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讀不食子|兩樁弒母小案:Gina Grant&吳謝宇
又到了小案系列時間,可是,弒母不是大案嗎?至少,古今中外,弒母、弒父都是震驚社會的大案,相反,殺嬰所面臨的懲罰似乎總要小很多。所以,究竟是以什麼來判斷大案還是小案呢?對受害人的社會地位、階層、話語權的衡量?這樣的話,殺嬰的確算不上什麼了。不過,在我這裡,弒母依舊屬於小案系列。
No one leaves home unless home is the mouth of a shark.
——Shire, Warsan. Teaching My Mother How to Give Birth
如果家是溫暖的,誰會離開家呢?誰會離開家再也不會來了呢?如果母親能讓孩子感受到愛,誰會動手殺人呢?
Gina Grant弒母案
在1990年9月13日,Gina Grant改寫了自己的人生。本來,她作為一名榮譽學生,是校學生會第一位女性會長,又經常在自己的課餘時間幫助需要幫助的學生,可是,她為什麼會坐在偵查兇殺案的警車後座呢?因為,Gina Grant是這個案子的主要嫌疑人,而死者正是她的母親,人稱Dot(點姊)。
Gina Grant的姊姊,時年23歲的Dana Grant回家後發現開不了門等異樣情況,直到發現處於歇斯底里狀態的妹妹。妹妹Gina案發當時14歲,死者是Dana和Gina的親生母親,43歲的銀行工作人員Dot。一個警探說兇案現場是幾十年所見案件中最殘忍的一個。Dot的喉嚨裡插著廚房用的尖刀,力度之大,刀尖插入Dot的脊柱骨頭裡,血濺四壁。
Gina的證詞對不上
Gina作為當時唯一在場的最大嫌疑人在警局說,母親跟她發生了非常激烈的爭執。爭執原因是,Gina當時的男朋友有犯罪前科,母親禁止兩人交往,在發現Gina還在繼續跟男友交往時,母親脫下外衣,說要跟Gina對打,不想弄糟工作正裝。之後,Gina表示母女二人扭打過程中母親自己去廚房拿了刀,在Gina面前把廚房用刀插進自己的喉嚨自殺而死。然而,這一證詞非常不合常理——沒有人能夠用刀自己刺脖子自殺且力道大到一刀入骨;更何況,法醫的檢測結果是母親Dot是被鈍器擊傷致死,腦袋被鈍器幾乎打扁,而該鈍器就是Gina曾經送給母親的一個水晶燭台禮物。另外,Dot死時右手「拿」刀,Gina口口聲聲說的母親在自己眼前自殺卻不想刀把上找到了自己男友的一枚指紋。
於是,Gina改口了。說打鬥中自己確實用了水晶燭台,但並沒有想要殺死母親,而是發現母親已死亡後情急之下叫來了男友,男友想的餿主意,把刀刺進喉嚨然後讓死者右手「拿刀」,做成自殺狀。寫到這裡不得不感慨這個餿主意智商之低,令人瞠目。但多數Teenager犯罪總是有這樣的橋段,更何況有前科的小男友估計也出不了什麼好主意,只是Gina畢竟是能夠被哈佛錄取的高智商少年,或許真的是情急之下已然無法用常理思考了。
Gina比較傾向於堅稱自己的母親是自殺,在證詞對不上以後即便改口也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想要殺死母親,只是防衛。
社會反響:鄰里親朋的支持與諒解
Gina弒母案引發極大的社會震撼。她家鄉所在的州本來是非常保守的紅州,傳統家庭觀念普信度非常高,而尊重父母更是重中之重。本來媒體以為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Gina Grant弒母案一定會在社會的呼籲下從重判,沒想到,大部分鄰里、社區都站在了Gina一邊,甚至Gina的親戚們。
首先,Gina閨蜜的母親一直讓Gina有事沒事就跟自己女兒住在自己家裡(在Gina母親Dot允許的範圍內),且提到有幾次看到Gina身上有瘀青,訊問後也得到可疑的答案。閨蜜母親後悔沒有跟進。在案發十來天以前,Gina跟閨蜜坦然自己害怕母親會殺死自己,並在閨蜜的勸說下告訴閨蜜母親,閨蜜母親立即報警,不想,接警的女警因為事情不嚴重,連筆記都沒做,不了了之。十天後,Gina殺死母親。
其次,Gina自己的舅舅談到和死者Dot的原生家庭。Gina的外祖父非常暴戾,而Gina的母親Dot則毫無疑問地「繼承」了代際創傷,在對待兩個女兒時完全可以如魔鬼一般暴戾,舅舅甚至說出「換位思考,我可以理解Gina這樣做的原因」這種話語。
再次,就連Dot工作的銀行也並不特別支持死去的這位員工。很明顯,這位員工長期酗酒已經不是秘密,雖然沒有較大的工作失誤或者影響工作,但是Dot幾乎每晚都喝斷片。
最後,並不是所有人都站在Gina一邊,也有警察認為很多teenager惡性案件中兇嫌表現出來的一面並不包含悔過、愧疚等,也因此,該警員違背未成年人犯案不得將真名向媒體公布的原則公開了Gina的真名。很難說,這一舉動是不是直接影響到後來Gina Grant的哈佛之路。
Gina的父母
