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书:写出成长轨迹 · 第一天

Day 1 《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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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根本没在意了,多看一眼,是想看看那个名叫执念的小东西。但哪里也没有它的身影。它走了。我惋惜的同时又有些轻盈,人生头一遭觉得自己真他妈的是号人物,闪闪发亮。

十年前的海湾,连树叶的绿都很是青涩,不像今天奢华富贵的地段成片铺开。

二月的阳光很温和,亮得恰到好处,那在南方是一个好天气,人们就该趁着这样的好天气出来散心,年轻男女要出来约会,连西装革履的人也把咖啡买在了室外,时不时感受一下冷暖兼具的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心思谈生意。

我推着单车来到树下,一个姑娘在那里等我。我们当时在谈恋爱。我们年前约好了,来年我教她骑单车。

但她是来和我分手的。她说她要好好学习了,身边的同学都太厉害,谈恋爱让她落于人后。

我推着单车回家了。阳光被树枝拆解了,成段成段地打下来,当时我什么情绪也没有感受到,只觉得今天的天气真好。

很反常,这样反常的冷静持续了好几天。后来我猜自己当时是没反应过来,直到甘兴问我怎么事儿,我才有所知觉。

高中时代,我的母校B在这座城市里排老二。

姑娘和我小时候都算很上进的人,意思就是学习成绩好。中考以前,姑娘羞涩又鼓起勇气找我约定:我们俩要加油,一起考上最好的高中A!

她信守承诺,考上了A校。奈何我没那么争气,中考分数差了4分,花落B家。

不过我还没有颓废很久,姑娘就向我坦白了心意,很快转移了我的注意力。

她说她要出国,大学想去美国,所以上了A校的国际班。少年那时正心花怒放,哪细想什么前途道路,姑娘说去美国,那我也义不容辞,大手一挥,说老子不高考了,我也去!

我去了B校的国际班。

我爹妈没意见。他们本来就开导叫我出国念书,奈何我一看见英语就头大,让他们屡屡挫败。这下我突然说要出国,他们自是喜出望外,也没管为什么我态度大变。

直到许多年后我问老娘当年怎如此开明,她这才揶揄道:“你当老娘傻,不知道你是因为那谁谁啊?我儿子撅个屁股我就知道拉什么屎!照顾你面子你还以为藏得有多好嘞!”

我被老娘整得一时窘迫。

高中的时候我沉迷日本知名漫画《海贼王》,喜欢反派黑胡子那副枭雄嘴脸,把酒杯往桌上一砸,大笑着说梦想是不死的!

高中的时候我还爱看《权力的游戏》,喜欢的竟然是小指头,看他在狼家被暗算后从幕后走出来,一脸“想不到吧这都是我的阴谋”的老奸巨猾。

高中的时候我还崇拜《纸牌屋》里的安德伍德,倒不是崇拜他的大权在握,而是觉得这样一个厚黑的权谋家,公众演说倒也有热血激昂的反差。

高中时候的我戴个眼镜,满脑子都是学习。可国际班的学生,只讲学习成绩是不够的,社交本领很有必要,一个个的性格开朗天性好玩,眼镜仔只会学习,那就格格不入。

用一个女同学调侃的话说,姐妹们觉得在我身边最安全,不像好多男生,会音乐的练体育的,搞艺术的或家里有钱的,喜欢在她们面前孔雀开屏。我当时自尊心受挫,反驳说我也很有威胁的好吧!她问啥威胁?眼镜仔昂首挺胸:我数学成绩好!

