福生活的可能性。

       对于她的写作,我想最准确的评价莫过于同时代的那位闷骚之极的男作家霍桑。在看了范妮·弗恩1855年出版的自传小说《露丝·霍尔》之后,霍桑这位女权主义思想超过当时所有“小妇人”作家的男作家评价道:“这个女人写作仿若魔鬼附身,这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位妇女写东西是值得读的。通常女人写作如去势的男人,唯一能和男作家区别开来的是更加柔弱和愚蠢;但是,一旦她们抛开礼仪的束缚,完全赤裸地走到公众面前……她们的书肯定富有个性和价值。”霍桑的小说《红字》在五年前1850年出版,其主人公海斯特·白兰正是一位与范妮·弗恩有得一拼的惊世骇俗的女人,不仅像男人一样去买卖东西,而且还大胆与自己心爱的人通奸。从这一点说,霍桑算是范妮·弗恩的知己了。

       若是从文学成就和世界影响来说,范妮·弗恩是比不上斯托夫人的。除开《汤姆叔叔的小屋》外,斯托夫人还写有20多本小说和散文,对当时美国社会做了深刻而广泛的描述,这是专栏作家范妮·弗恩所无法比拟的;但若是从女性意识角度看,范妮·弗恩远远走在了斯托夫人的前面。与其同时代女性相比,斯托夫人已经不满足于当一名“小妇人”,当一名被家务和孩子束缚、活在丈夫的阴影下的家庭主妇,而是想做一位职业女性。此外,她的笔也出现在了只有男人才能出现的场合,如《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以两位男人谈生意开始的,以及只有男人才谈论的政治问题,这在当时仅限于家庭事务的妇女写作中,也是大胆而罕见的。然而,从整体来说,斯托夫人大抵还是那个时代“四德”标准下的妇女:“虔诚、贞洁、温顺、持家“。范妮·弗恩则不同,她不仅追求自己的事业(虽然可能是逼出来的)和爱情,她对宗教也不是那么虔诚,甚至有时没有耐心听布道。对于丈夫对妻子的控制的讽刺,更是成为其写作的一个主题,如《丈夫是如何统治的》、《饥饿的丈夫》以及她的自传小说。因此,不难想象范妮·弗恩会对温顺的斯托夫人进行讽刺,在1853年写下《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对斯托夫人大加讽刺。

      此外,“虔诚、贞洁、温顺、持家”四种美德只限于中上阶层的白人妇女,底层妇女和黑人并不适用于此道德范畴。虽然斯托夫人可能是最著名的废奴主义者,可是,当自由的黑人奴隶哈里特· 雅各布斯请求她为她的自传写一个前言时,不知何故,斯托夫人拒绝了,其中很大的原因可能是雅各布斯的自传中有很多不“贞洁”的叙述。

       比斯托夫人小两岁的雅各布斯生而为奴隶,她的男主人总是对她进行性骚扰,女主人则虐待她,为此,雅各布斯主动与另一位白人混在一起,并生有两个小孩。1835年,22岁的她趁机逃跑,在其外祖母的阁楼里躲藏了7年。1842年,她逃往至北方,随后不久她的女儿和儿子也逃亡到纽约,一家人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她在范妮·弗恩的哥哥、作家纳撒尼尔·帕克·威尔士家做女佣。1852年的时候,威尔士夫人从雅各布斯的主人那里将她买下,并释放了。之后,雅各布斯依然在威尔士家做女佣。

       1852年,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后,雅各布斯深受鼓舞,于是,她希望斯托夫人从她的口述中写一本书。但不知何故,斯托夫人拒绝了。雅各布斯只好自己开始动笔写: “我想把我的见证增加到那些更有力的叙述中,以告诉自由州的人们,奴隶制到底是什么。”她的主人在楼上写作,她则在楼下的楼梯间中写作,并不断向当时已成为教师的她的女儿求教写作方法。1858年,她完成了自己的书稿,但找不到出版社出。有一家出版社同意出版,但要求是,她必须请斯托夫人或是威尔士先生为其书写序。雅各布斯再次请斯托夫人为其写序,不知何故,斯托夫人又拒绝了。最后,另一位女作家琳达·乔尔德的推荐和编辑下,这本书于1861年在波士顿出版。此时,南北战争已经开始,这本书几乎没有引起任何注意,并怀疑这本书是否真的出自一位没有受过教育的奴隶之手。直到20世纪初,自述文学和女性文学研究兴起,这本书才重新重视起来。而据当下学者考证,这本书确实是雅各布斯亲手写的,如琳达·乔尔德在前言介绍所说,她只改动了少数几个字而已。对于女性主义者来说,这本书最大的意义在于,雅各布斯在书中相当坦诚地讲述了女性在性生活方面的遭遇,并勇敢争取自己性生活自由的权力。此外,这个故事最后是以“自由”结束,而不像当时流行的女性小说如《简爱》,多与一个美满的婚姻为结局。与范妮·弗恩相比,黑人奴隶女作家雅各布斯的路更是艰辛,但显然也更明白那个时代“小妇人”的自由的内涵和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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