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broken our product!”
「You broken our product! You pay! 」
「No money? Then why you broken our product?! 」
「You pay! Or we call the police!」
那是新年剛過沒多久,我在一家大型超市的出口處忙著將剛剛購買的物品放進購物袋時,聽到旁邊幾個人你一言我一語地說著蹩腳的英語,語氣卻非常嚴厲,不禁停下手來,看看是怎麼回事。
我見到幾個身穿超市制服的年輕職員圍著一個有濃密黑髮的瘦削男子,他個子不高,穿著一件老舊的格子恤衫,寬鬆的褲子,褲管有點兒過長,從他的側臉,我看見長長的睫毛、高高的鼻樑、深褐的膚色,一眼就看得出是南亞裔的,從他的神態和膚質,看來年紀大概不出二十。他的手推車裏還有一個環保購物袋,裏面的東西卻都被搜出來了。一個職員手裏拿著一瓶像是洗髮露之類的東西,瓶子上的標貼全被撕去,職員不斷質問這南亞裔年輕人為何撕掉標貼,並命令他馬上付款。
幾位職員有神色得意的,像是滿意自己辦事精明,將小偷逮個正著;有表情憤怒的,像是要儆惡懲奸的模樣;有面無表情地站著,像是事不關己,只想完成任務的。我看看不會說廣東話的潦倒的南亞裔年輕人,又看看幾位穿著整齊制服的本地年輕人,在那短短的一瞬間,我腦海裏閃過的,是這些不同的年輕人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過著他們迥然不同的生活:我彷彿可以看見這幾個職員下班後換上道地的年輕人服飾,跟親朋好友開懷吃喝,自在暢談(中間還夾雜許多粗口),這是「在家」的感覺;那個南亞裔年輕人,在陌生的地方,被陌生的制度、文化和語言包圍,他冒著被逮捕的危險,偷偷摸摸、提心吊膽,他在這地是個「局外人」。
南亞裔男子說話聲音很小,我聽不清楚他說了什麼,他怯生生的,說話時輕輕擺動雙手,像是表示請求,我留意到他的手掌黑黑髒髒的,不禁猜想這是因為工作還是因為露宿,不知怎的,這雙手觸動了我的心,我眉頭一蹙,然後聽見另一個職員很氣憤地罵道:
「No? No 你老母呀!我唔理你,你一定要俾錢!如果唔係,呢鑊一定報警!」
我鼓起勇氣走近他們,一邊掏出錢包,一邊輕聲對職員說:
「不如我幫佢俾錢。」
那位氣憤的職員向我擺擺手,不耐煩地說:
「小姐,你唔好講啲咁嘅嘢,你幫得佢幾多次?佢唔係第一次喇!」
「一個人一定係好困難先至會搞到咁嘅地步。」我說。
我不知道這個年輕人怎麼會遠離家鄉,在這個陌生的地方成為客旅、寄居的,語言不通,生活艱難,偷竊維生。
搜查他的購物袋的職員馬上向我展示兩瓶洋酒,說:
「困難?困難唔會偷酒啦!」
我其實知道困難也可以偷酒,因為我知道偷的東西不一定是自用,奢侈品如酒類,可以賣很好的價錢。貧窮,不一定是缺少吃的,更是缺錢去投入城市生活,建立自己的家。可是,我當然不能這樣對職員說,一時不知道如何應對,停頓了一下,猶豫著是否要堅持替他付款,我只是個普通的家庭主婦,無端介入這樣的事件,自己心裏其實也很膽怯。
社會一般的觀念是「犯法就是犯法」、「偷東西就是不對」、「淪落到要做賊的一定是有問題,不是懶惰、貪心,就是有不良嗜好」,「婦人之仁只會使這些人得寸進尺、逍遙法外」,我知道自己在企圖幫助一個大家覺得不值得同情的人,而且,城市生活的「少管閒事」文化其實也讓我時常質疑自己的堅持是否會顯得太「激進」;我愈發猶豫。
那個「問候別人母親」的職員見我猶豫,馬上建議同事把南亞裔年輕人帶走:「帶佢入office先講!」大概是要避免再引起其他人像我一樣多管閒事。他們一行人就押送這個南亞裔年輕人到超市盡頭的辦公室,我目送他們遠去,聽見職員還在說:
「你死梗啦今次,你老母,你無錢一係call朋友來俾錢,如果唔係,今次一定報硬警!」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心中強烈地感到一種無力感,我有一刻想對那職員喊著說:
「喂,如果係咁,不如……你就當我係幫佢俾錢嘅朋友啦!」
在我猶豫著的時候,他們已經進到辦公室。
手上購物袋中豐富的食物和用品,提醒我我的生活是如何安定豐裕,就在不遠處,有人找不到可以安身立命的港灣,無論那是因為什麼原因。我想,這不單單是物質上的貧窮,而是未能「在家」的貧窮。
就在這一刻,我腦海中突然浮現二十多年前的一件事,我不知道為何會在此時此刻突然想起,只感到兩件事讓我產生同一種感受。
當年,年輕的我隨母親回內地探親,在親戚家的圍牆外見到一個棄嬰,我把嬰孩抱進親戚家裏,親戚不讓我這樣做,叫我放回原處,親戚說街上常有棄嬰,幫不了那麼多,而且會帶來麻煩,我只好把嬰孩放回圍牆外,但那一晚我無法入睡,想著那個嬰孩在寒冷的冬夜,像垃圾一樣被棄置在街頭,這事衝擊著我的良心。結果我抱著這個看來有殘疾的孩子到處尋求幫助,包括教堂、警察局、民政局,所有這些機構或部門的人都叫我離開,說這事沒有人能處理,叫我不如把孩子放回原來的地方,別多管閒事。我只好去賓館租了一個房間安頓嬰孩,當年我未婚,也沒有照顧嬰兒的經驗,我不知道要怎麼辦,最後,我母親找到了一位當官的舊同學,這官員派人把孩子抱去了,說會送去城裏的福利院(即孤兒院),我後來還跟這位長輩吃了一頓飯,向他道謝,然而,這位當官的長輩不肯告訴我那個嬰孩將會在城裏哪一間孤兒院。
當我回到香港卻越想越不對勁:這位身居要職的長輩會否為了不讓我再插手這件事,而只是叫下屬將嬰孩放到遠一點的地方棄置?根據我的親戚說棄嬰在當地是很常見的,說到底當官的大概也不想讓我們這些華僑看到這些陰暗面,而如果警察局和民政局都例行地不打算處理,那很可能他們這些當官的根本就不認為需要大費周章安排到城裏的孤兒院,反正每年大批棄嬰死在街上,多一個不多。
我回到香港,投入我熟悉的日常生活中,沒有勇氣再回去查問和深究,一晃就是二十多年,然而,這事一直藏在我心裏,我覺得自己就是空有同情和熱心,卻在挑戰面前非常膽怯,怯於勢力,這「勢力」包括擁有權力的人,也包括其他人的眼光,同時,也怯於打破自己熟悉的安穩生活,於是充滿猶豫。無論是那個棄嬰,還是這個南亞裔年輕人,我總是不敢太「激進」,不敢「多管閒事」到底。我當然知道自己不能拯救世界,但只是想要在上天擺在我面前的呼召裏堅持做一件「美事」:堅持接待那「最小的弟兄」——最無權無勢的,實在已經需要很大的勇氣。
二十多年來,作為小學教師和母親,我其實是一再被賦予機會去決定是否要堅持做「美事」,堅持去「接待最小的弟兄」,尤其這幾年養育自己的孩子的經驗,像是延續那個似乎未完成的懷抱棄嬰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