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非必然
今天跟朋友聚會,其中一位朋友談到親戚家裡的狀況:有位男士在結婚生子後,不顧離鄉別井來港的妻子和身體有病、需要長期就醫的年幼子女,獨自在國內工作兼另結新歡,然後把照顧妻兒的責任推在年邁父母身上。
在港的妻子與丈夫家人相見好同住難,丈夫既不在身邊,自己又要照看子女,情緒難免不佳,跟丈夫家人的䦳係亦每況愈下,娘家家人願意接回孫兒照顧,但又礙於在港醫療和教育可能比較適合孩子的情況,又輪到夫家這邊有意見⋯⋯清官難審家庭事,如何處理才是對每個人最好,我等旁人難以說三道四,只可憐了孩子要在這種情況下成長。
這令我想起了近日兩宗新聞。一宗是日前的秀茂坪大火,一家六口中,母親、兩個女兒和2歲外孫女,都在火警中身亡;父親命危;長女的丈夫因不在家中而逃過一劫,但卻要面對妻女慘死的悲劇。事故中,長女被指在大火中仍奮力護著女兒,令人聞者心酸。
另一宗新聞也是人間慘劇。一對分別為5歲及8歲的小兄妹,被親父與繼母(還有繼母的母親)虐待,妹妹最後死亡。本月初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案情披露後全城憤怒又心疼,因為兩個小孩平日都在吃剩飯,甚至幾天未獲食物,嚴寒天氣下只能睡地板,經常遭虐打,包括整晚被綁、罰企或罰跪,被多番用藤條虐打幾十下,甚至被剪刀刺傷。
妹妹死前在家昏迷,醫生報告指她的肺、腹、腦等有多處細菌感染,肩及腳等傷口有潰爛情況,結果敗血病死,她與兄長身上各有逾130處傷勢,體重亦比同齡小孩輕⋯⋯究竟要怎樣變態和狠心的人,才能做出如此劣行?
案件中親父和繼母謀殺罪成,繼外婆則其中兩項虐兒罪成。在案中曾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的何栢良醫生,在案件裁決後在Facebook貼文,引用《聖經》指「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 因為,惡人終不得善報;惡人的燈也必熄滅。」他最悲傷的是,兩兄妹在受虐期間沒有人施以援手,他期望事件可以喚醒社會,尤其是老師、鄰舍及醫護人員,多加留意虐兒事件,勿再各家自掃門前雪。
我身邊有朋友很愛錫子女,網上也見許多文友提到如何為子女盡心盡力,可惜這些都不是必然,能夠在有愛的環境下健康成長,已是一種福氣。
P.S. 順便提醒大家,初步調查指,那宗大火事故可能是因為一張電動按摩椅的鋰電充電池發熱,短路後因而起火。有專家建議,按摩椅(和其他使用鋰電的用品)充滿電後應立即停止充電,不應放在太潮濕的位置,日常要留意充電位置附近有否過熱,充電時也不要時快時慢(例如今次充很快,下次充很久)。此外鋰電池質素參差,部分貴價電池會有保護裝置,過熱或電流太高時會啟動,因此平價電器可能面對較大風險,使用時要加倍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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