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影像時代下,失卻了的同情心
原文刊於哲學新媒體
媒體報導如戰爭災難的苦況時,作為觀者的我們大多會對受害者的遭遇表達同情,但報導結束後,我們的悲憫之情迅間會消退,彷彿無事一般、安然無恙地繼續生活。但假如眼前有人受苦,我們多少都會有上前幫助,減輕對方痛苦的衝動。為甚麼從鏡頭看世界,我們反而傾向「袖手旁觀」、對別人的遭遇無動於衷?難道我們不能旁觀他人的痛苦嗎?那麼如何觀看才算是有道德?蘇珊‧桑塔格 (Susan Sontag) 藉著《旁觀他人之痛苦》 (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 ,針對觀看別人的痛苦作出反思。
影像與現實的距離
西班牙內戰期間,一名律師去信給英國作家維珍尼吳爾芙 (Virginia Woolf) ,問:「依你之見,我們如何制止戰爭呢?」「我們」對桑塔格來說,別具意義:「在旁觀他人的痛苦時,絕不能把我們這個主體視為理所當然。」1首先,「我們」指的是作為人,在觀看相片/影像呈現他人的痛苦時,每個人的反應不一,這種差異來自於鏡頭與現實的差距。
一般我們直覺認為,相片「客觀地」呈現「現實」。若帶著「鏡頭有甚麼沒呈現」的懷疑看待眼前的照片,不難發現照片或影像牽涉許多主觀挑選。只要呈現的排序不同,照片甚至影像足以扭曲現實。鏡頭對現實的切割,導致觀者與被觀者之間,產生了空間與時間上的差距。拍攝對某空間、某時段的截取,給予了開放詮釋的可能,誠如戰火中的孩童,身首異處的影像如何被不同政治主張的人挪用,甚至重覆使用,各自進行宣解。2
現實因角度選取不同而有差異,又因身為經歷事件的當事人,或者是觀看影像的旁觀者,感受顯有差距。法國哲學家布希亞曾明言:「波斯灣戰爭並不曾發生」,意指波斯灣戰爭是一場經過媒體化的戰爭:受波斯灣戰火波及的災民,他們眼中的現實就是血肉橫飛,身首異處,然而,幾千公里外的美國人僅透過媒體的影像塑造,使得戰爭只淪為軍事實力的展現,不只其殘忍度被削減了許多,其中因戰火造成的真實苦難也被掩蓋,因此難對政府發難。
所有圖像都靜侯文字曲解。3
當畫面被獨立抽出來,猶如觀看一幅畫作:如何觀看,大多受我們的經歷、價值觀、善惡的判斷影響。桑塔格舉了一個吊詭的例子:當記錄了兩國災難的影像同時在攝影展中並列展出,反遭到其中一國的國民抗議,原因是這舉動等於把自身的經歷與別國的災難相比較下,削弱其經歷的「獨一無二」。觀者之間的背景差異,儘管是有著相似的經歷的人, 也難以一致地對影像中的人產生惻隱之心。4既然照片具有開放性,能引起南轅北轍的反應時,桑塔格反問:在眾多的反應感受當中,我們如何回歸人的身份來理解別人的痛苦?
旁觀及利用他人的痛苦
通過攝影這一媒介,現代生活提供了無數機會讓人旁觀及利用——他人的痛苦。5
桑塔格指出,我們與生俱來便有著觀看別人受苦的嗜好。在一個消費主導的時代,照片作為商品,愈暴力便愈引人注目,換來的便是更高的點擊率、廣告費。別人的痛苦逐漸成為了我們的消費品。桑塔格舉了一個例子:一名士兵的死亡照於 1937 年 7 月 12 日,在一本名為《生活》的雜誌刊出時,佔據了右頁一整版,左頁卻是男士商品的廣告全頁。雜誌的做法是為了吸引讀者的注意6。猶如電影《獨家腥聞》(Nightcrawler) 中,男主角是以賣第一手現場片段給新聞機構為生。 為了讓自己的片段賣得好價錢,不惜以身犯險捕捉第一手意外、流血、甚至黑幫槍殺人的場面。憑著他的拼搏及反社會人格,很快由籍籍無名的小偷,一步步在社會向上移動。雜誌的做法與電影中的男主角,印證了有血腥的場面才有收視,或倒過來說,因為有喜歡看血腥影/圖像的觀眾,這些圖片影像才變得有市場價值。
媒體捕捉的畫面都是以轟動、具戲劇性為前提,在消費文化中,這是收入的保證。不知不覺地,我們對現實的認知也以媒體的報導為準;媒體建構的災難,充斥著圖像符號,真實的畫面與現實還是存有距離。以書中舉美國九一一襲擊事件為例,電視前的民眾看著飛機於世貿大樓墜毀,新聞報導上的畫面是如此即時、「真實」,但對於現場的人來說,這個災難的經歷卻是如夢一場。
桑塔格認為,不論鏡頭如何對災難場面進行建構,影像中的情況對於真正經歷苦難的人來說,卻是無比真實的經驗。面對以上提出的種種限制(包括現實與鏡頭之間的差距、觀者之間的背景差異、人愛看別人痛苦的本性、以及消費社會中媒體跟閱聽人共同造成的扭曲),作為觀者只能無時無刻能夠保持警醒,看穿畫面所呈現的選取結果。只有注視那些正在受苦的人,回歸身為人的身份判斷所見,才能真正直面當事者的痛苦。這觸碰到書中的中心思想:作為觀者,你能投入多少時間去感受他人的痛苦?