Gina的父親因癌症在她11歲時早逝,很遺憾,Gina跟父親的關係很融洽,而父親的遺願之一就是Gina能夠去哈佛這樣的名校深造。Gina父親去世後,母親Dot更是變本加厲,尤其會帶不同的男友回家,更恐怖的是,母親有次帶男人回家,次日,Gina醒來,發現該男人死在家裡了,母親卻不見蹤影。當然,母親是出門去想辦法處理屍體了,不過她回來以後照樣將這個莫名其妙的男人的死亡責怪到了Gina頭上。加之Gina閨蜜和她母親提到的Gina身上斷斷續續的傷,無不證明Dot有對女兒家暴傾向。
服刑之後
對於Gina的判決其實很輕很輕,加上拘留期間的日子,她很快就出來了。期間,甚至有法律工作者願意收養身為孤兒的Gina。不過,因為Gina的叔叔嬸嬸Bennet一家願意以親戚身分收養,Gina就到他們家住並上中學去了。誰知,Gina最後還是跟叔叔一家因為不向外界透露的原因鬧掰了,叔叔將Gina趕出家門,Gina再也沒有回去了。
吳謝宇弒母案
吳謝宇弒母案在中文網絡上引發的討論不少,在很多點上跟Gina Grant弒母案有些相似。當然,因為中國沒有廢除死刑,所以今年5月30日依舊維持了對於吳謝宇的死刑判決。
同為名校生
吳謝宇是高材生,也是北大在校生,維基百科甚至列出吳謝宇的GRE分科成績,考過很多次GRE的我只能說吳謝宇考試能力真不錯👍Gina也是高材生,服刑之後的高中生活裡,Gina也跟吳謝宇一樣很注重幫助學習上有需要的學生,做了很多幫助社區的事情,在申請大學時被哈佛、布朗等大學錄取。希望Gina上哈佛是Gina父親的遺願,所以變得格外重要。然而,哈佛收到信件「據報」說到Gina的過往。這些本來都是因為未成年犯案成為了封存的「歷史」被哈佛錄取委員會揭開,最終決定一封拒信發給Gina Grant,理由是她在哈佛的大學申請中沒有「tell the whole truth about herself」。Gina自己還是想爭取這個機會,就詢問哈佛大學,能不能給她一個跟錄取委員會面談的機會。這裡,值得關注的是,很多在畸形、有毒原生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是很難在弒母或者弒父之後表現出「應有的情緒」的,一則,因為在這樣的原生家庭中成長,未成年人正常的情緒流露是不被允許的,孩子要向存活就必須麻木自己,另一則,這些原生家庭的父母通常是會虐待兒童的、問題很大的父母,孩子不得已作出的選擇往往是一種解脫,他們或許處於自由解脫和負罪感之間,並不是一般失去親人的傷心。當這種「收斂」「麻木」的情緒在弒父、弒母後展示在大眾面前,輿論多很難接受,因為會覺得該未成年人是psychopath,對社會危險的人,難以想像這個未成年人在性格塑成的階段經歷了怎樣的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可能也是上述原因,哈佛錄取委員會拒絕了面談的機會。其實Gina是想面對面向哈佛錄取委員會展示改過自新後的自己,可惜,她並沒有得到這個機會。
兩個案子的對比中,對於Gina成長過程中所受的身體和精神上的虐待在《紐約客》的文章中是有交代的,然而,吳謝宇的案件中除了些許來自吳謝宇的評價,其他並不是很多。當然,兩個小案還是不一樣,因為畢竟吳謝宇是預謀犯案,而且潛逃了很長時間,通過反偵察躲避罪責,這個跟Gina的犯案完全不同。
在《底線》第16集裡,吳謝宇的案子被再現。(影片11分鐘開始,一小段)
弒母的不同後果
因為中國是未有廢除死刑的國家,所以,吳謝宇的案子二審依舊是死刑,至於死刑有沒有執行,我不太清楚,似乎說已經在今年春天執行了,但是維基沒有給出執行的時間。
在Gina的案子裡,她的刑期非常短,雖然被哈佛拒絕,之後還是被Tuft大學經過慎重考慮後予以錄取,至於Gina之後的人生,我們不得而知。或許是改名換姓,但難以抹去的卻是她年少時期的經歷吧。
弒母在幾乎所有的社會中都是諱莫如深的,這類案子給人心靈的震撼是非常大的,而此類「罪犯」,成年也好、未成年也罷,都是家庭教育、原生家庭創傷心理研究的重要案例,以死刑判之,其實並不能真正杜絕之後的弒母犯罪,而缺失了一次通過吳謝宇來研究家庭教育、原生家庭創傷、家庭表象與內裡的天壤之別的機會,實為可惜。
常常想,為人父母是不是對於一部分人而言就是做上帝一般的感覺呢?說一不二;決定他人的命運;有一個生命完全依賴於你,匍匐在你教邊⋯⋯那麼,殺父弒母呢?怎樣理解一個人選擇親手結束給予自己生命的那個人的生命呢?究竟這個世界上,誰才有權利結束一個人的生命呢?是上帝嗎?人還是國家?這是廢除死刑的基本討論,也是殺父弒母中的道德討論。殺父弒母的那一刻,從前完全依賴的孩子成為上帝了嗎?取代了曾經父母的位置了麼?還是說,孩子的選擇僅僅是為了讓一切停止。孩子以前一定也不只一次地表達過自己想要停止的願望,只是父母從未聽過罷了,他們不知道等來的會是最後的那一刻。
因為寫了一陣「小案」,古今中外都有,且並不是所有小案都有一本書,能成為書評,因此開一個「小案」選集,就叫「聽Mary講小案」,歡迎專門來聽😊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讀者送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