但不得不说我那时当真与世无争。国际学校之间竞争激烈,如哈佛一年就两三个名额给到这座城市,校内外的学生互相争抢,关系紧张复杂。我却吊儿郎当,无所谓,心想我的目标只是去美国。

因为某个姑娘说她也要去。

那时候小孩子单纯,愣是想不到美国堂堂一个国家,有东有西,有南有北,有华盛顿有迈阿密,有雪山也有沙漠,你是要去哪里啊?她要去哪里呢?我没想那么多,好像人到美国,就万事大吉。

可惜A校竞争更激烈,姑娘是个要强的人,明白只会学习是不够的,恋爱在耽误她的时间。她几次表达过焦虑,其实对于分开我早有预感。

这或许是分手后数日我都很平淡的原因。

直到一天,我和甘兄散步,路过校门口。保安室有我的快递。一份信件。我狐疑地拆了信,是那姑娘写的。

她说她很珍视两人在一起的时光,希望我不要一蹶不振,各自都要加油,成为很厉害的人。

那天我阴沉的很,似乎一股隐匿了许久的情绪探出了头。我说我一蹶不振?我一蹶不振?我过得好的很!我过得比A校那帮人都好!

因为没上A校,我一度有点耿耿于怀,即便还和姑娘在一起时,也不愿听A校的新闻。但A校之强不是没道理的,麻省理工那一年有十一个大陆新生,A校占四个。

甘兄就说了一句话:梦想是不死的!

我也热血上头:我做给他们看!

其实我那时也没啥梦想,高中生硬要说的话无非是出人头地,但要怎么做去出人头地,没细想过。那天我满脑子都是甘兄的声音,一遍遍阴阴郁郁地念叨着。

B校正在竞选下一届学生会。那个曾经调侃我非常安全的女生刚做完低年级的演说,我说我也要参选,她扑哧一笑,以为我在开玩笑。

后来我的演讲很成功。年级长见我就拍脑袋,说没想到你小子很能啊,天天搞煽动,我班上的小孩没谁不在打听你!

或是天性敏感,对于他人间的矛盾,我素来拿捏得当,借此赚来不少小团体的人头,谈不上多干净,但成王败寇,竟已板上钉钉。

甘兄那段时间再没出现在我面前过。他想我证明自己,却不曾想我有这一面,或许是愧于激发出我的阴暗,遁了。

再后来,我做了主席,名字肯定传到了A校。国际班在那座城市里是小圈子,相互也都知道各个校区的人物。主席调配所有社团,于是其他学校的合作社团也要来认识你。

但我满脑子只有一个人,像是想要证明什么似的。

我再也没笑过了。那时候还喜欢看《教父》,于是觉得当老大就要这样,不苟言笑,虽不至于拔枪杀人,总得有些马龙·白兰度那跨个嘴脸的不怒自威。

可见,那时候眼镜仔到底是外强中干,一个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愣是给中二病做成了黑道大哥。

再见到姑娘的时候,是来年的春天,在几所学校联合办的一场公益活动上。

当时小雨淅沥沥。我其实并不享受和人打交道的事,骨子里还是内向的,便借口躲雨,走了许久的路,找到一家偏僻的咖啡书店。

我选了角落的位置,刚坐下,鬼使神差地,扭过头去。

姑娘就在门口。

她坐在自行车上,人在雨中笑得灿烂,一个男生在她身后推着车,教她怎么保持平衡。

这情节放进剧本里,一屋子的编剧没一个会答应,我也不答应,因为太烂俗了。

但现实的剧本由不得你,它能赏你个唯美的发展,也能编个狗血的桥段,而你演你的戏码,用你的方式你的风格,你可以默不作声也可以破口大骂,你是导演你是演员,但唯独编剧不是你。

我记得我想逃,但又不知道逃去何处,只想逃进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里,但出了门就要撞上。到最后,我连眼神都无处安放。

甘兄在我面前坐下了。

他叫我走,我说怎么哪里都有你。他不耐烦,说赶紧走吧,看什么看。我说下雨呢,衣服淋湿了怎么办?他说瞧你平时八面玲珑的样儿,装得口齿多凌厉,找的借口蹩脚到还不如“肚子疼走不了”。

每天下午,我都会去保安室打听有没有自己的信件。

我倒也从没期待过那个信件来自谁,但就是不知道从何时养成的习惯,像是强迫症,总觉得那保安室里会有自己的东西。

高中最后一年,我任期末了,对校外的态度开始锱铢必较,凡是活动,场地必是我的,海外招生官来了,看见的必须先是B校,管你什么资源,看上了,就都是B校的。

我当时颇有些make B school great again的疯态,我以为我对校外一视同仁,漠视一切。

直到有一天,副主席见四下无人,问我,“你干嘛这么恨A校啊?”

