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過的北城/03木柵。興隆路四段。2001~2002
#回望過去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A回來了。我生命裡的那個把我從將要溺死的水裡撈起的人回來了。忘了為什麼離開永康街,租期未到就走了。我沒有多餘的錢付新家的押金,由A支付。一房一廳一衛、有廚房、電視、冷氣、冰箱,但沒有洗衣機的小屋,在興隆路四段的管理大樓裡,月租一萬六,由我們共同分擔。
A還在台中唸研究所,沒課的時候,他才會來台北兼職。他的工作很妙,就允許他一週上班四、五,六、日待命,週一到週四早上,都留在小屋內。我那時哪兒也不去,也沒有錢去哪兒,偶爾去政大裡面的政大書城,貓空則是住在木柵兩三年一次也沒去過。
興隆路四段,比起永康街,像「郊」,離市中心有段距離。怎麼找到這兒的,也全然忘了。永康街、興隆路四段,與忠孝東路四段的辦公室,畫起來就是一個大三角。除了跟管理員會偶爾領信有交集,大概跟鄰居沒什麼互動。匆匆入門、出門,像是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你住在這裡一樣。
正常回家路線是經辛亥隧道,左轉興隆路,再騎好長好長一段路,快到木新路上的社區大樓。很多人覺得辛亥隧道很毛,因為市立殯儀館就在隧道口;我倒是沒什麼感覺,半夜三更車少時,才會覺得有些涼意,從隧道口都會灌入一陣風。每次入隧道,都會開始想起那些在隧道裡的電影片段。有時我也會想,我也像電影裡那樣大吼看看好了,看看人生會不會因為這樣吼過,順利些。
真正吼過的路,反而是麟光捷運站再往前的軍功路。軍功路車很少,特別是他媽的雜誌截稿前每天加班到兩三點的夜晚。(我的兩三點人生,就是這時候開始。)連續一週,文編兼美編又兼網管,兩三點能離開公司,就算是老天保祐。
我討厭那樣子的生活,每次心裡都murmur要做美編的活,卻沒有領美編的薪水?(事實證明,當時如果沒有硬著頭皮做,今天也成不了接案的人生。)走軍功路更快回到家,那幾天我就走軍功路,但比起辛亥隧道,我更覺得軍功路恐怖,房子少、人車也少,少到有時都會想像什麼東西飄出來。(軍功路哪一年直接改成「和平東路四段」?google的新聞是2011年左右。)
#也許不是無法跨越#
應該是住十六還是十二樓?陽台和房間的窗面興隆路,可以往下跳就死在路邊而不是死在中庭那種。屋裡的格局很差,進門是一兩坪的客廳,左轉後是一條走道,走道的左邊是一大排衣櫃(這是有錢人才需要吧,我根本連一個都裝不滿。)右邊依序是廚房、兩間房間,浴室則在最底端。
房東沒有附洗衣機,洗衣得拿到興隆路二段的自助洗衣,把衣服一丟就到離萬芳捷運站附近的三媽臭臭鍋吃飯,再回來扛衣服回家折。有時會到木柵光明戲院看二輪電影、有時去景美夜市走走看看(也看電影),我不認識太多人,認識的不是找我去KTV,就是約我去吃很貴的飯,而通常我都窩在家裡,上網。如果遇上輪值雜誌包貨那天,就得搭新店線去裝訂廠包雜誌,而那也是我在台北時唯一到過新店的機會。
偶爾經過考試院,會想起世新轉學考在這裡考,路過世新的時候,心裡想著「這個無緣的學校原來在這裡、長這樣啊!」(我真的跟它無緣,除了去《孽子》的座談會外,2006挑戰研究所,再度跟它擦身而過!)住在這裡的期間,最遠到過深坑,好像還去過動物園,和一次趕熱鬧要去平溪看天燈,但卻打消了念頭。
