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刺青

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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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under my skin

最近的願望是在左手臂上刺一片植物與心儀的圖騰。

為了這個夢想,我已經無數次在腦子裡構思一番理由:這是自我認同的一部份,蒐集刺青就跟行李箱的貼紙一樣,不過是蒐集癖的展現罷了。這是藝術的一種,我希望把身體作為畫布。刺青代表叛逆,我愛叛逆。再說,刺青本身就很帥氣,誰抗拒的了?

刺青是重大的決定(至少在我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是如此)。我必須或坐或躺,縮成一個方塊或平面,把自己交付給某個藝術家(極其可能同時是個嬉皮),允許一次性針頭(必須是一次性)沾上墨水後反覆穿刺表皮層,在真皮層上留下幾乎一輩子都不會代謝掉的顏料痕跡,還得定期回去補色補線。

先別提整個過程所需要的時間、金錢與冒著過敏反應的風險,光是刺青會在身體上永遠留下的這個念頭,就足夠讓我猶豫到瀝青滴漏實驗又添上一則新紀錄。我必須選擇一個圖案、一個位置,讓我在刺完不再興奮的隔天看到這個刺青能不痛恨它且不會想立馬消失在世界上,或更糟:這個惋惜成為心中的小結痂,不斷誘使我去逗弄它而創造出新傷口。

我絞盡腦汁出一連串藉口,試圖說服自己刺青沒有那麼可怕。


先岔個題,來聊聊其他的事吧。


最近常想起幾年前很重要的人。你可以說他是伴侶、是朋友(更親密的話,知己)、是敵人。分開後我們不再聯絡,他從我的臉書、ig、聯絡人、生活圈裡消失,兩年過去了。

但他從來沒有離開過我的世界。我會在文具店看到他鉛筆盒裡最愛的那支筆,吃便當時想起他厭惡豬肉的氣味,看到鏡子裡的自己想起別人說過我們無論氣質還是外表都多麼相似。這麼意識到我的生命早已充斥著這個人,我永遠無法擺脫,像是他活在我的皮膚底下,像是我尚未得到的刺青。

稱其為haunting更加準確,畢竟這個場合說愛實在不合時宜,現在仍聲稱自己的愛也太過沉溺幻想,露骨油膩。

曾經熟悉的人,我們以排針對著彼此在真皮層作祟,用信任的語言和行動交融而成的墨水留下一片又一片黑。等到我清醒,在鏡中撇見這些痕跡,心生困惑與厭惡。四季輪轉後它開始發癢,但我搔不到真皮層。我毫無自覺的把結痂撕下,一塊接著一塊。

我害怕無法抹除的痕跡會永久定義我。


仍在思考圖案。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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