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後,當我和壹位支持香港的友人提起當年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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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在最近幾年,發生了壹件事,壹群追求民主自由的鬥士,沖擊立法機構大廈,聽說過這事嗎?
友:聽說過,這是民主自由精神的體現,這是無謂強權,為了法律的尊嚴不惜以身犯法,我們都支持他們爭取民主自由的權利!
我:可是,有人闖入立法機構之後,被槍擊身亡了,妳覺得值得嗎?
友:這事為了民主自由勇於獻身......慢著,被槍擊身亡了?我記得,當時警察們撤出立法會大廈了呀,根本沒有人中槍,難道當時實際上警察開槍了?哈,我就知道,真相壹定會水落石出,當年黑警犯的罪行壹定會大白天下!
我:總之,妳是支持這些沖擊立法機構大廈的人了?
友:當然!如果立法機構聽從人民的聲音,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妳看美利堅合眾國,就......這是啥?
我:我剛才說的事情啊,就在最近幾年,今年也是近幾年,發生了壹件事,壹群追求民主自由的鬥士,沖擊立法機構大廈,有闖入者被槍擊身亡。
友:.......
我:妳看,自由的人民包圍並攻克了立法機構
友:.......
我:妳看,人民的力量不可阻擋。
友:......
我:妳咋啦,說幾句話噻~
某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