大樓下有一間松青,閒來無事我便下樓買菜,有時投十塊玩投籃機。我會煮飯,但煮菜對我來說就有點難。不想像在永康街那樣吃滷肉飯或泡麵,租了這個有廚房的房子,讓我開始帶起便當,通常它們都長得很醜,像電影裡窮人家小孩見不得人的便當不想打開跟同學一起吃的那種,可是卻省了不少開銷,但偶爾我會走到隔壁巷子吃自助餐。
2002年的3、4月(完全記不起來)A再度離去。我像個瘋子一樣做了很多可怕情人會做的事,除了沒有殺了他。在某個夜晚,我闖紅燈衝撞停在路邊沒看後方就開門的車門,我的血流如注,比被公車甩尾掃到還痛。那應該是我活到快23歲第一次哭得那樣聲嘶力竭。
被我撞到的人開車送我到萬芳醫院的急診,一路上他緊張地頻頻道歉,回頭看我的狀況、要我不哭,我只說了:「我是痛到哭,真的很痛。」手機裡的號碼幾乎占滿整張sim卡,將近一百個人,我不知道可以麻煩誰?我沒打給同事,只撥了一通電話給A的朋友和一通簡訊給在高雄上小夜班的姊姊。
被我撞到的人當天車才保養回來,他才剛上車,車就又要進廠。他跟他女友非常緊張的在萬芳醫院陪我,出去抽個菸還把身分證押給我,說他不會跑掉。日後他把我撞爛的車修好,負責載不能戴眼鏡的我去醫院回診。(這是我第一次相信,人再怎麼衰,命裡一定有好人這件事。)
#而是回想起遺失的自己#
姊姊、媽媽、大姨,搭著清晨的客運一早就到台北看我。沒有任何人責怪我,看著我雙眼的眼白全部都是血色,她們也不知如何開口。我向公司請了一週的假,媽媽在台北整整陪我一週,她不知道去哪裡買菜煮飯給我吃,就只得到松青買最貴的魚,我沒胃口,她要我怎麼樣都得把魚湯喝掉。她知道我心情不好,每天叫我陪她到附近走走。那也是我唯一一次,走在我住的大樓附近,也是我至今甚少這麼親密地感受母親的愛。
我對這棟樓的記憶,彷彿跟著多年後在A回給我的信那天,一起丟掉了。當年瘋狂地記得彼此間的對話、生活的細節一直倒背如流跟著我很長一段時間。現在卻一點點都記不起,只記得那是我第一次想徹底離開台北。2002年6月底,我離開台北回到高雄。
每次別人講七年級生如何草莓的爛,我便不禁想起那兩年以及後來的幾年,我想我也是顆爛草莓。早在選擇從高雄逃居台北的那天,我便爛去。有些人以為我將有天會死在台北,用很極端的方式。有時候,我也這麼懷疑著,但我總用著「我不能死在他鄉」支撐著!好笑的是那時從來沒有想過,人生還有很多事可以做,不是抓著一根浮木,而是學會游泳。
(打這篇的時候,不禁會想,如果我現在住在台北,我有好多台北朋友啊!人生應該不會那麼無聊吧!是說為什麼我當時不去看表演、展覽、參加叭啦叭啦的任何活動呢?沒為什麼,我那時腦子是爛的,爛到連交朋友都學不會。)
照片:眷村中《少年的我》!
寫於20130901,20190212修改
#並且擁抱他#
修這篇的時候仍然會想:「如果我現在住在台北,我有好多台北朋友啊!」但現在一年一會也挺好的。倒是22歲的我怎麼會醬子孤單呢?人生樂趣這樣多!我當然感受過孤單是啥鬼啊!根本就像世界毀滅!這樣修著修著,總算知道為什麼有那麼強烈的意志想把它再瀏覽一遍。
當作是四十歲前夕,回望成年後的那糟透了的幾年。逐一檢視至今,覺得現在真的還不賴。再者,其實在這個住處之後,我開始無意識訓練自己的記憶,不要那麼靈敏,不要倒背如流所有的場景和發生過的事情。生命會輕盈一點。
很多事不寫下來都忘記了。很多很在意的事、帶來過傷痛的人。也慢慢隨著這樣寫下來的方式不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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