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国家主义者-弗洛伊德事件恰恰证明人权的可贵

Libertyor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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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事件与我的感想

在弗洛伊德事件中,警察滥用公权力残忍的杀害了一位公民,一个鲜活的生命凋零了,一桩惨剧发生在了美利坚合众国的土地上。人们痛恨这桩惨案。解散警队,市长出面道歉,总统向受害者的家属致电话,全国爆发大游行声援死者。(这些在民主国家已是常规的事情,在专制的土地上却看起来这么珍贵)

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只感到非常悲伤,悲伤于生命的逝去,悲伤与个人在公权力面前的脆弱。在彼时彼刻,当那位警察压着死者的脖子时,公权力的谋杀罪行已经开始。我感到有责任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保护脆弱的公民,不受武断的公权力的伤害。

令人伤心的一幕

左翼自由派的朋友认为禁止枪械可以大幅度解决警察的暴力,这是真的,在台湾,日本和德国,警察面对嫌疑人的精神状态不会那么紧张,枪击嫌疑人的事件也及其稀少,虽然我认为持枪权也是非常宝贵的自由权,但是数次的警察枪击嫌疑人的事件真的太令人伤感。如果禁止户外持枪权,并且修改警察执法条例,我会非常支持这样的行动。

反驳国家主义者-人权之光在悲剧中弥足珍贵

人权虽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含义,但没有人会否认,公权力不得侵害公民的财产与生命是基本的人权。当面对这样的惨剧,也许大多数人都会去思考如何避免惨剧再次发生。这恰恰证明,保护公民的人权,是社会正义的走向,是不让死者白白去世的伟大努力。大部分人都在批判弗洛伊德事件,这些人大都出于对弗洛伊德的同情和对社会公义的关心,但专制国家的国家主义者的批评是最无耻的一种,他们批评弗洛伊德事件并非真的关心公民的人权,而是作为为政府侵犯人权的行为做辩护。他们并非真的觉得警察杀死公民是错误的,而是希望证明警察杀死公民在民主宪政国家也会出现,以此为专制国家迫害公民的行为辩护!国家主义者无耻在于,他们不断把世界推向邪恶,四处寻找作恶的依据,而专制国家的受害人却无处发生,我必须要勇敢的回击这种谬论。

人权在悲剧中恰恰在高声疾呼,让追求社会公义的人们找到前进的方向。如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么我们为什么而愤怒!

中国体制-同样的悲剧,不同的处理结果

雷洋生前照片

同样的事情,在大陆发生过无数次。孙志刚事件,雷洋事件,徐纯合事件,可是结果是什么呢?仅仅拿雷洋事件举例,在雷洋被警察杀害之后,明明有视频流出,警察出于虐待的快乐用电棍反复电击雷洋的头部,但是官方的公告却之口不提警察暴力,而是生成雷洋嫖娼,由于性爱太过激烈,心脏病发作而死!社会上所有的新闻报纸都用反转一词大肆报道事情的所谓“真相”,这与弗洛伊德事件中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等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人们对暴力的反感与愤怒真是形成鲜明的对比。新闻封锁恰恰是国家主义者用来夸赞中国的法宝,因为惨剧不仅不会被记住,还会被删除和抹杀!

纵然弗洛伊德中市警局出示报告弗洛伊德在生前吸毒,但是作为行政首长的市长却从未以此攻击弗洛伊德的人格而推卸责任。相反,中国每一次出现警察杀害公民,不是污蔑其嫖娼(雷洋案),就是污蔑其是懒汉(徐纯合)!搜狐门户网站发出的新闻居然说一个手无寸铁的农民被警察枪击是因为他是个穷困的光棍,想骗取政府的补偿金!中共在警方的通报和官媒的报道中惯用的手段就是抹黑受害者的人格,转移视线。

弗洛伊德案的警察已经遭到逮捕,并且在复杂的证据搜集阶段后准备刑事和民事的庭审,在司法不独立的中国,公权力部门自罚三杯早已成为常态,雷洋案的警察们得到的罪名居然是玩忽职守罪,最终还被法院免诉!

如果是弗洛伊德事件已经令我心碎,那么中国这片大地上的荒唐则吞噬了我的胸膛。

追求人权,保护人权,是二战后人们反思的最宝贵的精神遗产。人权并非不存在,而是民主宪政体制也无法完美的保护人权,因此不论身在何种环境,我们都有道德义务去捍卫人权的价值。最后我想以杰斐逊的话作为结尾:

when tyranny becomes law, resistance becomes duty.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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