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理由
It is for the sake of the BEAUTIFUL that the courageous man stays at his post in battle, and does the things that are in accordance with courage. / Aristotle
要向他人解释我们的行为,从而让它们变得 intelligible,我们常常诉诸两类解释。一类是道德理由。比如,问及为什么给众筹软件捐了50元,我们可能说,“因为这是道德的”,或者更具体些,“因为有人罹患癌症,需要帮助”。另一类是明智理由。比如,问及为什么从一线城市回到老家工作,我们可能说,“因为这是明智的”或“因为这符合我的个人利益”,或者更具体些,“因为离家人和朋友更近,我就不会感到孤独”。
无论是道德理由还是明智理由,只要我们在需要解释或者捍卫我们的行为的时候把它们搬出来,对方多半会表示理解,乃至于接受。因此,它们是人们理解彼此的“媒介”和“流通货币”。
设想一个人的回答说,“我刚才之所以表现得很英勇,是因为那样很美”,我们会如何回应?首先可以明确,“美”既不属于道德理由(比如为了保护他人免受伤害),也不是明智理由(将自己陷于危险的境地于“我”的个人利益有碍)。因循守旧的人因此会质疑“美”作为“正当的理由”的合法性。“美”真的能解释我们的行为吗?
毋庸置疑,美本身是一种值得追求的价值,众多诗人和艺术家都把它作为指导自己的创作的重要目标。这一点很好理解。但是(1)诗歌的用词和结构,以及艺术品的形式和内容毕竟和(2)英勇的行为不是一回事,我们可以用“为了美”来解释(1),并不代表我们能够用它来解释(2)。说白了,在艺术创作之外,“美”在解释我们的行为时显得捉襟见肘。
真实情况确实如此吗?设想你邀请朋友来家里聚餐,入座的时候,你下意识地把来宾安排在长桌的两侧相对而座,对此你解释到“为了平衡”。再设想你参加奥斯汀读书会,本来像指出作者对于个人自由的认知局限,但由于其他所有人都在表达对奥斯汀的喜爱和叹服,轮到你说话的时候,你还是把自己想挑刺的冲动压了下去。事后组织者问你为什么不像往常一样严厉,你回答道,“那样就太不和谐了”。最后设想你某一天突然辞职,终于踏上了了筹划多年的西藏朝圣之旅。路途异常艰辛,但是你甘之如饴。朋友问你这么折腾图个什么,你说,“图个人生圆满”。
这些例子虽然各有其特殊性,但是都能引起我们的共鸣,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因为它们都反映了“the common human way of going on”,即共同的人类境遇。它们捕捉到的共同人类经验就是,有时候我们的行为确确实实受到“美”的鼓舞,感召和驱动。只不过在不同的情境里,“美”有不同的面貌,时而是“平衡”,时而是“和谐”,时而又是“圆满”。人们听到这些和美有关的理由,并不会感到困惑,虽然它们和道德或明智都没有干系;人们会满足于此,不再追问下去,甚至会深深触动,因为“为了美”本质上就是“为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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