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法高哲》#40 他人的幸福

w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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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高中生哲學讀本》#40 他人能讓我幸福嗎?

哲學的本質是思考與質疑。以下為個人閱讀心得記錄,僅供參考,並非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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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能讓我幸福嗎?

如果沒有人能替我決定什麼能讓我幸福,那是否得如此推斷:我的幸福只與我有關?但我不太可能獨自獲得幸福,他人對我的幸福而言或許是必要的?

1.每個人都有自己對幸福的看法

所有人都渴望幸福。然而幸福的構想為個人獨有,各有各的意見。因此,沒有人能將自己的幸福概念強加於他人之上。倘若以善意之名而強行為之,反而會否定個體的自由。

依曼努爾‧康德 - 沒有人能決定什麼是我的幸福

《論俗語所謂:在理論上或許是正確的,但卻不適用於實踐》

「沒有人能強迫我依照他的方式 (他設想其他人福祉的方式) 來獲得幸福,而是每一個人都可以用他所認為的好的方式去尋求自己的幸福,只要他不傷害他人追求類似目的時的自由,依照一種可能的普遍法律,這個目的和每個人的自由是共存的 (亦即他人的法權)。— 若一個政府,已如父親對待子女的方式建立對人民的仁愛原則,也就是,一個父親般的政權,其子民猶如未成年的孩童,無能分辨究竟什麼是真正對他們有益的或是有害的,被迫只能被動行事:期待通過國家元首的判斷 (國家元首也確實願意子民獲得幸福),期待以他的善意來獲得他們應當獲得幸福的方式 — 這樣的政府就是我們所能想像的最大專制主義 (一種取消所有子民自由的憲政,人民也無任何法權而言)。」

Q:在什麼條件下,我可以把幸福定義為我所想要的幸福?

用自己所認為的好的方式去尋求自己的幸福,只要不侵犯他人的自由。

Q:為何對孩子的「家父長主義」是正當的,但對公民就是不正當的?

孩童無法分辨究竟什麼是真正對他們有益或有害。而對公民,其一是公民有自我判斷能力分辨什麼是好或壞。其二,一開始提到「沒有人能強迫我依照他的方式來獲得幸福」,所以即使是以「善意」來為之,也是不正當,或如康德所言,是「專制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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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這段很好理解,如同標題「每個人都有自己對幸福的看法」所描述的一樣。文本也補充不能將自己所認同的幸福強加在他人之上,或強制他人認同。


2.社會將我的命運與他人的命運聯繫起來

幸福建立在和他人共同生活為我帶來舒適與安全上。因此,在平等的社會中,個人之間的利益並不會互相對立,反而會彼此混和。

約翰‧彌爾 - 我的幸福與他人的幸福,有牢不可破的連結

《效益主義》

「人人平等的社會只能存在於某種理解之上,即所有人的利益都應被平等的納入考量。而既然在所有文明的國家裡,除了絕對君主之外,每個人都有其他和他平等的人,那每個人都必須平等的與他人共同生活。而每個時期都標誌者某種進步,朝向某種狀況的實現,以至於不可能長久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和他人共同生活。這樣,人們無法將「完全忽視他人的利益」設想為可能的情況。在這樣的必要性下,他們認為自己至少避開了會對自己產生最大危害的行為,並且 (就算只為了保護自己) 會持續反對這種危害自己的行為。他們也熟悉與他人合作的事實,以及 (至少在當下) 將集體利益而非個人利益是為他們行動的目標。只要他們繼續合作,他們的目標就會被視為和他人的目標一致;那就至少會有種暫時的感受,覺得他人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

Q:我是否能藉由利他的行為,而參與他人的幸福?

是。

在追求平等的社會中,人們互相尊重除了是概念上,還有法律所賦予的權利。所以當我捍衛自己的權利,也捍衛了他人的權利。而社會是持續前進的,在「平等」的這個概念之下,人們追求各自所認同的幸福,如財富或自我實現,一方面會避開傷害他人或自己的行為,因為傷害他人等於傷害自己。另一方面,這種合作模式,讓我們有相同的目標,讓我們的目的混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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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這段主要在說明他人和自己幸福,這之間的連結是什麼。然後上面那個問題的回答是我對彌爾文本的解釋..主要是想要用自己理解的方式解釋一次。重看後,解釋的內容有些不太正確。

想改又有點懶..。

我只能說,真的很難,但也很有趣。


3.幸福以他人為前提

幸福的人需要朋友,不是為了服侍朋友,相反的,為了能夠發揮自己的人性。真正的幸福無法獨自存在。

亞里斯多德 - 幸福需要友誼

《尼各馬可倫理學》

「關於幸福之人是否需要朋友,存在一個爭議。人們宣稱那些極度幸福與自給自足的人不需要任何朋友:他們已經擁有眾多善的事物,以致能自給自足,不再需要任何東西。然而,朋友做為另一個自己,能提供我們自己無法獲得的。格言說:『交上好運,何需朋友?』但在我們將一切好處歸給幸福的人時,卻沒分派朋友給他,這似乎難以理解,因為擁有朋友通常會被認為是最大的外在善。此外,如果朋友的本質在於給予而非接受益處,而良善有德之人的本質在於散發恩惠,而最後,如果善待朋友比善待陌生人更加高貴,那有德行的人就會需要朋友去接受他表現的善行。為此,人們進一步提問,是在順境還是逆境中比較需要友情?因為我們認為,不幸者需要別人施加善行,幸運的人自己需要有人能讓他們行使善行。而或許同樣難以理解的,是讓一個極度幸福的人離群索居:事實上,沒有人會為了自己的享受而選擇擁有世上一切的善,因為人類是種政治的存在,天生就要群居生活。因此,在幸福之人那裡,情況也是這樣:因為,他擁有許多自然的善,且跟朋友以及卓越的人一起度日,很明顯要比跟陌生人及碰巧遇上的人一起度日會更好。」

Q:在你看來,習慣上我們為何認為自己需要朋友?

因為人是政治性的動物?要達到幸福,就需要和他人交流,需要有朋友。

簡單來說,不想要孤獨?

好像不是不想要孤獨,因為上面文本並沒有提到孤獨。是我自己想到孤獨。文本主要講人是政治性的動物,是為了要執行善,為了發揮人性,所以需要朋友。

Q:在文本中,幸福與德行的連結為何?為何這意味著要擁有朋友?

文本中提到「朋友的本質在於給予而非接受益處,而良善有德之人的本質在於散發恩惠」,且人是政治性的動物,所以不只是讓自己幸福,還要幫助那些不幸的朋友,才能達到真正的幸福。


總結「他人能讓我幸福嗎?」

每個人對幸福有不同的定義,而社會中的所有人,互相尊重、合作,朝著各自所認同的幸福前進。是的,他人能讓我幸福,同時我也能夠讓他人幸福。

所以..這可以說是一種互惠的行為嗎..?

hmm…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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