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5 星期一
IPFS
日子一天天過去,雖然表面的我很開心。時常開懷大笑,但我知道關於和前任置辦的那棟房子已然是我的心病。想起那時,腳骨裂,剛出院,由於是未來兩人的婚房,我即便出行不便 只能依靠輪椅,也要去看看裝修有沒有什麽問題,好跟我的同學任我的家居設計師做最後的修尾。
誰知,轉眼一年過去,無論是男人還是房子都沒有我的份,但我還需要被那個賤男人因爲房子是我的名字,而每月要聯絡他還要被人罵。爲什麽名字是我,因爲對方要保留香港政策下便宜公屋的名額,最後悔的是我讓自己的弟弟簽署了按揭擔保人,爲什麽我沒有查清楚擔保人的義務和時長。如果我早知道,我一定不會讓我弟弟擔任的。
有時候真的很想死了算了,但支撐我的是不能讓原生家庭去承擔我的苦。死也要在解決房子后。
在這裏的各位讀者,請問有人有方法或者意見提供給我嗎,我怎樣才可以幫家人甩掉按揭擔保人的名字,還有讓對方自動自覺把房子快速拿回去?
心累的我,希望看到這篇日記的各位,可以給我意見,到底我要怎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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