我愣住了,“谁说的?”这问题让我不知所措,我不明白她干嘛莫名其妙提起A校,但内里的小手立刻将松动的盔甲复了位。我大声说那又怎样?A校丢了一大批活动资源,不都成了咱们的好处?她不吱声了。

只有我知道自己有多冠冕堂皇。

再见到那个姑娘,是在亚太考试。AB校的学生组团来的,因为这一代学生会的争斗,两边多少有些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趋势。对面的人认出了我,更是凶煞煞地瞪着。

我满不在乎,脸上写着冷笑。高中那会儿我和不少大男孩脑海里还做着古惑仔的梦,觉得人在江湖,输谁都不能输气势!但两校的女生可要成熟多了,包括我的副主席在内,心中的白眼早就翻上了天。

那姑娘也在,游离于幼稚的火药味之外。她和她的第三任男朋友蹲在角落里,手捧着书本,相互考对方知识点,努力备考。

姓氏的原因,她考试的座位离我不远。考试前我们对上了视线,她礼貌地笑笑,无声地对我说加油。

那场考试我发挥得不好。我像是泄气的皮球,双眼涣散。不等到男孩长大,已然发觉古惑仔和黑道大哥云云不过是场中二病,你在另一个世界里风生水起,你觉得自己很牛逼,但你放不下的人根本不在意。

其实你早就知道了,你也没那么幼稚对不对?但你除了暗自发狠,也没别的办法。

考试结束时,一个A校的学弟跑来要我的联系方式。他纯粹想认识所有前辈,对AB两校的江湖气全然不知。

我说你怎么会想到来找我?他说是XX学姐推荐来的,她说你很厉害。考场不准带手机,他很诚恳,不等学姐推他微信,想当面和我打招呼。

“她真那么说?”我给了号码,不动声色地四顾。人群缓缓涌出考场,却不见姑娘的身影。

当天我独自坐在宿舍床上。校区空无一人。房间里阴沉沉的,宿管拔了电卡,光源来自窗外夏日的夕阳。

我很久没有回学生宿舍了,这是学校给的特权,任由我进出办事,住不住校由我。翘课都行,只是我没那么做过。

甘兄坐在对面,“你去写小说吧?”

我说你总是想一茬说一茬,我做起来很容易吗?

甘兄重复,“你去写小说吧?”

我倒头躺在床上。

甘兴没有错,我一直想写的。早在和姑娘分手前,我就想去写小说。那时候受的启发很简单,因为什么故事都无法完全满足我,要么是开头太乏味,要么是结尾没滋味。我梦想写一个让自己满意的故事,一直都是这么想的,直到有一天忘记了。

“我是不是很厉害?”我莫名其妙地问。

甘兄又说,“你去写小说吧?”

是啊,你很厉害,那又怎样呢?你流落街头的时候我看不上你,称王称霸了我也不会回头,不喜欢的是你这个人,跟你厉害与否无关。

因为我不够有钱才看不上我,因为我没权没势才看不上我——不少男人至今所笃信的思维,明说与否,是对爱而不得的厌女式报复,现实中哪是所有人都那么名利世俗。当一个男孩发现英雄能抱美人归的故事不过是保守又虚妄的意淫时,他就长大了一点。

后来我没有再去学生会。

我写了一部小说,没日没夜地躲进厕所写。名义上我还是主席,但脸皮也没厚到滥用职权,忙起自己的事来还算低调。

小事上我不太听甘兴的,常嫌他冲动,但大事上我再深思熟虑,最后总和甘兄的想法汇聚一线,比如写小说。他笑话我说你他妈也是个性情中人别装什么理智先生,你衣冠楚楚地整个高脚杯想倒的也是可乐而不是红酒!

