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我所知道的愛情
父權社會的「浪漫愛」陷阱
本編覺得這篇文章的作者是用比較「現實」的角度在看待男女關係。本編透過臉書學習了不少關於男女關係的知識,發現其中不乏有定義與觀點問題。
從「現實」層面來說,男女關係確實就是一場「鬥智」的關係。其實反推社會生存,人與人的交流不就是鬥智嗎?加上如今社會,過分強調物質與金錢,較忽略精神方面的修養,所以一般人總想「透過與人比較」來獲取自我優越感。更不用說,男女間的親密關係了,如果雙方都沒有在精神方面修行,更容易演變成男女間的鬥智,這麼說很有道理吧?
那究竟甚麼是精神層面的修行呢?這個並不是說就一定要當和尚與尼姑,赴深山遠林去過脫離俗世的生活。這裡精神層面的修行比較像是,中國人常常說的「反求諸己」這樣的觀念。那什麼是「反求諸己」?現在請各位仔細想想,當你覺得與一個人的氣場不合的時候,是否代表著其實自己身上也有著他的特質,而這個特質使得自己沒辦法接納自己呢?本質上就是,無法接納這樣的自己,所以產生抗拒、排斥對方的心理。這就是「反求諸己」其中之一的例子。
從「浪漫」層面來說男女關係,其實不過就是「互相保護、互相扶持、互相幫助、互相照顧」。不可否認,兩個成長環境不同的人,當然在行為及處事上有所不同。這也就是普遍愛情存在 「磨合期」的來由。兩個真心相愛的人,若想執手一生,一定要在價值觀、行為處事、習慣上有所磨合。
以「中庸」的角度詮釋男女關係,其實就是一場學習「愛」與「被愛」的課題。在付出愛與接收愛之間,如何取捨平衡的關係。無法辯駁,家庭是每個孩子來到這世界第一個接觸到的世界,家庭關係與家庭成員相處狀況會直接決定一個孩子之後的愛情觀。若想要孩子學會如何付出愛,那父母就不能慣著孩子;想要孩子學習完全接受愛,父母只能寵著孩子。但是在愛裡長大的孩子,出社會後很可能會有過度信任人的問題,卻不容易在感情裡留下傷痛,因為擁有較高的自我價值感;反之,缺愛的孩子,出社會後面對陌生人不會過度信任,就不會有被人傷害的問題,卻容易在感情裡受很嚴重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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