責任的局限
然而,真切地理解別人的痛苦也不是易事。 你是否有過以下的經驗:眼前的影像著實令人痛苦地無法繼續觀看?又或者對於無力改變所見的現實,乾脆不理、視而不見?
不論是前者的恐懼,或是後者的冷漠,皆源自於對現實無法改變的無助與無力感。
所謂「冷感」,就是「情感與道德知覺的痿痺狀態其實充滿了憤慨與受挫的情緒。」7
單單一張照片能說的有限,它不能像文字一樣,陳述論證;畫面中所呈現的一瞬間,也只能透過畫面的轟動來邀請別人去關注、反思、追索事件的來龍去脈。影像不僅可以是記錄,它也包含了控訴,比方說(拍攝香港警察使用暴力對待年幼學生的畫面)警暴的照片就是要指出政權的不仁。
憐憫只是影像能提供的最初火花,沒有行動的伴隨,火花也有殆盡的時侯,最後只剩下無動於衷。換句話說,當我們觀看影像,產生憐憫,卻「不作為」時,也是另一種的置身事外:我憐憫你的遭遇,也只有如此。
那麼桑塔格指的「行動」是甚麼?難道她要求,每次觀看一張相片都要去改變世界嗎?
對於非裔美國人喬治佛洛伊德的事件,身在華人地區的我們很難想像,在西方的大型球賽(如英超聯 Premier League)開賽前,球員們會單膝下跪,對非裔美人佛洛伊德的事件表達抗議與不滿。事件發生在美國,我們又有甚麼義務要為該國的人作表態呢?
然而,儘管佛洛伊德的事件發生在美國,英國也有類似聲援的行為,那是因為種族議題在西方世界是一個重要議題,而不僅是美國國內的問題。
上文中提到鏡頭製造的影像與現實距離、以及人與人之間的身份差距,都會直接影響我們與別人的慘況產生連結。某程度上,這些因素反過來削弱了我們要為對方改變現狀的責任。
如何觀看才算是有道德?
那麼身處在華人世界的我們,透過鏡頭知悉地球另一端發生的衝突,該如何自處?桑塔格提醒我們:雖沒有改變現況的責任,也不代表有漠視的權利。我們唯一能做的,便是關注、反思別人的痛苦。要做到這點,我們便必須由憐憫 (pity) 轉而同情 (sympathy) 。
憐憫與同情之間的差別在於,面對別人的痛苦,我們到底是把自己放在受苦的人的位置,用心體會這個人的痛苦;還是聽完對這個人所經歷的,然後拍拍對方肩膀說:我很可憐你的遭遇,接著拂袖而去。前者,也就是同情,需要個人的想像力、自身經歷的投入,藉此與對方一起難過;屬於憐憫的後者,卻來得廉價。作為傾聽者並不會為敍述者真正難過,甚至有居高臨下的感覺。
當別人訴說痛苦時,我們會感到不安而希望終止對方的痛苦嗎?反思別人的痛苦之所以具道德價值,乃是認知到大家同為人類的身份,因為人的共性而產生連結。這種連結的另一面,便是認知到自己能夠在安全距離觀看也是運氣驅使,而是具有道德隨機性 (Moral arbitrariness) 。我們的出身背景、地位、膚色、健康狀況都不是我們能選擇的,一切都是出於偶然。受苦的人既然不能選擇自己的出生地,那麼他們生於災痛之中也是偶然。這種認知,把我們在人的層面上,與被觀看者放置在一個平等的地位。
當別人的痛苦被加以利用,不論是用來賺錢,或是政治宣傳,藉著媒體的濾鏡,受害人逐漸化成達到某些目標的手段,而不是當作人來看待。
若關注與反思,對於桑塔格來說是與行動相等,那麼譴責利用他人的痛苦,也就是終止其「作為可供別人觀看的客體」的身份,能重新喚起大眾,受害人與我們一樣,將正在觀看的他者視為主體一般對待,而非視為達到目的的手段。
結語
只要鏡頭一存在,觀者與被觀者便會有種不能完全理解的裂縫,礙於鏡頭只呈現部分的真相,對影像中的人的痛苦,作為觀者無法完全掌握。「觀者」的位置註定會令我們內心有一種不安的張力,在無可作為的罪惡感與無助之間搖擺。儘管擺脫不了旁觀者的位置,但桑塔格指出,旁觀者的抽離卻騰出了我們思考他人痛苦的空間 8 ;反思觀看引起的情感,重拾對人的同理心。
我們生活在影像橫流之中,每天不知不覺經歷桑塔格以上提出的情感。她的思考彷彿在不斷調教我們對別人痛苦的敏感度,為我們與被觀看的人找出恰當的連結頻率,免於因無力感而令我們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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