再后来,我坐在B校的辩论大厅,下一代主席的竞选者正在批评我。他指责上一代是一个只顾自己的甩手掌柜,许诺的都是空话,而他绝对能做得更好——先不论未来如何,第一句没什么毛病。

作为主席我有责任坐在辩论大厅里听满场的批评。据说那天副主席过得很开心,这个曾经评价我为人很安全的女生刚录了一家大藤,胡吃海喝去了。我写小说后,责任都甩到了她肩上。我觉得她值得。

副主席去美国前私信过我,说她打心里不认同我的行事作风,争强好斗,让好好的学上得变了味,她过去碍于立场说不得,她也知道我知道。但她还说,她真心觉得学生会以前的那个眼镜仔是个好人。

经过保安室的时候,我扫了一眼堆积快递的角落,那里空空如也。

我知道我根本没在意了,多看一眼,是想看看那个名叫执念的小东西。但哪里也没有它的身影。它走了。我惋惜的同时又有些轻盈,人生头一遭觉得自己真他妈的是号人物,闪闪发亮。

很多年以后,我在纽约又见到了那个姑娘。

那是感恩节前夕,我在给一个制片公司推销自己的剧本。十一月的风雨冻得刺骨,我走在曼哈顿一个脏兮兮的小道上,此次纽约之行没什么收获,我却身心俱疲。

就在我思考该不该在东海岸混下去的时候,有人喊我的名字。

那个姑娘提个包,正要上车。后来她告诉我,她其实早看到我了,但没敢去认,直到发现我还像小时候那样低头走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十几年来我们的信息交换仅限于生日快乐,分开后再没有多余的交流。后来隔几年我会忘记,隔几年她也会忘记,但想起来就会发,礼貌一下。

我和姑娘都没有多健谈,数年未见,字里行间都是些寒暄。我看得出来我们都没什么话可说,也不怎么享受这种工作之外还要费脑力的没话找话,但我们又都想说点什么。我问她当主管是否辛苦,她感慨我这一行留下来是否容易。我说麻州的寒冷我至今未适应,她讲纽约的衣食住行太昂贵。我说我要去寻梦洛杉矶,她说她和未婚夫要搬到新泽西。她就要结婚了,婚礼定在明年。

我说你们一定要幸福。她说谢谢你。她还说你也是,我也郑重其事说了谢谢。这下我满足了,她也有了离开的意思。我们总算都说了想说的话。

我又独自在街上走了走,漫无目的。这是我第一次来纽约,雨水把四面八方镀了层镜面,反射着幽幽的金光。

新城,故人,冷雨,倦意,岸边卷来一阵湿润的寒风,夹带着不远处烤火鸡的香味和热度,淡淡的谢意数着年份。挺好,我想。

那天夜里我找到甘兄,回忆学生时代的往事。我说小孩子那会儿事真多,他说放什么屁,你现在还是小孩子,你永远都是小孩子!我惊诧道此话怎讲,他嚷嚷着因为梦想是不死的!

高中毕业那天,俩保安在保安室里都说认得我,满脸骄傲。我以为他们在说学生会的事,便摆摆手。

结果其中一位说他记得我成天往厕所钻,不知道捣鼓什么东西。他叫我怪小孩。

我一愣,忽然神采飞扬,我说我在写小说。

保安大叔瞪大了眼睛,“写小说?谁他妈大半夜跑厕所里写小说!”他觉得这小孩满嘴跑火车,就是给自己偷摸着打游戏找借口。

眼镜仔一拍大腿说你懂个什么,地点很寻常,行为很超脱,艺术就是这么诞生的,以后我出名了这就是传说!

可把我牛逼坏了。保安室里沉寂片刻,哄笑一片,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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