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3day5: 垃圾桶中的愛及其他
[day5: 記一個在親密關係中感受到「被看見」的時刻」
那天貓狗暴雨夾著大雷掃下來的時候,我正奔跑在雨神鍾愛的台北市大同區某巷裡,尋找傳說中的台北當代藝術館。我從沒去過,帶著恨意在雨中與Google Map溝通不良----長安西、南京西、民生西,我到底在哪裡?Bansky「垃圾桶中的愛」在藝術館等我啊。
我不想遲到。這場展前預覽,是憑交情才有的the chosen ones式的榮寵;我是被夾帶的那個。但豪雨阻斷了我去路--其實,我不知路在哪兒。在新光三越南西店前後門,聽著google map指示,不明所以地穿進穿出。鞋都泡水了,心一橫,索性就在百貨買雨鞋吧。找路我不行,但血拼,尤其是衝動購買,有什麼難?某種時尚白色膠鞋,兩千多元新台幣,繼續載我衝進雨路,內心充滿報復(誰呢?天氣嗎?)的快感。
捲了褲管、套上新買的膠鞋、超大雨傘,都不管用,我是溼人。打溼的上衣,露出內裡的小花,誰還管得著啊?
路痴遇到雨包,要命的組合,著急心想著:還是可以趕得上的吧?跑過剛已經過多次的巷裡建築工地,我向因雨停工的滑手機小哥問路,他害羞得還未回答,他的兄弟們突然在我背後大吼一聲,像幼童的嚇人遊戲,伸出腦袋到我臉前看我表情:「啊!!!!!好大的雷啊,還不快跑?」接著爆笑。
更。我著實嚇著了。怒氣上騰。
「我被cat calling了嗎?」氣氣氣。他們是怎樣看我的呢?是另一性別,可以任意欺凌?或是茫然無措的弱者,嚇唬便能提供午後大雨停工時的小娛樂?
這是怎樣的惡意!我再度衝入雨中。
終於找到Bansky我的愛時,我不只是溼人,還有滿腔憤怒。不好意思地狂吃手指點心(記得是很有氣質的迷你櫻桃鴨、炸蝦球);有觀者穿了小禮服,男性穿上黑色針織衫,都是文化人呢。我是誰呢?旁人又如何看我?我擰了襯衫的水。
後來,我就在黑暗中對擠在作品前和碎紙機合照許久、不停變換姿勢比耶的人爆氣了。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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