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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费八千美元"背后的反节育派数据造假套路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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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我在推特上看到这样一则推文:

“二〇一七年体操世锦赛女子全能决赛中,一位中国面孔的十六岁小姑娘代表美国队队夺冠,就是图中戴眼镜的摩根霍尔德。她出生在中国广西梧州,刚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幸运的是二岁时她被美国人从孤儿院收养,并支付了收养费八千美元——没有了祖国,你什么都不是?”(11月中旬,这一则推文在google上还能搜到很多,Google搜索结果页面中有一页以上都是它。不过,经过我的揭露,它现在已经消失了。撒谎的骗子也知道自己这些谎言见不得阳光啊。)

在追踪那“八千美元”收养费的过程中,我找到了这样一篇新闻:《华裔体操"全能王"被指领养费用达8000美元 福利院:说法不实》。

根据那篇报道,在摩根·霍尔德(又译为“赫德”)获得冠军的新闻传出后,“有网友评论称摩根2岁时被美国养父母收养,当时这对美国夫妇还专门为此支付了8000美元的费用。不久,又有人爆料称,曾有国外夫妇为领养中国孤儿支付多达三四万美元,因此引发网友对涉外收养是否应该收费的讨论。”

记者随后采访了广西梧州社会福利院,根据院方的说法,

“经福利院被领养走的孩子,福利院仅收取几百块钱的登记费。偶尔也会有领养家庭在完成领养手续后向福利院捐款,’但都是自愿的,更没有硬性规定捐多少。‘至于网传8000美元的“服务费”,她表示:‘不清楚,可能是他们在美国请的中介公司的费用。’”

在文章的末尾,记者更提供了一个经典的收费模式:

“2014年美国亚拉巴马州收养组织生命线在给一对美国父母列出的行程费用清单中。后者在中国部分的费用为18930美元,如果算上中介费、家庭考察和护照等费用,一共需要支出21550.5美元(约合人民币13.4万元)。不过上述报道中也提到,这笔费用中还包括美国夫妇在广州七天六夜的旅行,住宿标准为星级酒店的高级套房,彼时收费大概为每晚800美元。”

可见美国收养者虽然支付了多达数万美元的费用,但那笔费用并非直接交给国内孤儿院或福利院的,而是交给了美国的中介机构。而且这笔钱不单包括交给福利院的少量费用(少的只有几百块钱人民币,多的也不过几千元),而且包括中介费、费用不菲的旅费(如高级套房的住宿费)、家庭考察以及为被收养的孩子办理护照等费用等等,这些都不是付给孤儿院的“收养费”。

然而,虽然媒体已经给出这样的报道,前述那篇推文的编写者依然把传说中的“8000美元”写成“收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我认为这并非网友一时的疏忽,而是体现了反节育派典型的数据造假套路:把收养者支付给中介的所有费用=“收养费”=支付给福利院的费用。然后就可以像“良心媒体 ”(或无良媒体 ?)网易的报道《国际领养:救世主还是绑票者?》那样,“合情合理”地往国际收养和那些美国收养者身上泼脏水了。

2018年2月下旬,这一类谣言有出现了一个升级版,我在推特上读到这样一则源自微博的推文:

推文截图

经过搜索,我发现推文中的故事和照片应该是源自《今日北京》英文版的一篇报道。其他一些媒体也报道过这个故事,如NH Woman Learns Children, Adopted at Different Times, Are Sisters,中国日报网上的Hello mom and dad, wherever you are;还有一些中文报道,如网易上的《时隔三年收养两女婴是亲姐妹》,新浪网(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usa/usnews/chinesedaily/20151204/08157062425.html)、阿波罗网(http://www.aboluowang.com/2015/1205/655866.html)等等。

但所有这些文章都没有提及“经正规手续支付数万美元” 的事。《今日北京》那篇报道中确实提到Bonnie曾到常德儿童福利院当志愿者和捐款,只是没有说明捐款数目。

所以,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经正规手续支付数万美元”的说法是升级版的反节育派谣言。

其实反节育派的这种数据造假套路在“失独家庭上千万”谎言中早已出现:在王广州那篇靠不住的论文中,兲朝的失独家庭到2050年之前达到1000万;到了易富贤那篇胡编乱造的文章里,出现上千万失独家庭的时间被提前到2035年;等这个谎言再经过杨支柱传播时,不仅失独家庭的数量陡然增加到了1500万,而且时间更是大大提前,变成“我们已有或将有1500万个左右家庭已经或将要蒙受失去独生子女的痛苦”(www.cnpop.org/column/yzz/201308/00000246.html );到了记者王羚手上(见《失独”老人养老困局》),超过1000万独生子女在25岁之前死亡的时间,更是被明确而肯定地提前到了“1975年~2010年间”。

