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 民主何以優於獨裁
我們應該談論政治
從二零一四年佔中運動以來,香港社會經常出現「去政治化」、「不要將政治帶入校園」的聲音,反對將生活和政治牽上關係,有官員甚至批評立法會傾向政治化。然而,我們的生活真的可能完全迴避政治嗎?生活無一寸不是政治,從食肆堂食安排、限聚令人數、綜援金額,到醫療資源分配、文憑試試題,生活大小事都無可避免地牽扯政治。
政客口中「去政治化」所指的並非摒除生活中涉及政治的元素,而是去除反對的聲音,要求市民不對政府決策進行討論。「去政治化」實則上是將我們從政治領域放逐出去,成為政治的異鄉人,在生活中受到有形無形的權力擺弄,卻又無從干涉。我們在這個世界吃喝玩樂、生老病死,但無法參與影響世界,實現人的自主性,整個生命遂喪失作為公民的面向,完整的人生亦無從談起。
政府體制作為對「自我」的了解
民主、精英主義、資本主義、共產主義⋯⋯體制反映我們對「自我」的理解,並同時確立了自己和他者、人民和社會的關係。譬如精英主義推崇聖賢治國,認為國家只有交由具有能力、遠見、德行的精英管治,才能實現政治社群的最高利益。精英論將大眾理解為短視、無知、易受操縱、自私自利的市井之徒,他們只著眼個人利益,經常因為自身利害而犧牲社群的共同利益。
另一方面,民主體制則要求政權給予每個公民平等的尊重,尊重每個成員為獨立自主的個體且各自對美好的人生有著不同的詮釋。換句話說,「平等的自由人」是民主制度的核心內容。
自由人
何謂自由人呢?第一,一個自由的人不受他人任意支配。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別人的財產或工具。自由人擁有獨立的人格,有自己對生命的感受和追求,在身體、思想、言論和行動上免於其他人的操縱。第二,一個自由的人具有自由意志。他能夠運用理性能力作出明智的判斷,選擇自己的宗教信仰、政治理念、事業愛情、興趣愛好、生活方式,並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從自由人的角度去理解人,任何政治權威的正當性皆非自有永有,人生而不受政權支配,領導者若要要求人民服從,就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同時,社會的制度需要保障個體的自主、獨立,讓每位成員都可以免於限制去追逐自己想過的人生。
當然,「免於限制」並非指去除一切限制,不是所有的自由都同樣值得追求。隨地吐啖的自由和吸毒的自由,都是自由,但我們不會認為政府有責任保障這些層面的自由。故此,一個理想的自由社會,絕非指人民可以免除所有束縛、為所欲為,而是指公民的基本自由可以得到保障。基本權利的自由涵蓋人身自由、思想言論和新聞自由、良心和信仰自由、集會結社和參與政治的自由,以及遷移、就業和擁有私人財產的自由。
人人生而平等
除了尊重每個個體的自主性外,政府必須給予所有公民平等的尊重。我們常說「人人生而平等」,但在現實中,我們卻是人人生而不平等,每個人天生的性格、能力、外貌不一,而不同的背景出身亦促成我們成長的差異,影響我們前途發展。一位在職場叱咤風雲的商界翹楚,和一個街頭行乞的無家者,平等又從何談起呢?
周保松教授認為縱使各人的外在價值有高低之分,但他們皆擁有相等的生命價值。無論首富抑或乞丐,他們都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擁有自己的生命,在乎自己活得好不好,盼望努力活出屬於他們自己的完整的人生。
他們的生命對於他們自己,一如我的生命於我,同樣無比重要。
當我們放下用外在標準去量化個體對於他者和社會的價值,我們將領悟到每個生命都有其自身的內在價值,而每個個體都是「生而平等」。
民主優於獨裁
從「平等的自由人」的角度理解個體,立憲民主制是最為合適的政治體制,憲法保障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同時公民可以透過民主選舉參與政治,影響法律制定和資源分配。但是,有人或許會質疑民主制度倡導一人一票,但若然大眾普遍愚昧短視,則制度最後未必能作出理性的選擇,反而將國家交由高瞻遠矚的精英管治,會對社會發展更為有利。
對此批評,支持民主制度的自由主義者可作以下回應:首先、我們如何知道當權者是真正的精英,而社會沒有更加優秀的人才適合治理國家呢?第二、權力往往使人腐化,精英掌權以後亦可能暴虐無道,只顧私利而不理社會整體利益。第三、每個人都有自己對美好生活的想像,不同個體不同族群不同階層對於甚麼是社會的共同利益必然有不同的看法,當權者從自身單一角度所作出的個人判斷,難以較一人一票的集體選擇更準確判別甚麼才真正符合社會的共同利益。
精英論的最大盲點,是它忽略了政治參與本身對個體生命的重要性。選舉制度彰顯了我們是獨立自主的自由主體,容許我們作為自己生命的主人,對自己的生活作出選擇,並為選擇負上責任。我們必須問:為甚麼獨裁者單憑政治能力卓越,就可以強加其意志於我之上,代替我為自己的事情作選擇,並要求我無條件服從呢?
說到底,精英論缺乏了對個體的基本尊重,只將公民視作需要管治的奴隸,而非其生命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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