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筆記】《成功的反思》#2 人是如何獲得救贖的?
回顧:才德至上論的核心精神是人不應該基於自身以外的因素而得到獎賞或阻礙,凡事視乎個人的能力(才能)和努力(德性)。
下文將整理第二章〈「良善故偉大」:才德思想簡史〉的內容。
一、才德至上制度的好處
1.公平 2.和不論貢獻大小報價都一樣的制度相比,生產力更高 3.和靠關係分配社會位置的制度相比,更有效能 4.彰顯了「人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上」的自由觀à極度重視個人責任
作者的觀點:人為自身行為負責是好事,但認定人應該為自己的命運負責則不然,因為命運由宿命、機遇和天意決定組成,並非單靠個人的才能和抉擇。
二、才德至上觀與《聖經》的關係
作者指出,才德至上觀早已因為宗教而植根於西方文化:「宇宙是講道德的,才德會帶來興旺,犯錯將招致苦難。這其實跟現代人認為財富反映才能與努力,貧窮代表懶惰的想法相去不遠。」
其中《聖經》有兩個特點與現代的才德至上觀相似:
1.強調人的能動性 2.嚴苛看待命運不幸者
不過《聖經》中約伯的故事很特別:
約伯是個義人,卻遭受很多苦難。朋友認為均認為約伯苦難代表犯了罪,因而指責約伯。其實,這些苦難是神為了向撒旦證明,約伯無論如何都不知動搖信仰而佈置的。最後,神與約伯說話,否定了應報說。
作者說,這個故事偏離了《創世記》和《出埃及記》那種應報神學觀:人應該謙卑,接受神創造萬事萬物的偉大與神秘,而非期待神依據人的才能與功德給予賞罰。由此,作者展開了有趣的討論,也正是我一直以來的疑問:
(基督教)信徒能靠謹守教義規範和行善獲得救贖,還是完全取決於神,和人如何行事無關?前者感覺更為公正,因為賞善罰惡,但在神學上卻造成問題,因為它挑戰了神的全能。若人可以靠自己掙取救贖,只要做得對就理當得到,那神就不得不以我們的才德為依歸。[......] 第二種選項視救贖為神恩,人無法自己掙得。這個選項肯定神的全能,卻衍生另一個問題:假若萬事萬物皆為神所造,那罪惡的存在也是祂造成的。但神既是公正的,又有能力遏阻苦難與罪惡,為何仍讓苦難與罪惡發生?神若是全能的,那罪惡的存在似乎蘊含祂並不公正。在神學上,神是公正的、神是全能的和罪惡存在這三件事似乎無法同時存在。其中一個解決之道是賦予人自由意志。
三、教會如何看待救贖
上述的分歧影響着教會的發展,作者根據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思‧韋伯的著作簡單疏理了這段歷史:
人物一:伯拉糾 支持人有自由意志的主張,即是神定下律法,人有自由選擇是否遵守,選擇為善為惡屬於人的責任->飽受批評,被指否定神的全能 人物二: 奧古斯丁 反對伯拉糾,認為救贖只能來自神->然而其主張會影響教會的運作:人們覺得參與宗教活動是白費氣力。所以教會開了「後門」,例如富人購買贖罪券,導致腐敗。 人物三:路德 批評教會腐敗,非常強調救贖只能來自神,而非人的善行->促使新教革命,然而人們仍會因為不知道自己有否被神揀選而憂慮->極端才德取向的工作倫理觀出現:人活在世上,會被神召喚從事某個行業,所以埋首天職是救贖的徵兆 結果:工作等於榮耀神,人卻因而容易傲慢,認為工作是得到救贖的渠道,工作成就變成能否得到救贖的指標。
思考:
我沒有宗教信仰,不過也不算是無神論者。我覺得「救贖可以靠人爭取,還是只能靠神」這個討論十分有趣,有點好奇信徒是怎樣想的。其實普通人有時也會想:真的「天有眼」嗎?背後的疑問是相似的:上天會否根據人的善惡,決定各人的遭遇?如果不會的話,豈不是「殺人放火金腰帶」,無天理?無信仰者這樣想的時候,心理包袱會小一點,就像我自己會覺得,上天可能就是這樣,沒有人說上天一定是好的。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對不幸者來說是很好的精神寄託。一旦這種寄託也幻滅,則陷入更深的絕望。不過我想起另一個觀念:輪迴。不幸者可以將希望寄託於來世──誰也不能肯定會否實現。不過也造成問題,和《成功的反思》裏面提及的情況一樣:一旦人可以認為可以靠努力得到救贖,不幸者便會被幸運者歧視,認為一切是咎由自取。(在相信輪迴的社會,人們會說不幸者前世做錯了事,今生有報應。)所以「救贖可以靠人爭取,還是只能靠神」,不從神學角度思考,單從人性角度去思考哪種想法對社會較好,也覺得很矛盾。
四、「命運掌握在我手」的例子
人們趨向相信「命運掌握在我手」,作者舉出幾個例子,包括健康。有的政客認為,醫療需要較高的人士購買醫療保險時應付較高的保費,這樣既符合成本效益,又符合道德:獎勵生活習慣良好的人。又有些社會人士指出,許多健康問題是人咎由自取的,可以透過改變生活習慣而得到改善。作者寫下這樣的結語:
在麥基和成功布道家眼中,不論在超級大型教會的長椅上追求也好,在全食超市的貨架上尋求也罷,健康都是才德的象徵。
思考:
作者沒有明確地反對「健康掌握在我手」的看法,可是根據前文,作者的論述基本上就是說,當人們過分高舉才德(能力和努力),便會忽略影響成敗的其他因素,導致幸運者的傲慢。那麼放在健康問題上,就相當於說部分人以為健康取決於人的才德,忽略一些不可控的因素。
確實是的,有些人保持着健康的生活習慣,可是疫病說來就來,有時跟基因有關,有時無法得知原因。如果我們抱着「所有疫病都是咎由自取」如此極端的想法,當然說不通。可是如果說,一部分健康問題是咎由自取,很明顯與生活習慣有關,難道也不可以指出來嗎?又或者說,有人靠着自身努力(也就是才德),明顯改善了自己的健康狀況,難道也不可以稱讚對方的努力嗎?
我覺得問題核心應該是,我們很多時候沒法很清晰地判斷疫病是由什麼引致,所以不應罔下判斷指責對方。而放在醫保問題上,醫療需要較高的人士需付較高的保費,會懲罰一些生活習慣不良好的人。這樣是否合理,可以商議。可是天生不幸、有較多健康問題的人也會無辜受影響,這樣就確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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