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书:写出成长轨迹 · 第一天

舞台

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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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擔心嘩眾取寵,可能是因為自己目中無眾。

高中的時候,有一次英文舞台劇比賽,我飾演的是歐菲莉亞。我穿了一條拖到地板的白色棉布裙——是問一位身高170的同學借的——高領,胸口至領口滾著白色蕾絲。在一段哈姆雷特的獨白裡,我癱坐在舞台上,一動不動。我已經想不起來當時在想什麼了,在聚光燈底下,在眾目睽睽之下,我放心地把自己交給一個瘋子的角色。

離開校園之前,我站在舞台上的機會不少。主持過一百多人的相親大會,跳過各種艷舞,甚至還表演過不怎麼會的吉他。後來,舞台就慢慢轉移到虛擬的社交媒體現場了。以前被迫觀看我表演的觀眾,現在有了選擇的權利。看還是不看,讚還是不讚,留言還是不留言。

前兩年,脫口秀火的時候,我還立過flag,想要40歲之前登台講脫口秀。當時,我也在網絡上講過幾次,不過不用背稿子,輕鬆許多。有幾次,我想要講香港現場的開放麥,最後都不了了之。最接近的舉動,大概是在員工散伙聚會上。我站在舞台上,給要走的同事致辭,調侃了每個人幾句。

我時常對舞台有一種嚮往,看《浪姐》的時候想唱跳,看《喜人》的時候想演喜劇。總是在想,我是不是也可以?有點像燕尾蝶,總是被火光吸引,然後沒頭沒腦地衝進了熱情。最後閃閃發光的自己,不過是著了點別人的火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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