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字类创作者经济,在web3世界中的无限性与有限性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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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仅是毫无根据的大胆想象

为了言简意赅的直述想法,本文将不再过多赘述web2网络与web3网络的区别,如果还有不清楚的朋友,通过网络查找一下,就能大概明白二者的区别。

在web2网络中,任何公共媒介平台的运营方,都是平台的绝对控制者,平台中的每一位个体使用者,都只能通过以平台为承载方,采用平台提供的限定模式进行相关活动。对于个体使用者而言,平台既是垄断性的存在,也是中心化控制的体现。个体使用者只能在平台的有限范围内进行内容创作、内容展示、产品交易等等,例如在平台发文接受打赏、在平台付费观看影片、加入平台会员享受特定套餐服务,但无论使用何种形式,对于个体使用者而言,都存在着不可逾越的使用边界。

在web3的世界的中,网络的底层逻辑是开放性且去中心化的。我们可将其视为一个能够为诸多使用者提供无限可能性的公共媒介平台,使用者可在其中进行自主的内容开发、内容创作、内容交流等等。从长远的可持续性角度来看,理想中完美的web3网络世界,应当存在一套多元的从内容生产到内容消费,再从内容消费反向促进内容生产的闭环经济模型机制。在这个模型机制中,任何形式的经济活动都是存在可能性的,因为机制中的每一个个体,同时兼具了创作生产、开发使用、运营维护等各类角色,所有个体在技术、经济、生产、交际等方面的经验,都可以在平台中进行无限的分享扩散,并以此得到特定形式的回报(例如加密货币,包括主流币与平台代币),某种意义而言,平台上的每一位使用者都不再是被动的接受平台投喂的角色,而是升华为独立的个体创作者。或许只有在如此背景下的web3网络,才能为使用者个体提供完整包容的生产进化体验,也才具备了真正意义的元宇宙经济概念。

在一个以文字类创作为核心的web3世界中,文字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如果要使其变为某种经济产品并产生价值,最直接的方式或许还需要参考上一代web2网络中的文字产品经济变现模式,比较简单常见的方式仍是平台使用者进行文字写作,在公开发表后换取经济报酬,以此进行延展的网络文学创作、网络文宣创意、工具类文字模板等等都皆为同理。说到这里,或许我们会产生费解的疑惑,为何即便采用了web3网络的去中心化技术,文字类产品的生产创作形式,却仍旧与以往毫无二致呢?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在web3网络中,所有的文字产品都具备了明确的权属性质,它们都不再属于平台的垄断独享资源,而是有了明确的独立产权凭证,归每一位平台创作者(使用者)所有,因此这是一个由所有创作者(使用者)个体重新主导分配价值的网络世界。

有了明确的所有权属性,自然也就具备了NFT的属性。在这样的文字类web3世界中,每个文字符号或词组符号都是平台的公共开源代码,创作者可以将这些公共开源代码,任意组合成各类具备首创意义的文字产品,于是便产生了价值,并具备了独立的不可替代性,也就是「Non-Fungible」的属性。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延展发生产品交易行为,文字产品便成为了文字商品,实现了商品流通性质,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通证,也就具备了「Token」的属性。

文字产品延展为文字商品属性的过程中,随之也会产生多样化的商品交易行为。最简单普及的,或许还是我们熟悉的创作者独立发表并接受打赏的形式,这应该属于最基础的扁平化个体自由创作经济类型,相信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会一直持续。web3世界或许可以诞生某些DAO形式的文字产品整合出版组织(或个体使用者),可以将特定创作者生产的若干文字产品进行有限数量的二次整合发布。这也可以理解为将若干碎片化的创作型初代文字类NFT,重新以某种形式进行整合,在解决创作版权的前提下,再次铸造为新的合集型NFT。例如特定创作者的文字作品集、特定类型的文字作品集等等,都是资源集中后再扩散的经济类型体现。在web3世界中,具有激进市场构想模型的开放流通型拍卖经济或许亦可实现,例如可能会出现某些以NFT资产运作管理的DAO(或个体使用者),可以为文字类NFT资产持有者提供加密经济的融资服务,同时也能为文字类NFT商品的潜在需求者提供选择的可能,不但可与DeFi经济实现连接,也使文字类NFT可以在资产属性与商品属性间互相切换。此外,以资源有效性最大化为目标的书友会共享经济、以服务需求体验端为对象的客制化文字创作经济等等,或许都会成为web3网络世界中虚拟经济模式的可能。

在文字类NFT之外,目前我们最常见到的身份象征类NFT亦可出现在文字类创作者经济的体系中。对于任何一个web3网络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存在若干独立个体的去中心化元宇宙时空。无论此元宇宙时空是以何种形式呈现(当下最为流行的呈现形式,即以VR手段实现与现实连接的3D空间),每一位创作者(使用者)个体都会拥有一个虚拟的个体形象。这个个体形象是创作者(使用者)个体在元宇宙时空内的虚拟替身,从情感投入而言,这个虚拟替身将成为每一位创作者(使用者)存在感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一种身份识别或身份炫耀的方式。这个虚拟替身可以是一个头像,可以是一个3D人物形象,可以是一件虚拟服装,也可以是一段音乐旋律,还可以是一个虚拟场景,甚至可以是一段特别的文字描述等等。诸如此类的每种虚拟形塑手法,都可成为创作者(使用者)个体的一项形象要素,并最终构成创作者(使用者)的「个体完整形象」。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个体完整形象」是一种广义的形象定义概念,可以以视觉进行理解,也可以以听觉进行理解,甚至可以用特定的艺术、文字形式进行理解,但无论如何,每一个「个体完整形象」在元宇宙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在这个意义之下,文字类NFT可能也只是文字类创作者(使用者)用于定义「个体完整形象」的一类元素,而文字类创作者经济也只是宏大元宇宙时空概念下的一个分支经济板块而已。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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