这简直就是“口传悄悄话游戏”在传播学中的翻版,只是他们传播的并非“悄悄话”,而是公开发表的言论

但那则推文以及网易那篇污蔑报道背后的势力(也就是反节育派)并非真的在乎中国弃儿的人权和福利。他们如此不遗余力、不择手段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造假,是把这些以女孩为主的弃儿当作兲朝男性的潜在配偶资源,因此希望她们留在兲朝,缓解因男尊女卑思想根深蒂固和人口基数过大而形成的所谓的“三千万光棍”现象。

事实上,如果这些造假的反节育派真的在意和关心女性和女童的人权和福利,他们就该多多报道至今仍在福建部分地区非常猖獗的童养媳现象,如《莆田某個村竟抱養600多名「童養媳」》。

只是有一点,就连这篇文章没有点破:如果那些童养媳真的是“抱养”的,她们要弄清其生身父母的身份就不会太难,更不需要集体寻亲。

事实上,文中提到“有些長得漂亮的女嬰,竟被幾經轉手”,就说明这些女孩是被拐卖的,并不是真正的“抱养”。

2011年的一篇新闻就揭示了这后面的真相,《调查称福建莆田有数万名童养媳 多数从云贵拐卖》。根据这篇文章,人口仅300万出头的莆田,就有数万名童养媳,其中多数都是从云贵川三省被拐卖而来。

文章以一种令现代文明人瞠目结舌的方式,描写了一个买卖儿童的场景:

林秀珠被养母买下的地点是莆田跨口站,当时的莆田车站就像一个销售婴孩的农贸市场,想要抱养孩子的家庭与媒婆在这里得到各自想要的东西。有些媒婆一次不只携带一名孩子,父母们挑选孩子、同媒婆砍价,就像买菜或挑衣服。

而几个月前网上爆出的南京火车站一命女童被一个男子(实为收养家庭)当众猥亵的新闻,更是扎眼地显示了“童养媳”现象在当代的猖獗程度,以及那些被拐卖的女童的不幸遭遇。

当然,在网易和反节育派眼中,这些都不是值得关心的事情,自然入不得他们的“法眼”——因为那些成为童养媳的女孩还留在中国,她们依然是属于全国男性的潜在公共财产。

不仅如此,以“反计生教授”自诩的杨支柱,虽然曾经获得北京大学法学专业硕士学位,以维护人权的名义反对计生,却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于不顾,公然呼吁父母卖儿卖女合法化,声称“贩买不是拐买,充当二传手使买卖双方各遂其愿,其实是积德的事。当收养被计划生育消灭殆尽,儿童买卖实际上替代了收养,极大地减少了对儿童们虐待和遗弃。愿意花高价买孩子的人,显然比把孩子卖掉的人或视孩子为包袱的政府更珍惜孩子。”(http://fanwen.wenku1.com/article/33313839.html)记得杨支柱的这一论点曾有多家网媒甚至纸媒转载,大概是因为招来了大量批评,这些转载的文章大多已经删除,在撰写本文这部分段落的2018年,我只搜到这一处。

网页截图

跟杨支柱持相同看法的还有同样反计生的铅笔经济研究社,他们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铅笔经济研究社:论儿童买卖合法化》(https://commondatastorage.googleapis.com/letscorp_archive/archives/40991),“从自由主义、经济学两个角度论证,儿童买卖应合法化”。

在呼吁国内买卖儿童合法化的同时,反节育派也在不遗余力地污蔑和抹黑那些收养中国孩子尤其是女孩的外国家庭,这正是本文开头所引那篇推文以及“良心媒体”网易那篇文章出炉的背景。虽然从前文所引的例子可以看出,在现实生活中,那些被外国人收养的女孩因祸得福,能够获得收养家庭的真诚关爱,健康地长大成人,在民主自由的环境中施展自己的才华,远比国内那些往往被剥夺了受教育机会、小时候如同家务奴隶、长大变成繁殖奴隶的童养媳们幸运和幸福得多。

在反节育派看来,只要能够阻止作为兲朝男性潜在婚配资源和繁殖工具的中国女性离开这个国家,避免“资源”流失,他们就可以不择手段地撒谎和制造假新闻。至于她们在国内的人权是否能够得到保障,他们才不关心不在乎呢。毕竟,作为男性的他们,不会身受被拐卖贩卖甚至被虐待的童养媳之苦。

(本文是在本人一篇博文的基础上稍加修改和编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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