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许锡良:中国的逻辑是怎样死亡的
(转载)许锡良:中国的逻辑是怎样死亡的 这又是一篇关于辩证法的好文——不光批判了辩证法在天朝的滥用,还顺便分析了天朝历来缺乏逻辑的根源。 ======...
(转载)许锡良:中国的逻辑是怎样死亡的
这又是一篇关于辩证法的好文——不光批判了辩证法在天朝的滥用,还顺便分析了天朝历来缺乏逻辑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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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术而无学,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中国缺乏逻辑学。中国的文化的源头没有出过亚里斯多德式的人物。中国第一个真正的逻辑学家是当代学者金岳霖先生(1895-1984),而且他也是从美国的大学里学得的逻辑学,他的逻辑学著作《逻辑》、《知识论》的问世,中国才算是有了真正的逻辑学。一个缺乏逻辑思维能力的民族,什么混帐逻辑,混帐思维都会横行天下。中国数千年来的一治一乱,每个政权都出自枪杆子。 正是因为缺乏了逻辑的民族,自然就会缺乏论理的能力,暴力滋生的地方,道理就自然消失,而逻辑也就变得没有必要了。
中国自古是一个讲“中庸之道”的民族,凡事都讲中庸。最早出现中庸说法是《尚书·大禹谟》中有所记载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后来程子有言:“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孔子也曾经有过“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扣其两端而竭焉”和“过犹不及”之类的说法。中国的古文因为叙事背景的缺乏,后人很难作出完全合理的理解,每一代人都只能够作出一个大致的判断。对于那个“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解释有多种多样。明朝的王阳明在回答其学生关于“惟精惟一”的提问的时候,曾回答说:“……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者,皆所以为惟精而求惟一也。”(《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13页)算是对中庸之道有了一个比较彻底的解释。因为,无论是“允执厥中”也好,还是“执其两端而扣”也罢,“不偏不倚”、“执其两端”,都只是一个虚拟的说法。笼统地说来自然是这样的。但是,你怎么知道一个事件的两端在哪里?因此,还是王阳明懂得比较透彻。要明事理,必须“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但是,倘若没有逻辑学,缺乏逻辑思维能力,那么,要想审问、慎思、明辨,恐怕远非易事。知行合一,谈何容易。事实上,中庸之道,无论怎样解释,在知行合一的问题上,其实就是变成了各打五十大板,凡事和稀泥。因此,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反正是各打五十大板,过份也是这样,不过份也是这样。为了防止自己在打五十大板上吃亏,就必须“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因此,在“中庸之道”指导下的中国人,其行为常常并不中庸,相反,极易走极端。因为,这里没有精细的道理可讲。 所作判断的依据,就是在事态控制之前,各退五十大步或者各打五十大板。当然,这样一来,事先坚守本份的一方是要明显吃亏的。中国矛盾多多,喜欢窝里斗,其根本要害就是缺乏逻辑分析能力,缺乏讲道理的习惯。即使是所谓教育,也多是口号、标语、语录等独断语句充斥其中。有时不受教育尚且能够以朴素的逻辑思考一些问题,一受教育,则变成了一脑袋瓜子浆糊。
因此, 在中国,不讲逻辑,是有其源远流长的文化根源的。
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本来是好好学习西方逻辑思维的好时机,无奈,中国千年酱缸文化的巨大传染性与巨大惯性,在中国最需要科学、需要逻辑思维能力的时候,不合时宜地又引进了德国黑格尔、马克思的辩证法。这辩证法本来建立在西方逻辑学的基础上,问题还不大,毕竟他们有着千年的逻辑基础,人们在使用辩证法的时候,不至于昏暗到分不清黑白,看不清天地。但是,来到中国就不同了。 这种似是而非的辩证法思维,与中国传统的中庸之道,一拍即合,在中国的昏庸文化之上,再来一点和稀泥的西洋法术。因此,在中国由上至下,通过教育,世代相传的一套标准话语体系出现了。 如既黑又白,既错又对,既上又下,既左又右,既这样,又那样,把这样与那样有机密切地结合起来。到处拉郎配,搞统一战线。弄得整个社会,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就是你的,天就是地,地也是天,白就是黑,黑也就是白。即使罪恶滔天,那也是前进中的曲折。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犯再大的错误,也只是光明道路上的一小段曲折。一切都是相对的,一切都可以调和折中。先有党,后有国。党大于国,也大于人民。比如X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至上”的本来意义就是“最上”的意思。比如,“至尊”,就是最尊,九五尊就是皇帝的意思,也就是没有更尊的了。但是,“三个至上”,在逻辑上就存在问题。如果按照“三个至上”的思维,奥运会就得在同一个项目上设三个金牌,银牌铜牌都取消算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段话用逻辑规则来分析也会有问题。既是党的领导,人民又如何来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怎样有机统一?既是党说了算,那么依法治国又怎样个治法?如果只是自己管理自己,监督自己,那么,又靠什么去约束权力,使权力不被滥用?因此,在中国富有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常常就是危险分子,难怪郑板桥总结自己的一生,得出活在中国必须要学会“难得糊涂”,才能够安全地生存下去的人生经验。其实, 在辩证法教条下发展起来的教育也是同样一塌糊涂。 所提出的口号常常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智育为主,体劳结合,全面发展。说了半天不知道究竟要表达什么。德育为先了,智育又要为主,最后还要全面发展,干脆说全面发展不就是了?教学理论也是这样:教师是主体,学生也是主体,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因此,教学理论是双主体论。就像教学理论突然变成了一条“双头蛇”一样,想起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种思维的含糊不清,就是所谓的辩证法思维的产物。在这里难免讲一大堆全面、客观、发展与联系的空洞无用的废话。表面是面面俱到,客观全面,其实是等于什么都没有说,什么也都没有说清。 但是,他又实实在在地说了,整天在这里玩文字游戏。
其实我们也不难明白, 世界上发展得好的国家,都不会用这一套辩证法教条来控制所有人的思想, 人们真正需要遵守的规则就是形式逻辑规则,特别是逻辑的三大规律:即矛盾律、同一律和排中律,除此之外都是在讲鬼话。所以,中国如果要发展,先得从亚里斯多德的形式逻辑学开始,在逻辑学的基础上,学会真正的审问、慎思、明辨与笃行。只有这样,中国才可能会真正发展起来,中华民族才会有复兴的希望。
转载出处: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317-128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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